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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年表
李宗仁年表 (1891-1969)
1891
1891
1892
1893
1894
1895
1896
1897
1898
1899
1900
1901
1891 年
8月13日
※出生
1906 年
是年
※在桂林城省立公費紡織習藝廠當學徒。
1908 年
是年
※考入廣西陸軍小學堂第三期
1910 年
10月
※加入同盟會
1911 年
是年
※畢業
1912 年
是年
※考入廣西陸軍速成學堂
1913 年
※廣西陸軍速成學堂,畢業在廣西將校講習所任中尉教官。嗣任桂軍下級官佐,旋改業為中學體育教員。
1916 年
是年
※護國軍興復,參軍作排長,負傷升連長;再入湖南護法,負傷遷營長,隸林虎部。
1921 年
是年
※晉升至統領
1922 年
是年
※廣西“自治軍”第二路總司令
1923 年
是年
※與廣州孫中山大元帥府建立聯繫
5月
※北京政府桂林鎮守使
10月
※李宗仁與前陸小同學黃紹竑、白崇禧祕密加入中國國民黨。
11月
※北京政府“定桂軍”總指揮
1924 年
是年
※聯合黃紹竑,白崇禧等部,成立“定桂討賊聯軍”
5月23日
※李宗仁發表統一廣西宣言,採用合縱連橫策略。
9月
※擊敗桂系軍閥陸榮廷部
11月
※被孫中山任命為廣西省綏靖督辦公署督辦兼廣西陸軍第一軍軍長
1925 年
7月
※又擊敗沉鴻英,完成統一廣西的任務,成為新的國民黨桂系軍閥首腦。
1926 年
1月
※在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監察委員會候補委員
3月
※廣西軍隊正式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七軍,李宗仁任軍長
5月
※南寧分校正式成立,派所部第七軍第二旅旅長俞作柏兼任校長。
7月
※參加北伐,任國民革命軍第七軍軍長,轉戰有功。
1927 年
1月
※蘇俄派鮑羅廷遊說李宗仁,希望其取代蔣中正繼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遭李拒絕。李返回南京後,全力支持蔣反蘇清共,並警告張發奎需警惕葉挺反對國民政府。
4月
※新桂系聯合蔣發動清黨,處決中國共產黨員和中國國民黨內左翼人士。李宗仁率領國民革命軍第七軍在南京警戒可能左傾之軍隊,在采石磯將意圖暴動之程潛、林祖涵(即林伯渠)國民革命軍第六軍包圍繳械,並在國民革命軍第一軍劉峙師逮捕中國共產黨員。
5月
※李宗仁是廣西省政府委員,被蔣介石任命為第三路軍總指揮,統轄五個軍又一個獨立師。
8月
※和白崇禧、何應欽等實力派逼迫蔣介石通電下野,並由他們三人擔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黨務委員。接著,指揮龍潭戰役,消滅北洋軍閥孫傳芳主力部隊。
9月
※任(國民政府)中央特別委員會委員
9月21日
※汪兆銘返回武漢,唐生智部東下進攻南京國民政府。
10月19日
※新桂系部隊西征武漢,討伐唐生智,史稱寧漢戰爭。
11月11日
※唐生智被擊敗,其部隊被新桂系收編,唐生智東渡日本避難。
11月16日
※張發奎在汪兆銘指示下趁李濟深不在,在廣州發動政變,企圖刺殺黃紹竑。在爭鬥中新桂系獲勝,第四軍元氣大傷,張發奎、黃琪翔下野,流亡海外。
12月15日
※全體總辭職。新桂系主導國民政府。
1928 年
1月9日
※蔣正式在南京復職國民革命軍總司令,新桂系軍隊被迫撤出南京、江南要害富庶之地,發展受挫。
4月
※蔣命令駐兩湖各軍加入北伐,編為第四集團軍,以李宗仁為第四集團軍總司令。
1929 年
是年
