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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長簡 1910-1988
王長簡
圖片來源:中國作家網
姓氏
名字
長簡
生日
1910
卒日
1988年10月07日
籍貫
河南杞縣
組織
學歷
河南省立第一中學高中文科
相關事件
名繼曾,筆名蘆焚、師陀、君、佩蘇、韓孤、季孟、康了齋等,河南杞縣人,1910年(清宣統二年)生。6歲,入私塾。1923年,入杞縣第一小學。1925年,入開封河南省立第一商業學校初中班。1926年,因學校一度停辦,鄉居自修。1927年,入開封河南省立第一中學。1931年1月,在丁玲主編之左聯機關刊物《北斗》月刊發表短篇小說《請願正篇》;同年,畢業於河南省立第一中學高中文科;5月,與汪金丁等合辦同仁文藝刊物《尖銳》月刊於北平,僅出三期,於7月回鄉奔喪。回北平後,從事寫作,以賣文為生。1935年12月,參加北平學生「一二九」運動。1936年6月,與茅盾等110人署名發表《中國文藝家協會宣言》;同月,與魯迅等76人署名發表《中國文藝工作者宣言》;7、8月,離子赴滬。1937年1月,出版短篇小說集《里門拾記》。抗日戰争爆發,11月,上海淪陷,長期蛰居租界孤島,出版短篇小說。抗戰勝利後,曾被列入漢奸名單。其後,僅接到通知,再無下文;12月,出席中華全國文藝協會上海分會成立大會。1946年春,任上海戲劇學校教員。1947年12月,任上海文華電影製片公司特約编劇。1949年7月,任出席第一次中華全國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南方代表第二團團員,至北平出席會議,為中華全國文學工作者協會、中國全國戲劇工作者協會會員,作協、劇協上海分會會員。其後,當選為上海市文聯委員,上海市文聯歷届理事,作協上海分會歷届理事,第二、三、四届上海市政協委員。1950年4月,任出席河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會議特邀代表;同年,辭去文華電影製片公司特約編劇職務。1951年3月,任上海出版公司總编輯。1952年1月,辭去上海出版公司總編輯一職;2月,任上海電影劇本創作所編劇。1957年3月,任中國作家協會上海分會專業作家,遂辭去上海電影劇本創作所编劇職務。1976年10月後,復任作協上海分會專業作家。1979年10月,任出席第四次文代會上海市文學方面代表,赴北京出席會議。1984年12月,任出席作協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名譽代表,赴北京出席會議。1988年10月7日,病逝於上海。終年78歲。著有短篇小說《谷》、《里門拾記》、《落日光》、《野鳥集》等;中篇小說有《無望村的館主》、《馬蘭》等;長篇小說有《结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