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中國文化大學
IP:
140.137.101.202
首頁 -> 人物年表 -> 熊希齡
人物年表
熊希齡年表 (1870?-1937)
1880
1890
1891
1892
1893
1894
1895
1896
1897
1898
1899
1900
1870 年
7月23日
※生於湖南鳳凰鎮筸(今鳳凰縣城沱江鎮北方內文星街一條巷)。民籍。父兆祥,承襲雲騎尉世襲封職,在鎮筸軍營候補。後歷任守備、游擊、 副將,官至澄湘水師營統帶。母吳氏,苗人。姐繡鳳。弟燾齡、燕齡。
1876 年
是年
※開蒙入塾。受業蒙師先後有楊文軒、潘子京、陳志亭等人。
1877 年
是年
※隨父母遷居沅州府芷江縣熊公館,與本生祖父廷燮公同寓。發奮攻讀,聰穎異常。
1884 年
是年
※院試補諸生,入秀水書院。
1888 年
是年
※娶妻廖氏。
※寶山朱其懿署沅州知府,創沅水校經堂於府署西側。
1889 年
3月
※沅水校經堂開館,入堂肄業。以師禮事其懿。
6月
※沅州府舉行歲科連試,列高等,旋補優廩生。
1891 年
3月
※被學政張亨嘉賞識,調入長沙湘水校經堂深造。
9月
※應本省鄉試,中式舉人,列名第十九。
1892 年
4月
※入京會試,中式貢生,列名第六十五。擔心字寫不好,恐罣誤, 為張亨嘉所阻,未應殿試,留都下練習書法。
※返湘,在黔陽書院任教習,兼習書法。
1894 年
5月
※入京補應甲午恩科殿試,成進士,名列二甲六十三名。朝考後欽 點翰林院庶吉士,入詞館。
7月
※中日戰爭事起,請求上前線赴敵,為劉坤一所阻。無心讀書,乃離開庶常館,奉母家居。
1895 年
※往投湖北軍營,被湖廣總督委充兩湖營務處總辦。
※元配夫人廖氏染疾身亡,所生一女寶貞亦殤。業師朱其懿將其幼妹朱其慧許 為繼配,昔日師弟結成郎舅。
1896 年
春初
※與朱其慧在永州朱其懿治所完婚。
※繼續在兩湖營務處任事,著《軍制篇》。
※由湖北卸事返湘,襄助湘撫陳寶箴行新政。先往江寧請械,繼籌辦湘鄂行輪。
1897 年
※籌辦湖南時務學堂,往返漢、滬、寧三地。
夏秋間
※從上海訂購湘報館印刷機器,並為時務學堂物色教習。
11月29日
※時務學堂正式開學,被委充學堂總理,主持校務。
1898 年
2月21日
※南學會開辦,任議事會友。
3月7日
※《湘報》發刊。主持報館事務。
4月25日
※發起成立延年會,倡行高效率辦實事。
7月2日
※被免去時務學堂總理,派給帶學生出洋差事。
7月13日
※與黃膺、戴展誠等上陳寶箴《公懇撫院整頓通省書院禀稿》,回擊前三天王先謙等所上陳撫之《湘紳公呈》。
7月15日
※(五月二十七日) 上書陳寶箴,專談學堂事,駁斥王先謙、葉德輝等 人對自己的毀謗。
8月19日
※清廷電傳“迅速來京,預備召見”。奉旨後,相約江標同行。但因驟發痢疾,吐瀉不止,推遲了北上時日。及 9 月政變發生,六君子罹難, 因未入京而倖免一死。
10月6日
※朝廷降旨,以“庇護奸黨、暗通消息”罪處以“革職、 永不敘用、並交地方官嚴加管束”。
1899 年
是年
※革職後離長赴衡,居父親水師營中。繼搬到妻兄朱其懿衙署,“閉戶讀書,不聞時事”。
1900 年
是年
※父兆祥奉命解職,朱其懿亦奉命交卸,不能再待在衡陽,遂陪伴父親回到芷江舊 居息影韜晦。
8月
※漢口自立軍起義失敗。
9月
※官方清查“富有票”案,被懷疑,辰沅道 欲捕之,因無證據而罷。
1901 年
是年
※父兆祥逝世。
1902 年
5月
※朱其懿署常德太守,設師範講習所,受邀出而幫辦學務。
同年
※在常德創辦“啟智書局”,專從上海來運新書出售。
1903 年
