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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舞潮案
時間
1948年01月31日 ~ 1948年01月31日
地點
上海
相關人物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上海舞潮案是1948年發生於上海的一起舞女集體反對政府禁舞的風潮。事件的起因緣自1947年南京國民政府頒布的《厲行節約消費辦法綱要》,其中要求全國各地限期關閉所有舞廳。由於上海的舞廳數量位於全國之首,禁舞令將對眾多舞女的生計產生了巨大影響。於是舞廳業同業工會向吳國楨市長提議,希望政府對禁舞問題作出讓步,但政府方面拒絕了此要求。

1948年1月31日上午,上海市社會局決定採用抽籤的方式決定首批關閉的舞廳。結果有14家舞廳被選中,其中包括仙樂斯、百樂門等大舞廳。同一時間,舞業各方在新仙林召開第三次臨時大會。抽籤結果傳到大會後,與會各方大為不滿。

於是舞廳舞女、職工等共2000餘人紛紛前往社會局請願。此後矛盾逐漸激化,人群衝過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察進入社會局大樓,在辦公室中大肆破壞,辦公大樓頓成一片狼籍。之後警察局派軍警進行前來「彈壓」,共400餘人被捕。

背景:

上海有職業舞女始於20世紀20年代初,開始多由俄、日兩國女子充任,從1927年起全市舞女人數明顯增多,華籍女子開始占據優勢,至1937年達到歷史頂峰。

當時各色報刊上,她們總是出現在輕生、情殺、盜竊、以及家庭糾紛等標題之下,舞女始終是一個不體面的形象,於是她們的戀愛與婚姻總是很容易出現阻力與波折,為了負心郎自殺的舞女可謂屢見不鮮。舞場更是個時時隱含凶險與惡勢力的不安分場所,於其間生存本來就是朝不保夕,絕大部分舞女打扮光鮮只為求一口飯吃。

1947年7月,正值國共內戰期間,國民政府頒布《勘亂建國總動員令》,9月9日上海市政府為配合「總動員令」,落實厲行節約措施,下達「禁舞令」,限9月底前關閉全部營業性舞廳。當時上海依賴舞廳生活的職工達2.7萬人,此令一下,立即遭到反對,舞女們立即組織起來,衝進社會局,把平日頤指氣使的官僚們嚇得屁滾尿流,狼狽鼠竄,政府只得下令暫緩推行「禁舞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