※回到廣西的李宗仁、白崇禧決心勵精圖治建設廣西。他們發展教育,懲治土豪劣紳,對行政官員進行嚴格約束。
1月
※任(國民政府)軍事參議院院長 國民政府,國軍編遣委員會編組部主任
2月
※蔣即秘密以大批彈藥軍械,取道江西,接濟魯滌平。秘密洩漏後,第四集團軍在武漢將領夏威、胡宗鐸、陶鈞都恐慌。何鍵查扣後,於此時親赴武漢告密,說中央部署已定。夏威、胡宗鐸、陶鈞三人得報,至為焦急,乃未加深思,便對魯滌平動起手來。
2月21日
※倉促以武漢政治分會名義發報中央,宣布免去魯滌平本兼各職。夏威、葉琪二人率軍進入長沙,將魯滌平部繳械,魯逃離長沙。三人未得李宗仁命令,便擅自行動,且未與三號人物白崇禧商討。
3月21日
※國民政府發表聲明,免去李宗仁、白崇禧、李濟深本兼各職,武力討伐新桂系。
※李宗仁返回廣西南寧,組建護黨救國軍,自任總司令,白崇禧為前敵總指揮,下轄第三、八兩路軍,此後,長期盤踞廣西,與蔣介石對抗。
1930 年
4月
※參加馮玉祥、閻錫山反蔣,被推為中華民國陸軍副總司令(總司令閻錫山)兼第一方面軍總司令,由廣西進軍湖南,支援閻錫山、馮玉祥在中原同蔣介石作戰。
5月
※新桂系北上參加中原大戰,李宗仁對此次北伐信心十足,專門委託香港印鈔廠印製大批中國國民銀行鈔票,準備占領武漢後公開發行。
6月
※即攻占長沙、岳陽,迫近武漢;但終因黃紹竑態度猶疑,行軍遲緩,致使新桂系部隊被各個擊破。
7月
※新桂系、馮玉祥、閻錫山三大派別在中原大戰中都被蔣中正擊敗。
1931 年
5月
※李宗仁又聯合粵系軍閥陳濟棠反蔣,任第四集團軍總司令
9月
※發生九一八事變
11月
※任中國國民黨(第四屆)中央監察委員
12月15日
※蔣中正通電辭職下野
1932 年
是年
※任(國民政府)財政委員會委員、西南軍政委員會委員(國民政府)中央政府駐滬辦事處常務委員。
4月
※李宗仁出任廣西綏靖公署主任,白崇禧任副主任,和廣西省政府主席黃旭初形成「後李白黃」體制。
1935 年
4月
※被國民政府授予陸軍一級上將軍銜
11月
※李宗仁繼續當選為國民黨五屆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
12月
※任湘桂黔邊區剿匪總司令。
1936 年
4月
※李宗仁發表了《我的主張——焦土抗戰》一文,從政治、經濟、軍事、外交四個方面闡述中日全面戰爭一旦爆發,最後的勝利者必是中國,號召全國軍民寧為玉碎,不為瓦全,化全國為焦土,用大刀闊斧來答覆侵略者。
7月
※桂系軍隊被蔣介石改編為第五路軍,李宗仁被任命為總指揮。
1937 年
7月
※中國抗日戰爭爆發。抗戰軍興,南京中央統帥部發表李宗仁擔任第五戰區司令長官[1],駐節徐州,職務是指揮保衛津浦鐵路之防衛戰
1938 年
1月
※任軍事委員會委員
2月
※指揮徐海會戰 兼任安徽省政府主席 保安司令。
3月
※台兒莊戰役,取得殲滅日軍二萬餘人的重大勝利。
5月
※徐州失守後,率部入鄂,在桐柏山、大洪山創立游擊基地,堅持抗戰。
6月10日
※率部參加武漢會戰。
1939 年
4月
※指揮隨棗會戰、棗宜會戰
1941 年
1月
※豫南會戰,抗擊日軍。
1943 年
9月
※蔣中正為防止以李為首的桂系力量壯大,將第五戰區司令長官李宗仁調升為軍事委員會委員長駐漢中行營主任。名義上指揮第一、五、十3個戰區,實則是虛設機構,明升暗降,以削去兵權。
1944 年
6月
※曾分别致備忘錄與盟軍中國戰區參謀長魏德邁將軍、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英國駐華軍事代表衛阿特將軍,希望「盟軍不要急於開闢歐洲第二戰場,在此期間應全力消滅日本,待德、蘇皆奄奄一息,再行東西對進,德蘇兩雄自將俯首就擒,戰後之世界自由和平指日可待」,李宗仁尤其反對「美英企望蘇軍加入中國戰場,對日本關東軍作戰」。
1945 年
1月