※鑑於侵駐東北的俄軍拒不撤兵,特上書請人代奏清廷,提出抵制強俄與綢繆 內政的具體措施。
※助朱其懿在講習所的基礎上,設立西路師範學堂。
※趙爾巽上奏清廷,允准解除“嚴加管束”一項處分,受委擔任西路師範學堂監督。未幾又聯合武陵、桃源、龍陽、沅江四縣創辦常德府中學。
1904 年
7月
※因趙爾巽離湘,受到反對派攻訐,“不得不捨學務而遁入實業界中”。
9月
※赴日本考察實業與工藝。
12月
※自日本考察歸國後,在家鄉芷江捐本宅設立沅州務實學堂,自 任監督。又以考察所得,結合湘省實際,寫一呈文上達新任湘撫端方,就如何全面創 興湘省的實業,提出了一整套的計劃和設想。
1905 年
5月29日
※束裝前往醴陵,考察該地的瓷業,以期改良成細瓷, 作為湘省實業振興的試點。
6月
※趙爾巽再上清廷奏摺,請將熊希齡開復原官,發往奉省差遣委用。
7月1日
※奉旨照準。
7月
※端方入京陛見,系奉命出洋考察。他先期約熊見面,擬保薦熊為隨員。
8月
※清廷正式批准熊為出洋隨員,並任命為二等參贊官。遂告別西路師範學堂,往上海等候出洋。
12月19日
※隨戴鴻慈與端方從上海吳淞口乘美國太平洋郵 船公司的郵輪放洋。
1906 年
1月
※出洋船行至日本,約楊度撰寫憲政文章。
4月13日
※由意大利海岸登舟先行回國。
5月17日
※ 5 月 17 日到滬,專門 落實“槍手”文章與譯書二事。
8月11日
※戴、端出洋一行抵京,考察結束。熊因此次出洋有功, 由戴、端奏保,在廣西賑捐案內報捐雙月道員,記名四川。稍後又由學部奏派,充二 等諮議官。
9月26日
※應召赴奉天趙爾巽將軍衙門參贊軍幕。任奉天農工商局 長和奉天地方自治局長。
11月25日
※赴日本調查濬河工程及商務。乘便到神戶與梁啟超、 楊度晤面,商組建立憲政黨與籌款等問題。
1907 年
1月9日
※從東京回到上海。在此待了將及三月之久, 調查東三省與上海之間的商務。
3月
※在上海創立環球通報社,以求“通外情、申公論”。
5月
※上載澤《論財政書》。
10月
※得江蘇巡撫陳啟泰極力奏調到蘇任事,適趙爾巽外調,於是辭趙離奉。
1908 年
5月
※到蘇州入陳啟泰幕。擔任江蘇農工商局總辦,兼蘇屬諮議局籌辦 處會辦撫轅之案。復被兩江總督端方委為督署總文案,兼寧屬諮議局籌辦處會辦,還 命充南洋印刷官廠監督。奔走於寧、蘇兩地。
1909 年
4月4日
※得載澤奏​​請,清恩賞給四品卿銜,派充東三省清理 財政正監理官。
7月13日
※赴東三省清理財政正監理官任,駐節奉天。
1910 年
8月28日
※湖廣總督瑞澂奏調熊希齡擔任湖北交涉使,清降旨照準
9月26日
※載澤設鹽官位置熊。清降旨:“奉天鹽運使缺,著 熊希齡調補。”仍兼正監理官。故未赴湖北交涉使任。是年為辦遠東通訊社事費時費力不少。同時擔任奉天造幣分廠總辦兼東三省屯墾 局會辦。
1911 年
4月17日
※赴鹽運使任。
11月上旬
※向趙爾巽提出在東三省實行一種進取的策略方針,即“調動自身勢力,採取積極有效的辦法和措施,去左右全國的局勢,為解決南北爭端、組織臨時政府、實現全國統一而發揮作用”。但不為趙採納。
11月13日
※與張謇、湯壽潛、趙鳳昌等人聯名向張家口商會 轉內外蒙古發出翊贊共和的通電。
11月25日
※離奉天赴大連候輪南下。
12月1日
※抵達上海,住愚園附近南洋路6號私宅(該宅 1909年 11 月落成)。會見黃興、宋教仁等革命黨人,表示當維護共和大局。稍後邀集湖南 人士組湖南共和協會,任會長。
1912 年
1月3日
※在上海參加章炳麟發起的中華民國聯合會,被選為參議員。
1月14日
※以湖南共和協會正會長名義領銜,率同副會長張學濟以次 150 人,致 電袁世凱請促清帝迅速退位。
2月
※被推舉擔任上海中國公學校長。
