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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姆拉條約
時間
1913年10月13日 ~ 1914年07月03日
地點
印度西姆拉
相關人物
亨利‧麥克馬洪、陳貽範、噶倫倫欽夏紮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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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西姆拉條約,是1913年10月至1914年7月間,在西姆拉會議中產生的一系列文件和協議。西姆拉會議在印度北部城市西姆拉舉行,由中華民國政府、英屬印度和西藏噶廈政府三方參加,討論和協議內容包括西藏與中國的關係,西藏與內地領土分界,以及西藏與印度領土分界,後者就是著名的麥克馬洪線。根據麥克馬洪線,約9萬平方公里土地被劃歸英屬印度,藏印的邊界線被向北移動了將近一百公里。因此對包括麥克馬洪線在內的西姆拉會議的各項協議,歷屆中國政府都不予承認。
背景:
19世紀中葉,由於清朝國力開始衰落,加上太平天國、捻軍、同治陝甘回變、同治新疆回亂等多起大規模內亂影響,清朝對西藏的影響力逐漸減弱。西藏邊境全線關閉,禁止商業與人員往來。而這段期間,英國對西藏政府控制的達旺地區的商業需要變得日益強烈,為了確保商業利益,英國出兵哲孟雄(錫金),與清政府分別簽訂了《中英藏印條約》和《中英藏印續約》,迫使中國承認錫金為英國「保護國」,開放西藏邊界通商,並確定了西藏與錫金的邊界。然而,西藏噶廈政府拒絕承認這些條約。
由於擔心西藏倒向俄國,英國於1903年入侵西藏,並於1904年攻佔拉薩,達賴喇嘛出逃外蒙古。留守的噶廈政府官員在英軍與駐藏大臣有泰的壓力下,接受了英軍提出的條約。9月7日,英國指揮官榮赫鵬與西藏哲蚌、色拉、甘丹三大寺的寺長等人在拉薩正式簽署了《拉薩條約》,接受了西藏通商。由於條約將西藏定義為英國的附屬國,清政府不願簽字。1906年,英國作出妥協,同意不佔領西藏邊境也不干涉西藏政治,中英於北京簽訂了《中英續訂藏印條約》。
1910年,清政府與噶廈政府的關係惡化,四川新練陸軍出兵西藏,在西藏建立了直接統治政權。然而不久之後辛亥革命爆發,清帝於1912年退位。英國為了確保既得商業利益不受影響,1912年出兵藏南,直接佔領了麥克馬洪線以南的達旺等地區,並獲得當地部落的支持,建立了地方政府。至1912年底,西藏噶廈政府驅逐了駐藏大臣及所有駐藏清軍,宣布獨立。
西藏位於印度北面,英國認為取得西藏有助向東面發展,而且萬一中國形勢有變,必要時也可套取西藏作為其屏障,以及阻止俄國勢力南下。1912年民國政府宣佈把西藏改為內務部所管理,英國表示反對,警告中國不得改其為行省以及對西藏增兵。由於歐洲局勢緊張,英國為求盡快解決西藏問題,因此要求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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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經過:
西姆拉會議於1913年10月13日在印度的西姆拉召開,出席會議的英方首席代表是英屬印度政府外交秘書亨利‧麥克馬洪,中方首席代表是中國中央政府駐藏宣撫使陳貽範,西藏地方當局首席代表是首席噶倫倫欽夏紮。在英國支持下,西藏代表在會議上提出要求西藏獨立的「六項要求」。袁世凱政府立即電令中方代表陳貽範駁斥,主張西藏為中國領土之一部分,西藏於外交及軍政事宜,均應聽受中國中央政府指示而後行,不得與外國訂約。
由於中國不甘示弱,英國又在西藏和印度上提出一條「麥克馬洪線」,把面積達9萬平方公里的土地劃歸英屬印度,英方代表並誘騙中方代表陳貽範在條約草案上「草簽」,陳貽範當即聲明,「正式簽約需在接獲中央政府命令後方可進行」。「草簽」內容傳回國內,袁世凱政府當即電令陳貽範聲明:一、取消草簽。二、不承認麥克馬洪與西藏代表秘密簽訂的一切條約和文牘。
1914年3月間,英方談判代表亨利‧麥克馬洪在德里和西藏噶廈政府談判代表秘密換文,以支持西藏獨立等為條件,換取西藏方面接受了包括麥克馬洪線在內的一系列協議。由於關於內外藏分界、西藏地位等事項無法達成協議,中華民國政府的與會代表於1917年7月3日退出了談判,西拉姆會議宣告破裂。同日,英國與噶廈政府簽署了西姆拉條約,將西藏分為「外藏」和「內藏」。「外藏」(大致相當於衛藏和康巴西部)「將繼續由拉薩西藏政府管轄,以中國為宗主國,但中國不會干預其行政。」「內藏」(大致相當於安多和康巴東部)將在中國政府的管轄之下。條約的附件也定義了西藏與中國之間的邊界,及西藏和英屬印度之間的邊界,即麥克馬洪線。
歷史影響:
由於西姆拉條約是英國政府私自與西藏地方代表簽訂的,中華民國政府始終堅決拒絕承認。1947年印度獨立後,繼承前英屬印度的一切國際法上的義務,包括西拉姆條約及麥克馬洪線的邊境認定。然而直到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這個問題一直懸而未決。
195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接受麥克馬洪線雲南段為中緬邊界,稱之為習慣邊界。1959年11月7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麥克馬洪線西藏段稱為實際控制線。雖然中國政府拒絕承認麥克馬洪線,但仍同意以此線為臨時邊界,要求印度巡邏隊不可越過,中國巡邏隊也不越過。由於印度政府強烈要求全部爭議地區,引致1962年的中印邊界戰爭。中國雖然在戰爭中勝出,卻單方面撤退在戰爭前的控制線,使印度得以繼續控制麥克馬洪線以南的地區。
1987年印度議會通過法令,正式將麥克馬洪線以南的中印爭議地區和印緬邊界一些地區合併建立阿魯納恰爾邦,中印爭議地區的面積占該邦總面積的80%。至今,印度已有約30萬的移民屯居在這個爭議的邊境上。中國以後如果再提出邊界問題,如何處理這些移民將有頗大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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