※李宗仁擔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行營主任(後改稱國民政府主席北平行轅主任),支持蔣介石發動全國規模的反共反人民內戰,參與對解放區的軍事進攻。
2月
※擔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漢中行營主任。
1946 年
7月
※擔任國民政府主席行轅北平行轅主任。
1947 年
2月7日
※軍調部中共委員葉劍英、參謀長薛子正於北京飯店舉行酒會與北平各界話別;北平行轅主任李宗仁以次高級軍政長官、各大學校長、民社黨、民盟人士及美方高級軍官等,均應邀出席。
2月15日
※北平行轅主任李宗仁舉行酒會,為軍調部三方人員送行
2月28日
※華北綏靖會議在北平舉行,李宗仁、白崇禧、谷正綱與華北中國國民黨高級官員研討華北對共戰略。
10月2日
※陳誠向蔣介石報告,東北民主聯軍己發動攻勢,請令國民政主席北平行轅政務委員會主任委員李宗仁督促第九十二軍軍長侯鏡如迅速率部出關,協擊北寧鐵路附近之中共軍隊。
※李宗仁拒絕在無實權(即「生殺予奪」)下總責華北地區、東北事務,且其「東北華北剿匪方略」亦被蔣否定。李三度拒絕指揮東北戰事,堅持參選中華民國副總統。
1948 年
1月
※國民大會召開,選舉行憲後的第一任總統和副總統
4月13日
※北平行轅主任李宗仁招待國民大會代表,致詞稱:本人此次競選副總統,即希望協助元首,推動革新運動,今後勿論當選與否,當本一貫精神,勇往邁進,以期不負親朋國人之期望。
4月15日
※李宗仁致電北平黨政負責人,指示對學潮「處理辦法,仍宜本過去一貫方針,以疏導說服為主」。
4月16日
※國民大會主席團發布《國民大會公告》:總統候選人名單:蔣中正、居正。
4月19日
※副總統候選人孫科、李宗仁、莫德惠等分別招待各位之國大代表,發表演說,競選副總統。
4月20日
※國民大會秘書處公布副總統候選人簽署代表人數:孫科540票,于右任512票,李宗仁479票,程潛338票、莫德惠211票,徐傅霖132票;國民大會主席團發布《國民大會公告(會字第二號)》,公布副總統候選人名單,計有孫科、于右任、李宗仁、程潛、莫德惠、徐傅霖6人。
4月29日
※李宗仁在蔣中正反對和壓力下,以1438票對1295票,擊敗蔣屬意的孫科。李宗仁當選為副總統。
5月19日
※李發演說,宣布辭去國民政府主席北平行轅政務委員會主任委員職,並稱「希望全國上下今後在蔣主席的領導下,努力削平內亂」。
5月20日
※在正副總統就職典禮上,蔣並未穿軍常服,而是長袍馬褂,旁若無人地站在台上。這讓李看起來像是蔣的副官,而非副手,李當時心頭一怔,「感覺到蔣先生是有意使我難堪」。
5月31日
※蔣調白崇禧為華中剿匪總司令部司令長官。李強烈反對蔣設立華中剿匪總司令部,認為黃河以南、長江以北地區應由華東剿匪總司令部統一指揮
8月15日
※李宗仁離開北平飛往南京前,對記者發表談話,希望對中國共產黨恢復「和談」
8月17日
※在南京雖否認其事,而態度模稜兩可,對前途已喪失信心。
※國軍在中共發動之三大戰役中大敗,國、共軍事力量逆轉為150萬:400萬。
12月
※李宗仁、程潛乘軍事逆轉,忽萌異志,主張與中國共產黨談和,而白崇禧自漢口發出敬電,促請政府與中國共產黨言和,實皆迫蔣下野。
1949 年
1月1日
※蔣發布元旦文告。
1月19日
※蔣約見李宗仁商談時局,表示引退。
1月21日
※李宗仁宣布就代總統職,聲明願就毛澤東所提八項條件即行開始商談;旋即下令撤銷總動員令,停止戒嚴法之實施,改各剿匪總司令部為長官公署,並釋放政治犯。
1月24日
※李宗仁表示:「決促進和平實現。」又飭令孫科行政院長,辦理「七大和平措施」,「取消全國戒嚴令」
1月27日
※李宗仁親電毛澤東,「促其迅速指定和談代表與談判地點。」;並謂:「政府業已承認,以共方所提的『八項條件』作為和談的基礎。」同日,李宗仁和白崇禧之私人代表劉仲華、黃啟漢在北平頤和園向中共代表葉劍英轉達李、白之秘密口信,表示願以和平方式加快勝利進程