3月2日
※中華民國聯合會改名統一黨,被選為該黨五理事之一。稍後,與黃興等四十餘人聯合發起成立“拓殖協會”。又與章炳麟等 10 人發起合股創辦《東方日報》。
3月30日
※被袁世凱任命為唐紹儀內閣財政總長。此後力辭五次不獲。
4月9日
※在上海通電就任財政總長職。
5月6日
※在北京接掌財政部部務。
5月7日
※開始與四國銀行團磋商借款。
5月17日
※簽署墊款合同與監督開支暫時墊款章程。受到輿論攻擊。
5月27日
※全國通電自劾辭職。
5月9日
※統一黨與別黨合組為共和黨,熊轉為共和黨成員
7月15日
※袁世凱批准熊辭去財政部長,然仍留備顧問。
7月16日
※袁在總統府設 臨時性質的財政委員會,以熊任會長,專門辦理借款。此後即撇開六國銀行團,另辦克利司浦大借款。至 10 月上旬始畢。
12月22日
※被任命為熱河都統。
1913 年
3月
※赴熱河都統任。
5月8日
※向全國發出通電,以“現服軍役,理應不涉政治”為由,宣布脫離前 此仍參加的共和黨。
5月29日
※共和黨與別黨合組為進步黨,仍舉熊為“名譽理事”。
7月8日
※電責贛寧暴動的南方革命黨人。謂“徜有不聽忠告,窮兵黷武、塗炭生靈者,願與黎副總統及各有都督共擊之”。這種立場與進步黨人保持一致。
7月21日
※應大總統袁世凱召,由熱河趕至北京。
7月31日
※被袁世凱任命為國務總理,同時免去熱河都統職。
8月26日
※就國務總理任並兼財政總長。
11月4日
※副署袁世凱解散國民黨、取消國民黨籍議員資格的命令。
11月29日
※北京《群強報》披露現任國務總理在熱河都統任內盜竊前清熱河宮 物的消息。其他報刊亦有登載,一時轟動了輿論界。當即要求袁世凱派員查實。
1914 年
1月10日
※副署袁世凱頒發的解散國會的命令。
2月6日
※向袁世凱正式遞交辭國務總理與財政總長呈文。
2月9日
※批准免去財政總長。
2月12日
※批准免去國務總理。
3月3日
※被袁世凱委任為籌辦全國煤油礦事宜。
5月26日
※被任命為參政院參政。
1915 年
8月11日
※以母病為由,向袁世凱請假省親。意在不捲入帝制漩渦。
8月13日
※袁準假三月,當日離京直奔芷江而去。
11月11日
※致電袁世凱要求續假一月。
1916 年
1月16日
※在袁氏的連連催迫下,從湖南返回北京。被袁授為中卿,加上卿銜。夫人朱其慧前此已被內定宮中女官長。
2月8日
※護國戰爭已經打響。以母親在家鄉芷江被兵情急為由,再次請假離京 南下。袁氏亦要他乘便赴滬向梁啟超等人疏通意見。但不許他攜帶家室,意在“質其 妻而監視之”。
3月10日
※被袁世凱任命為湘西宣慰使。
4月
※辦理湘西各屬救災恤民之事。事畢,即致電北京政事堂統率辦事處,請取消宣慰使職。
5月2日
※致函袁世凱勸其退位。
6月14日
※由天津進入北京。時袁氏已亡。
7月9日
※與范源濂、周大烈聯名致電黎元洪與段祺瑞,反對陳宦帶兵入湘。
8月13日
※與黃興等聯名通電支持譚延闓督湘。
9月
※極力維護常寧水口山礦不被政府出賣給日本。
12月13日
※被黎元洪任命為赴日贈勳特使,辭不往。舉范源濂以代。
1917 年
2月27日
※被黎元洪任命為平政院長,辭不就。
5月8日
※致函國務總理段祺瑞,勸告對德宣戰須取慎重態度。
6月7日
※發表《闢復辟邪說》通電,是為反對張勛復辟之最先聲。
9月29日
※受使督辦京畿一帶水災河工事宜。
10月2日
※就職任事。
10月6日
※南北戰爭在湖南打響,自此極力調停南北戰事。
11月20日
※在北京西安門內府右街設立慈幼局兩所,專收被災兒童。
1918 年
1月
※發表主張聯邦制通電。
3月20日
※成立順直水利委員會​​,任會長。
4月18日
※邀同旅京湘人,在石駙馬大街本宅成立湖南義賑會,任會長。
