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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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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航事件
時間
1949年11月09日 ~ 1949年11月09日
地點
香港、北京、天津
相關人物
兩航事件
資料來源:中國航空公司
簡介:

兩航事件發生於第二次國共內戰後期,國民政府節節敗退之際,原隸屬於中華民國交通部的中國航空公司以及中央航空運輸公司兩家航空公司的飛行員,於1949年11月9日集體自當時仍為英屬的香港,駕駛12架飛機飛到中國共產黨控制地區的事件。

之後兩家航空公司停泊在香港國際機場的71架飛機引起台海兩岸爭奪,中華民國政府將這批飛機售予原飛虎隊指揮官陳納德在美國成立的民航空運公司,經過國共美英各方外交角力與法律訴訟後,最終香港最高法院於1952年10月8日判決民航空運公司勝訴,取得71架飛機。

背景: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中華民國交通部屬下有三大航空公司,分別為中國航空公司、中央航空運輸公司以及民航空運隊。

經過抗日戰爭後期的駝峰空運和抗戰結束之後的復員運輸,到1948年,航空運輸業務已有很大發展。這一年年底,中航、央航共擁有C46、C47、DC3、DC4和CV240型飛機近百架、空地勤人員6780人,成為國民政府的重要空中交通工具。因此,當時兩航的動向對整個國共雙方的戰場形勢起著至關緊要的影響。

1949年春天,國共雙方的軍事政治實力發生了實質性變化。三大戰役結束,人民解放軍渡過長江,南京、上海解放,共產黨控制了中國大部分國土。國民黨政權退踞重慶、成都,伺機反撲。曾經在幫助國民政府軍事運輸中發揮作用的兩航也陷入了困境。

原以上海為基地的兩航,於1948年年底起陸續遷離。中航總公司一部分遷往台南,總經理率主要部門機航組等則遷到香港。央航總公司遷往廣州,發動機檢修股遷往香港,1949年8月,總公司又遷到香港。此時,兩航的航線急劇萎縮,運輸業務比 1948年下降了60%。

兩航遷到香港後,與英資航空運輸企業之間業務利益的矛盾更加尖銳化了。1949年6月10日,港英民航處通知中航,須於一個月內將中航飛機大修廠與發動機修理廠遷出啟德機場。7月29日和8月11日,港英當局又先後下令徵用中航兩處廠房,並限於8月15日移交港英當局。此時,兩航尤其是中航已到了山重水覆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