1月28日
※葉劍英向黃啟漢、劉仲華講述中國共產黨自日本投降以來對防止內戰,鞏固國內團結,保證國內和平,實現民主所盡一切努力及蔣之倒行逆施;表示為了迅速結束戰爭,減少人民痛苦,在毛八項條件基礎上願意和國府及其他國府地方政府和軍事集團進行和平談判
1月29日
※黃回南京覆命,劉暫留北平。李宗仁在中國國民黨內未具有中央常務委員身份,又與中央政治委員會代主席孫科關係不洽,與黨關係益加隔閡,進而引發「府院之爭」、「黨政之爭」。李為著結束內戰,同中國共產黨談判,以求和解。
2月1日
※中共中央致電彭真、葉劍英:要李宗仁使者劉仲華返南京面告李宗仁,如果他真有反蔣反美,接受八項和平條件誠意,即應迅速與蔣分裂,中間道路是行不通的,惟如此,方能站穩腳跟,進行和談;否則,「中共便無此餘暇,與之敷衍」
2月5日
※中共中央在給林彪、羅榮桓、聶榮臻之覆電中指出,只要李宗仁、白崇禧「能站在有利於人民事業的一方面,仿照北平辦法解決京、滬、漢等處問題,我們即會以對待傅(指傅作義)的態度對待他們」;李宗仁以代總統名義組織由顏惠慶任團長之「人民和平代表團」六人,準備赴北平洽商和平
2月9日
※李宗仁自稱「共黨壓迫我完全脫離美國,為唯一條件」孫科率領行政院從南京遷往廣州
2月17日
※李宗仁令中央銀行總裁劉攻芸,不得將中央銀行存金他運
2月20日
※李宗仁「飛往廣州」
2月21日
※李宗仁「復飛桂林」
2月22日
※李宗仁在廣州談話,如解放軍強行渡江,只有打到底
2月25日
※李宗仁返回南京,立即準備換行政院長,強何應欽「繼任」。李宗仁希望和談必須建立在平等基礎上,絕對不能強迫接受不體面條件;應該建議立即停火,在兩黨控制區之間劃一條臨時分界線;不能全接受所謂八條,只同在兩政府共存條件下討論八條。依仗長江天險,阻止人民解放軍進攻。可是李宗仁上台後,國民政府處處受蔣操控;美國亦沒有提供先前承諾援助。李宗仁力壓。孫科最後同意返回南京
2月28日
※孫科抵達南京。孫科向李提出請辭。
3月1日
※李宗仁指派孫科、張群、邵力子、張治中等起草和談內容
3月7日
※孫科復來見李宗仁。最後李宗仁接受他辭職
3月8日
※孫科及行政院全體政務委員呈請辭職
3月9日
※草案整理完成。 李宗仁親自拜訪何應欽,最後接受擔任行政院長 李宗仁派邵力子、黃紹竑、張治中、章士釗、李蒸等5人組成和談代表團赴北平,與中國共產黨周恩來商談和平,周堅持以毛所提八項條件為和談基礎。何在李與蔣之間無法自處,為明哲保身,終於辭職,由閻錫山接任。李宗仁試圖穩定貨幣,因蔣命令蔣經國、湯恩伯、桂永清將中央銀行所有黃金、白銀、美鈔外匯轉運台灣,亦告失敗。
3月22日
※李發動部份立法委員,「要求政府將所存台廈現金運回,期作半年之用,用完了事」
3月29日
※潘公展等亦電李宗仁、何應欽、于右任、居正,電謂:「惟願諸公始終勿忘政治民主、經濟平等、社會安全、生活自由、軍隊國有五大原則,而作合情、合理、合法之解決;否則苟安於一時,必抱憾於無窮也。」
4月
※李宗仁以黨政民意各方面皆反對「和談條件」,上電聲言請蔣復職,並以即日回桂為口實,其意蓋一在迫使蔣曲聽其「和談」,一在脅逼蔣出國;蔣均不為所動
4月1日
※李宗仁派以張治中為首的六人談判團抵達北平,與中國共產黨展開談判。
4月3日
※周恩來單獨接見李宗仁私人代表黃啟漢,要他告李宗仁、白崇禧:一、在和談其間,人民解放軍暫不過江,談成後要渡江,談不成也要渡江;二、白崇禧在武漢指揮的國民黨軍,應先退到花園以南一線;希望白崇禧部隊在安徽讓出安慶,桂軍向武漢撤退;四、希望李宗仁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離開南京
4月4日
※李宗仁、白崇禧通過黃啟漢及南京和談代表要求中共勿攻安慶及再向長江靠近
4月7日
※毛澤東覆李宗仁電稱:「根據八項原則,以求具體實現。」
