金名世出生於奉天省興京廳(今遼寧新賓),畢業於北京法政大學,後回到東北,於吉林延吉鎮守使署擔任軍法官,後又升為參謀長。1931年,金名世擔任汪清縣長,但在九一八事變中投向日本。滿洲國成立後,金名世出任哈爾濱實業總局總辦、吉林省警務廳長、間島省民政廳長等;其後歷任三江省長、熱河省長、新京市長、吉林省長、厚生大臣等,直到滿洲國垮台。1945年,金名世被蘇聯紅軍逮捕,1950年被移送回國,關押於撫順戰犯管理所。其後,金名世獲得特赦,晚年定居長春,於1964年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