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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寶山事件
時間
1931年07月01日 ~ 1931年07月11日
地點
吉林長春萬寶山
相關人物
萬寶山事件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1931年3月,中韓兩國農民因灌溉溝渠問題在萬寶山發生衝突,韓人獲得日本駐長春領事的支持,日本政府一面招大批韓人繼續前來,一面派便衣警察七八十人攜機槍在萬寶山附近強占民房,託言保護,意圖肇釁。七月一日,當地農民三、四百人各持鍬鋤填塞韓人所開水道,日警以保護僑民為名,遽向中國農民開槍射擊,死傷甚重,演成空前慘劇。

事後日人欲乘機擴大事端,朝鮮日報駐長春記者金利三發布不實報導,朝鮮境內韓人受此煽動,發生嚴重排華事件,漢城發動最早,仁川、平壤、斧山等地繼之,當地日警不負保護華僑生命財產責任,中國領事館交涉無效,華僑被殺傷者達千餘人,財產損失不可數計。

背景:

1931年,中國人郝永德成立長農稻田公司,未經政府批准騙取萬寶村附近12戶農民的土地,並違法轉租給李升薰等188名朝鮮人耕種水稻。

這些朝鮮人開掘由馬家哨口至姜家窩堡止長達20里的水渠,截流築壩。這一工程損害了當地53戶農民熟地40餘垧,侵害了當地農戶的利益。

5月20日馬家哨口200餘農民上告。吉林省政府第1273號《指令》批示:「朝僑未經我當局允許,擅入農村,有背公約,令縣公署派員同公安警察,往勸止,令朝僑出境。」

朝鮮人隨即準備撤走,事情本可結束之時,日本駐長春領事田代重德派遣日本警察到現場「保護朝鮮人」,制止朝鮮人撤走,且限令於7月5日前完成築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