4月10日
※乘閻錫山至溪口晉見蔣之便利,李宗仁曾托其帶書請示機宜。 李宗仁電陳蔣介石謂:「萬一和談破裂,則實難肩此重任;故決心『引退』以謝國人」
4月12日
※蔣戒其勿為脅迫而自餒
4月17日
※李宗仁乃致電蔣,請其復職,繼續領導戰爭。李宗仁拒絕在《國內和平協定》上簽字,後發表《告全國同胞書》,表示反共決心
4月19日
※中國國民黨和談指導委員會會商《國內和平協定》,決定拒絕解放軍渡江和由中共負責整編國軍兩項,對於聯合政府等項則提出修改意見,次日繼續會商後推定張群、吳忠信赴溪口,吳鐵城、黃紹竑赴廣州,分向蔣介石及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報告;李宗仁任命林伯森為陸軍總司令部副總司令,仍兼陸軍總司令部參謀長
4月20日
※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發表聲明,拒絕接受《國內和平協定》,黨和談指導委員會通過給南京政府和談代表團訓令;晚,李宗仁、何應欽聯名致電南京政府和談代表團,按照蔣之乙種方案,拒絕《國內和平協定》,電文列舉不能接受之理由,聲稱:「綜觀中共所提之協定全文,其基本精神所在,不啻為征服者對被征服者之處置,以解除兄弟䦧墻之爭論者,竟甚於敵國受降之形式,且復限期答覆,形同最後通牒,則又視和談之開端為戰爭之前夕,政府方面縱令甘心屈辱,予以簽署,竊恐畏於此種狹隘與威壓作風之刺激,士氣民心,同深悲憤,不特各項條款非政府之能保
4月21日
※李宗仁、何應欽電召在北平南京和談代表返回南京,要求電告「此間迎代表團之專機應於何日飛平」,和談代表黃紹竑以「身體不適,為擬小作休息,不願作任何政治活動」為由,向李宗仁、何應欽提出呈辭,並辭和談代表職務,於上午9時自廣州飛香港養病;李、何召集各院、部會議,決定各部門疏散轉移:總統府及國防部遷上海,行政院遷廣州,其他各院、會、部分批疏散至廣州、桂林、台灣,由行政院準備交通工具,規定於4月23日凌晨2時集合完畢開始行動;立法院表示一致支持政府拒絕《國內和平協定》
4月22日
※蔣問李宗仁對於和談還有什麼打算?李答以「準備再派人去北平商談一次」。蔣以解放軍已經渡江,「再沒有談判的餘地」拒絕。李表示和談使命既終,要求卸職。蔣鼓勵其「繼續領導下去,我支持你到底,不必灰心」。旋在蔣主持下決定:一、宣告和談破壞裂,對中共堅決作戰,黨內不許再倡和議。二、聯合全國民主自由人士共同奮鬥。三、何應欽兼國防部長,統一海、陸、空軍的指揮權力,參謀總長直接向國防部長負責。四、加強中國國民黨內團結及黨與政府的聯繫。同時決定於中國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下設「非常委員會」,作為中國國民黨最高決策機構,由蔣
4月23日
※解放軍攻佔國民政府首都南京,李宗仁乘追雲號在明故宮機場,「飛往桂林」。中國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及立法、監察委員114人在廣州開會,一致決議電請蔣、李宗仁到廣州,繼續領導中國國民黨,頑抗到底。中國國民黨中常會決定撤銷和談指導委員會。李宗仁決定派程思遠等分頭去漢口、廣州,與白崇禧、張發奎及美國駐廣州領事館代辦克拉克洽商;李宗仁在桂林機場下機時,對前來迎接的人表示:決不糜爛廣西,絕不去廣州。國民政府遷往廣州。
4月24日
※李宗仁自桂林分電于右任、童冠賢、居正,促請即日赴廣州
4月27日
※蔣發表《告全國同胞書》,宣稱「我們今日只有在一個政府之下,以對共的態度,為忠奸試金石。凡是反共的政策,就要力謀貫徹,凡是剿共的命令,便要絕對服從」。並謂;「當此國家民族存亡生死之交,中正願以在野之身,追隨我愛國軍民同胞之後,擁護李代總統暨何院長領導作戰,奮鬥到底。