7月27日
※受命兼辦運河工程事宜。
10月19日
※黎元洪以其辦理順直水災有功,特頒給一等大綬寶光嘉禾章,辭不受。
10月23日
※與張謇、蔡元培等24位​​社會名流通電發起和平期成會。
10月26日
※成立北京香山靜宜園董事會,任副會長(趙爾巽任會長)。稍後由 董事會聘為慈幼院院長。
11月3日
※和平期成會在京開成立大會,被舉為會長。
12月9日
※與汪大燮等人在北京組織協約國國民協會,任會長。
12月18日
※被邀任總統府特設外交委員會委員。
12月21日
※又被邀任財政委員,辭未就。
1919 年
1月22日
※在上海成立中華慈善團體全國聯合會,被舉為臨時正主任。
2月9日
※與汪大燮、張謇等人發起成立國際聯盟同志會於北京,任理事。
2月16日
※與張謇、王寵惠等人聯絡各團體組織國民外交協會,任理事。
3月2日
※ 在南京成立全國和平期成會聯合會,任會長。
5月17日
※致電和平期成會聯合會提出求退,不願再為調和事奔走。重主聯邦制。
10月29日
※通電指責湘督張敬堯禍害湘民。
11月6日
※母吳太夫人在天津逝世。
12月30日
※香山慈幼院兩校工程告竣,是年大總統黎元洪授他“勳三位”,辭不受。
1920 年
5月1日
※向京師附近 15 縣發布香山慈幼院招生佈告。
7月
※與夫人朱其慧在北京創辦婦孺救濟會,設辦事處與難民收容所於石駙馬大街本宅。
8月
※譚延闓發表祃電後,熊希齡在京、津多次召集湘人會商,欲對湘省自治有 所貢獻。其時請梁啟超草擬《湖南省自治法大綱》與《湖南自治根本法》兩篇郵寄到湘, 以備採擇。
9月11日
※與趙爾巽、汪大燮等人在北京組織北五省災區協濟會,任副會長。
10月3日
※與汪大燮聯合北方各救災團體成立北方救災總會。香山慈幼院舉行開院式。
10月5日
※開預備會一次。
10月6日
※即與萬國救濟會聯合組成國際統一救災會。
1921 年
2月
※派胡翔雲與劉馥二人回湘幫同自治。
5月7日
※被舉為湘省憲法審查委員會審查長。此後,省憲籌備處多次電催速回湖南主持省憲審查。
5月26日
※偕夫人朱其慧到達長沙。此次來長沙停留 20 天,期間參與省憲審查事宜,並出席各團體舉行的歡迎會,發表演說。
6月2日
※在長沙將中外各團體機構聯合組成湖南華洋義賑會,被舉為會長。
6月13日
※召集華洋義賑會諸代表會議,分派賑災籌款數目。
6月19日
※離開長沙,往游江西廬山。
12月16日
※與李石曾組織華法學務協會,共籌款救濟留法勤工儉學學生。
12月23日
※參與發起成立中華教育改進社,任董事。
1922 年
8月
※被舉為湖南民選省長候選人。
10月28日
※與道院一批人發起成立世界紅卍字會於北京。
11月6日
※黎元洪再次授給勳三位,辭不受。
11月13日
※孫丹林聯合中外善士組織北京老弱臨時救濟會,被舉任名譽理事長。
11月24日
※被黎元洪任命籌辦京城貧民生計事宜。是年任中華教育改進社董事長。
1923 年
9月
※任日災籌賑會會長
1924 年
7月26日
※在京召開湖南同鄉會議,議決組織成立旅京湖南水災籌賑會。
8月3日
※旅京湖南水災籌賑會正式成立,被舉為理事長。
8月25日
※中華平民教育促進會在京成立,夫人朱其慧任董事長。是年任中華教育改進社董事長。
1925 年
2月1日
※善後會議在京開幕,充任會員出席。
2月25日
※被段祺瑞任命為永定河工督辦。
3月
※在善後會議上提出《說督袁兵案》、《國憲程序建議案》、《修正整理財政案》、《全國禁煙案》。
6月13日
※在北京倡省發起滬案失業同胞救卹會。
6月25日
※與各界集天安門,設台置滬死難諸烈士靈位追悼,為主席。又結隊遊行,約有十萬人。
7月9日
※ 辭外交委員。
同年
※擔任世界紅卍字會中華總會會長。
