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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石英號事件
時間
1949年04月20日 ~ 1949年07月31日
地點
長江下游
相關人物
紫石英號事件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1949年4月20日,當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野戰軍正準備於次日在長江鎮江段發起渡江作戰時,正在長江巡弋的英國海軍遠東艦隊「紫石英」號護衛艦(HMS Amethyst又譯「紫水晶」號)駛向共軍前線預定渡江江段防區,中英雙方發生軍事衝突。

共軍首先炮擊「紫石英」號,英艦隨即開炮還擊。在炮戰中,「紫石英」號重傷擱淺。20日下午至21日,共軍炮兵又將先後趕來增援的英國海軍遠東艦隊「伴侶」號驅逐艦(HMS Consort)、「倫敦」號重巡洋艦(HMS London)、「黑天鵝」號護衛艦(HMS Black Swan)擊退。此後,雙方就事件責任及「紫石英」號被扣的問題展開接觸和談判,但一直未有結果。7月30日,「紫石英」號趁夜逃走,途中與共軍炮兵再度交火。7月31日「紫石英」號逃出長江口,有關談判隨之終止。

在「紫石英」號事件中,共軍傷亡252人,英國海軍死45人、失蹤1人、傷93人。這一事件也被認為標誌著英國等列強在中國「炮艦外交」的最後終結。

背景:

自鴉片戰爭以來,英國通過《中英南京條約》、《中英天津條約》等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從中國獲取了沿海貿易與內河航行權等殖民特權。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中華民國政府與英國政府於1943年1月簽訂《中英新約》,廢除了包括沿海貿易與內河航行權在內的一系列英國在華特權。 二戰後,中華民國政府奉行不給任何一個國家單方面沿海貿易與內河航行權的政策,但對美國有特別優待。在英國遠東商業利益集團的壓力下,英國政府公開表示對中國將英國排除在「內河自由貿易」之外深為不滿。

1948年秋,中華民國政府與中國共產黨的國共內戰進入了最後的戰略決戰,11月,內戰中規模最大的徐蚌戰役在淮河流域展開。由於長江流域極可能也成為戰場,英國再次謀求在中國內河的航行權和軍事存在。經大英國協國家駐華大使們決議,11月9日英國駐華大使施諦文以對「英國僑民給予保護和精神支持」並「在需要時提供撤退手段」為由,請求南京政府給予英國軍艦在長江上海至南京段江面航行、並駐泊南京的權利。

雖然中華民國政府過去曾決定不再給予英國內河航行權,還是在原則上同意了英國的請求,但要求英國軍艦每次計劃進入長江時必須將細節提前通知南京方面。從當月開始,英國軍艦始終在南京港停泊一艘軍艦,約每隔2至3個星期輪換一次。

1949年1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長江北岸集結,國民政府正準備南遷廣東。2月8日,中華民國政府發表正式聲明,要求所有外國船隻撤出長江。

在美國軍艦已經撤離南京的情況下,英國軍艦仍繼續駐泊在南京並保持輪換。3月22日,英遠東艦隊排水量1710噸的「伴侶」號驅逐艦抵達南京,計劃將在4月12日由澳大利亞護衛艦「肖爾黑文」號(HMAS Shoalhaven)替換。在此之前,國民政府在遷往廣東前後曾警告英方,國民政府無法保證給予英艦的航行許可在共軍控制長江流域後仍能保有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