4月28日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發表《告全體黨員書》,號召中國國民黨黨員「救國護黨」,「一致團結於本黨中央領導之下,為保國保民而努力」
4月30日
※中國國民黨中央發表告黨員書,稱中共向政府提出《國內和平協定》8條24款,如果接受,則中國國民黨與中華民國從此消滅,當此黨國危難之時,當各盡其在我,吾黨應有自信,不必有絲毫之氣餒
5月2日
※何應欽、閻錫山等均函電飛馳,敦請李宗仁赴廣州坐鎮。居正、閻錫山文範相偕飛桂林,促請李宗仁至廣州主持政務,李宗仁對蔣以「不復即應出國」相要挾。
5月5日
※李宗仁致函美國總統杜魯門。
5月8日
※李宗仁返廣州,惡意攻擊蔣,更變本而加厲。李宗仁發表講話,表示將「決心戡亂到底」。
5月14日
※李宗仁發布總統明令:兼任青島市市長秦德純呈請辭職,秦德純准免兼職,任命孫亹丁代理青島市市長。
5月15日
※李宗仁私人代表甘介侯乘機離開廣州赴美國,攜有李宗仁致杜魯門函。
5月17日
※李宗仁在廣州召開財糧會議
5月22日
※結束;何應欽、張群、白崇禧、陳濟棠、陳誠、張發奎、顧祝同等及西南各省省主席參加,決定向西南各省人民徵收巨額軍糧,僅四川一省「徵借」數目即達1350萬擔
5月25日
※李宗仁代總統令:《修正人民所有金銀外幣處理辦法》著即廢止;《黃金外幣買賣處罰條例》著即廢止;同日頒令:特派盧漢為雲南綏靖公署副主任,谷正倫為貴州綏靖公署主任;派黃旭初兼任桂林綏靖公署副主任,莫樹傑、甘麗初為桂林綏靖公署副主任;派湯恩伯為京滬杭警備司令部政務委員會主任委員;特派馬步芳為代理西北軍政長官
5月26日
※李宗仁主持中國國民黨中常會,討論黨內團結案及黨務革新問題;李宗仁特派錢泰為出席國際電報電話行政會議首席代表,派盧有澄、孫從鈞為代表;李宗仁令准雲南龍武、德欽、寧蒗三設治局改為縣
5月30日
※何應欽率行政院各部會首長總辭職
6月1日
※立法院舉行會議,審查李宗仁提名居正為行政院長一案,投票結果以一票之差被否決
6月2日
※上午,中國國民黨中政會在廣州舉行,吳鐵城主席,李宗仁提名閻錫山出任行政院長,經全體與會委員一致同意
6月6日
※李宗仁令:行政院長何應欽請辭准免,特任閰錫山為行政院院長;行政法院院長端木愷請辭,准免本職,特任王令希為行政法院院長;任命孫越崎兼經濟部資委員會主任;派楊森、王纘緒、錢大鈞、鄧錫侯、孫震、賀國光為西南軍政長官公署副長官,派夏威為華中軍政長官公署副長官
6月8日
※李宗仁任命劉誠云為總統府參軍
6月11日
※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第一九七次會議通過非常委員會名單,終於定案。蔣與李、孫科、居正、于右任、何應欽、閻錫山等12人為中央非常委員會委員。
6月13日
※蔣致電鄭彥棻,指示徵詢吳忠信、吳鐵城、陳立夫、閻錫山等對於副主席人選意見:「非常委員會名單既經過通過,對於副主席亦應即提名,請商諸禮卿、鐵城、立夫等同志,如副主席祇可提一人,則提德鄰,如提二人,則將哲生亦同時提出。究以一人抑二人,並與伯川院長切商速覆。如各同志以暫提一人,則由秘書處以中名義先提德鄰為副主席。」李宗仁在委員名單確定後,頗為關心非常委員會成立工作,除向中央執行委員會秘書處索取該會組織條例外,並致電蔣氏,推薦由吳忠信兼任秘書長、程思遠出任副秘書長。
6月16日
※李宗仁、閻山聯名上電請蔣蒞臨廣州主持大局,蓋李宗仁此時對內對外皆束手無策
7月30日
※李宗仁由台北飛返廣州。
8月1日
※李宗仁在非常委員會第八次會議稱,保衛廣東,決戰應積極,不可延誤,但部隊不聽調度,即無法完成部署。今後大決策應請總裁指示,小的如軍隊調動等,應聽國防部命令。總裁說過他領導黨不問政事,曾見諸文告。
8月23日
※蔣自台北飛抵廣州,先行往訪李宗仁、閻錫山,繼召見劉安祺、顧祝同等,面詢軍事部署實情。
9月12日