1926 年
2月17日
※被任命為全國教育基金會委員,當日就職。
4月15日
※與王士珍、趙爾巽組織京師治安維持會。
6月28日
※應邀赴上海拒毒會歡迎會演講,忽被會審公堂因華昌訟案強行拘捕。被朱有濟保出。後提出抗議,在輿論界產生影響。
7月
※香山慈幼院確立總分院行政體制,任總院院長。
1927 年
4月
※共產黨人李大釗被捕後,將其子女和夫人接到香山保護並轉移出。秋 著《香山慈​​幼院發展史》。
1928 年
8月3日
※被國民政府任命為賑款委員。
11月24日
※被國民政府任命為陝甘賑災委員。
※為世界紅卍字會中華總會立案。
1929 年
3月15日
※國民政府賑災委員會成立,任委員。
同年
※上書新任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希望重視宗教。
1930 年
7月31日
※因為經費不給,對香山慈幼院採取收束善後措施。
11月
※香山慈幼院學生為經費問題組織步行請願團去南京。
1931 年
1月27日
※賑災委員會改為賑務委員會,充任賑務委員。
8月25日
※夫人朱其慧逝世。
9月18日
※與馬良等組織中華民國國難救濟會。
11月27日
※致電張學良堅請抗日。
12月30日
※在上海組織湖南國難救濟會,發表宣言。
1932 年
1月10日
※受聘為國民救國會指導委員,參加宣講抗日救亡活動。
1月13日
※致電林森,堅請救國抗日。
2月12日
※發布《香山慈幼院通告》,動員家人與香慈學生投入抗日救亡。不久 被上海81個團體推為代表,往見張學良促請出兵抗日。
3月4日
※與王造時等致電國民黨二中全會並國民政府行政院請出兵抗日,收復失地。
10月15日
※邀請在京大批親友,將自己的全部家產捐充兒童福利基金,成立熊朱義助兒童幸福基金社。
1933 年
2月9日
※被天津地方協會推為募捐常委。
2月28日
※訪何應欽,請轉懇蔣介石北上督師。
4月
※以世界紅卍字會名義設北平第一臨時後方醫院,擬作救死扶傷用。又在遵化等設公墓,收葬抗戰陣亡軍民。並攜長女熊芷一行,組成救護隊親赴石匣、古北口等地搶救前線傷員。
1934 年
1月10日
※組織華南救濟隊赴閩浙救濟難民。
10月10日
※出席在上海召開的第一屆全國慈幼領袖會議,擔任副主席。會期三天, 期間提出三個提案。
同年
※創辦卍字中學於北京西郊青龍橋。
1935 年
2月9日
※與毛彥文在上海西藏路慕爾堂舉行婚禮。
2月21日
※赴江山省親。
5月
※被旅平湘人舉為湖南慈善會董事長。
1936 年
8月4日
※出席在青島召開的第二屆全國慈幼領袖會議,仍任大會副主席,並主持會議。會期四天,發表了《大會宣言》,擬在全國推廣慈幼教育。
1937 年
1月19日
※偕毛彥文赴爪哇出席國聯舉辦的遠東國際禁販婦孺會議。
1月26日
※抵達爪哇出席國聯舉辦的遠東國際禁販婦孺會議。
2月2日
※國際禁販婦孺會議在萬隆開幕,會期 13 天。期間與毛彥文、陳鶴琴、 關瑞梧四人以世界紅卍字會、中華慈幼協會、香山慈幼院三家名義遞交了《中國代表團建議書》。
3月7日
※從爪哇乘輪迴國。
3月20日
※在上海 16 團體聯合召開的歡迎會上發表演說。
5月21日
※與毛彥文去青島,與青島市政府商合辦嬰兒園與托兒場事。
7月7日
※盧溝橋事變發生,道路受阻,無法北歸。
7月21日
※乃與毛彥文乘船去上海。
9月20日
※致函長沙朱經農,擬設法將香山慈幼院兒童航海南遷。
12月15日
※與毛彥文乘意大利郵輪赴香港。
12月18日
※ 抵達香港。
12月25日
※因勞累突發腦溢血,在香港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