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溥少時入私塾、瀋陽朱家屯小學,畢業後仍任教師,後曾任直隸高等檢察廳見習書記、藁城縣看守所所長、察哈爾都統署軍法官、書記官長等,1926年後調往東北,於各監獄擔任監獄典獄長、稅捐徵收局局長,1930年時返回察哈爾,任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兼國民黨察哈爾省黨務特派員,旋任第五十一軍政訓處長。1934年,王德溥調為江蘇省銅山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安司令;抗戰爆發後調往後方,任陝西省財政廳長、民政廳長、省銀行董事長等,1943年時又派往新疆,任軍法執行總監部新疆工作組主任,曾下令處決毛澤東之弟毛澤民。
同年冬,王德溥調為內政部常務次長,戰後獲選為制憲國大、立法委員,後隨政府遷往臺灣,於1954年接任內政部長,1958年卸任,後任中國醫藥學院董事長。王德溥晚年在臺灣推動軒轅教、天德教等宗教事業;1991年6月22日,王德溥病逝於臺北。著有《政海游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