※代總統李宗仁召開最高軍事會議,部署湖南、江西軍事,閻錫山、張群、顧祝同、白崇禧、余漢謀出席
9月14日
※美國西太平洋艦隊司令白吉爾與李宗仁長談4小時
9月15日
※李宗仁召開軍事會議,閻錫山、白崇禧、顧祝同參加,商討「反攻」計劃
9月25日
※李宗仁對記者表示,要用時間制勝,採取攻勢防禦,堅守華南、西南,一切外援不浪費,美援一定會來
9月26日
※蔣與李宗仁懇談當前局勢,蔣又與吳鐵城、閻錫山、邱昌渭、葉公超、張群討論外交問題
9月27日
※總統府發言人聲明,李宗仁不同意湯恩伯繼任福州綏靖公署主任。
9月29日
※總統府令免咨政宋慶齡,國策顧問邵力子、章士釗、李明揚、張難先之職
10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北京成立
10月13日
※李宗仁自廣州出走桂林,國軍撤離廣州。李宗仁發表談話,重申反共決心。
11月1日
※李宗仁由重慶飛往昆明,批准釋放中國共產黨份子;盧漢遂復萌異志。
11月20日
※「代總統李宗仁託言就醫經由桂林經南寧飛赴香港」
12月2日
※朱家驊、洪蘭友攜李宗仁函自香港返成都(李函云仍須赴美,為期一個月)
12月4日
※李宗仁藉口胃疾復發,須出國治療,偕其妻及隨員7人,乘包機一架,離港赴美
12月5日
※李宗仁離職赴美
12月7日
※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李並沒有獲得美國支持,一直滯留美國,給蔣復行視事之機。
12月8日
※國府五院院長、各部會首長、政府公務員及兩蔣紛紛離開成都飛抵台北。
12月19日
※李宗仁在紐約哥倫比亞大學醫院切除四分之三隻胃,此後滯留在美國達十六年。
1950 年
1月
※李宗仁稱以副總統私人名義赴美,又致電監察院,以接洽美援在美遙領國事。
1月20日
※監察院致電李,促請由美國返台視事
2月5日
※國民大會代表胡鍾吾、劉宜達等人再電李,未有結果。政府多次電請在美國之代總統李回台主持政務,否則將被視為放棄代總統職權。李電覆監察委員,表示短期內不能返國。
2月14日
※中國國民黨中央非常委員會委員居正、于右任、張群、吳鐵城、朱家驊、陳立夫、何應欽、閻錫山、吳忠信等人聯名致電李,勸其回國,並稱若再不歸國將請總裁復職。[36]這是中華民國方面最後一次勸說。李則覆電:「仁以病尚未痊,醫囑不宜遠行」;同時李在電報中表示,基於憲法規定,總統暫由行政院長代理,並立刻召集國民大會選舉新總統。
2月17日
※李宗仁主動與孔祥熙見面談話
2月22日
※陶希聖及王世杰開始草擬文告,中國國民黨中常會2月日通過決議,以局勢益加嚴重,請蔣儘速復行視事。監察院大會決議函復李宗仁,指斥其僑居美國遙領國事,並決議提請國民大會彈劾。
2月26日
※張群、黃少谷、王世杰、洪蘭友等人分別就蔣復職事與桂系接洽
2月28日
※蔣邀集張群、陳立夫、陶希聖、谷正綱、黃少谷等討論復職文告內容,決定3月1日到府視事
3月1日
※在各界勸進中,蔣在台北宣布復行視事,重返總統職務職而不是重新就職。蔣在總統府宣布復行視事
3月2日
※杜魯門接見李宗仁並共進午餐 李宗仁接受美聯社訪問時説,中國人民將起而推翻中共及蔣介石政權,中共獲得政權並非共產主義之功﹐實因蔣介石政府腐敗至極所致
1952 年
1月11日
※「蔣把『彈劾李宗仁違法失職案』交給監察院」。監察院通過彈劾副總統李宗仁違法失職案。通過此後李仍具副總統之地位。
1954 年
1月3日
※李致函蔣:「以憲法規定國大代表任期六年,用臨定條款來延長代表任期是非法的。」蔣不理。
2月
※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會議選舉第二屆總統、副總統
3月
※國民大會對監察院彈劾李宗仁違法失職案,經投票表決,一致同意罷免其副總統職務。
3月10日
※第二次會議六次大會審議彈劾李宗仁違法失職案,並舉行投票。同意彈劾比率高達94.4%,符合了三分之二同意門檻。李被蔣免去副總統職務,成為流落異鄉之一介平民。
1955 年
8月
※發表《關於台灣問題的建議》
5月
※李歸來事宜最早提出。
5月7日
※李克農向周恩來當面滙報,積極建議中央爭取李宗仁回國
1958 年
是年
※中國共產黨中央得知李宗仁決意歸來
1963 年
11月
※中國共產黨中央經過認真分析研究,認為歡迎李歸來時機已經成熟;周特意事先向台灣打招呼,說明僅視李為愛國人士以免引起誤會。
1965 年
2月3日
※在獲得李決意歸來之確切消息後,毛在一份文件上批示周,似應歡迎李回國,去年向美報投書問題,無關大局,不加批評。
6月18日
※程思遠第五次來到北京。領受中央統戰部部長徐冰、國務院秘書長周榮鑫、國務院總理辦公室主任童小鵬和全國政協秘書長平傑三等按照周恩來意見,交代任務(當時周離開北京出訪非洲14國)後,程即於第二天上飛機,前往瑞士迎接李。
7月2日
※和徐冰及國務院副秘書長、總理辦公室副主任羅青長等在人民大會堂,召集部分黨外人士舉行一個談話會,向黨外通報李要到中國大陸之消息,並闡述有關方針政策。
7月15日
※中央有關部門就李回國後發表聲明問題電告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列表丁國鈺:「李回國後的簡短聲明稿,仍請李決定。」發報之前,此電報稿送呈毛審閱。早上,毛批示周去上海多留幾天,同李面商聲明稿,並同機回北京。李回國,周應到機場歡迎。可在上海住幾天,商量好簡短聲明後再到北京。
7月17日
※周根據毛指示飛抵上海出迎李
7月19日
※周與李在上海文化俱樂部長談,李誠懇全部接受周之意見
7月20日
※李和夫人郭德潔,在程思遠陪同下,終於回到北京晚,周在人民大會堂接見並隆重設宴歡迎李和夫人郭德潔
7月26日
※毛在中南海游泳池接見李夫婦和程思遠先生,交談友好親切。
7月31日
※劉少奇和王光美、董必武和夫人何蓮芝、鄧小平和夫人卓琳,在人民大會堂東大廳接見並宴請李和郭德潔。
9月26日
※李在全國政協禮堂三樓舉行中外記者招待會
11月5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程潛和夫人郭翼青設宴歡迎李和郭德潔。
1966 年
2月
※李堅持要參觀海南島,很想了解。
2月28日
※李宗仁偕郭德潔和程思遠等,從湛江乘專機飛南寧,受到韋國清和夫人許其倩等熱烈歡迎和宴請。
3月8日
※,廣西醫學院曾懷瑞大夫便向李宗仁和平副部長報告說,郭德潔病情隨時可能突然惡化。
3月16日
※李接到南寧來電,報告郭德潔夫人病情惡化。
3月21日
※妻郭德潔因乳腺癌在北京病逝
7月25日
※李與胡友松履行正式結婚手續
8月31日
※其宅遭北京紅衛兵抄家,理由是郭德潔涉嫌梅花黨案。周得知此事後,當即指示:不能進到李宗仁家裡去,不能在李宗仁先生家裡搞鬥爭。
9月15日
※周親自安排由國務院管理局高富有接李宗仁到三〇一醫院保護起來。
10月1日
※毛澤東在天安門城樓上見到應邀參加國慶典禮之李宗仁,特意與李熱情握手。
1967 年
是年
※公安部大肆追查「梅花黨」案件。有人對郭德潔不輕易放過,並藉以攻擊。
1968 年
8月
※李身體每況愈下,晚年在美國已患肺氣腫,經常患感冒發燒住院,同時發現有十二指腸癌。
9月30日
※李扶病參加周恩來舉行之國宴,但回家後即感身體難以支持
1969 年
1月
※李病重消息很快由北京醫院報告到中央統戰部。周極度緊張工作,見到關於李病重之報告。他立即做批示:要盡一切可能搶救。
1月30日
※李宗仁病情惡化,醫護人員用盡一切措施搶救,延續生命,甚至用振搏器幫助呼吸也無效。李溘然長逝,享年78歲
2月
※在八寶山革命公墓為李舉行一個簡單骨灰安放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