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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慕琦計劃
時間
1946年10月 ~ 1947年05月
地點
香港
相關人物
楊慕琦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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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楊慕琦計劃(英文:The Young Plan)是指1946年時由香港總督楊慕琦對於香港政治制度改革方案,惟最終遭中國共產黨威脅及阻撓等因素而未實現。
1945年,香港日治時期結束,香港被英國接管。香港重光半年以後,香港總督楊慕琦在1946年5月1日重新復任,結束了臨時軍法管治。
由於在二戰結束前,倫敦當局承諾於戰後容許其殖民地擁有高度自治權以至獨立,工黨上台後,倫敦當局落實承諾。楊慕琦於同年8月28日大膽發表一份政治制度改革方案,希望「香港市民有更多責任去管理自己的事務」。同年,楊慕琦開始對方案向市民進行咨詢,並於同年10月正式推出建議書,史稱「楊慕琦計劃」。
楊慕琦主張政制改革的主因,主要是為爭取香港市民對英國殖民統治的支持。
事件背景:
1945年,香港日治時期結束,香港復歸英國接管。香港重光半年以後,香港總督楊慕琦爵士在1946年5月1日重新復任,結束了臨時軍法管治。由於在二戰結束前,倫敦當局承諾於戰後容許其殖民地擁有高度自治權以至獨立,所以當工黨政府上台執政後,倫敦當局就落實有關承諾。
二戰期間,英國在東亞及東南亞地區被日本擊敗,加速了大英帝國的衰落,故此英國當局欲推行改革以恢復統治聲望。加上亞洲民族主義的興起,英國深怕其在亞洲的殖民地朝不保夕,所以在香港推行政治改革以維持有效統治。而且吸納華人精英加入香港政府服務,有助英國恢復香港管治,加速其經濟發展,從而重建殖民地政府在香港的聲譽。
奉英國政府之命令推行自治的楊慕琦爵士希望藉著政治改革能夠籠絡當時香港人的民心,並且淡化香港華人對中國收回香港的「心存意念」;使英國政府能夠長治久安地從香港獲得政治、經濟利益。楊慕琦爵士於同年8月28日大膽發表一份政治制度改革方案,希望「香港市民有更多責任去管理自己的事務」。同年,楊慕琦爵士開始對方案向市民進行諮詢,並於同年10月正式推出建議書,史稱「楊慕琦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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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楊慕琦計劃當中建議香港應設立一個市議會,由30名議員組成,三分之二議員為民選,其餘三分一則屬委任。構想中的市議會最初可負責管理消防、康樂場地、車輛牌照和市政局,到日後情況許可的話,更可以管理教育、社會福利和公共建設,甚至於公共事業。
根據方案,為配合市議會的設立,立法局內的官守議員議席會由原本的10席減至7席,非官守議席則增加一席至8席。在官守議席中,5人會是當然議員。而在非官守議席中,4人由非官方機構推舉,另由太平紳士中選一人,香港總商會中選一人,以及從新成立的市議會推選2人。總督仍會是立法局的主席,繼續享有投票權。
表面上,「楊慕琦計劃」的方案雖然容易推行,但由於各界未能就市議會職能達成一致意見,以致方案遲遲未能落實。而即使華人可在方案取得利益,港府也沒法得到全體華人社會的贊同。到1947年5月,楊慕琦任滿離職,以61歲之齡退休返回英國生活,但其方案始終未能在英國和香港取得共識。加上政府當局的異議,當時香港人對政治又並不熱衷,立法局的非官守議員也對「楊慕琦計劃」提出異議,故此有關計劃並未得到英國和香港的廣泛支持而夭折。
如同英國在二次大戰結束後的絕大部份殖民地都實行政治改革,逐步建立由當地公民普選產生的本土政府以達獨立,楊慕琦計劃研究如何實踐香港人民「當家作主」有更多責任去管理自己事務之權利,港英政府已有意在香港推行某種普選自治制度,卻遭中共橫加威脅阻撓。
另有意見認為,香港在剛經歷第二次大戰後,香港市民期望能夠獲得更為正式的民主安排以負起更多的權力與保護予草根階層。但是眼見於中國政府(包括中國國民黨的中華民國政府和中國共產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視香港任何正式的民主進程為邁向香港獨立,以至增加香港與中國分裂的行為。加上在英國不能防衛香港被中國入侵的情況下,而且英國當局深知香港易攻難守(1941年香港保衛戰足以證明),楊慕琦計劃便被告吹。
歷史影響:
楊慕琦爵士卸任以後,葛量洪爵士在1947年7月25日接任總督,他上任以後,中國正值國共內戰,其後中國共產黨又在1949年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兩件事都觸發大批難民在戰後湧入香港。
其實葛量洪爵士對香港政治改革並不熱衷。他上任香港總督時,已經表達香港的問題「不在於自治或獨立」,而是在於「與中國的關係」,其他殖民地適用的方法也並不代表在香港同樣適用;他又認為香港的前途屬於「外交層面」,多於「殖民地層面」,因此葛量洪對「楊慕琦計劃」一直持保留的態度。
另一方面,葛量洪認為由於新界(是指界限街以北及深圳河以南,即是新界、新九龍及離島的地方)是向中國租借的土地,而非割讓,無論如何也要在1997年7月1日後交還中國,他並且相信香港不可能或沒有條件獨立。
至於在民主的意識上,葛量洪認為香港人要求或需要的,只是「穩定的環境」、「合宜的稅率」和「公正的司法」,他認為香港人只注重工作和賺錢,而且不會真正的了解民主,因此由一班「專家」治理香港更顯合適。
當時英國當局有願意過給予香港華人擁有民主,只是香港華人主動不要和提出異議的,故此他認為當時香港人並沒有政治改革的訴求。
英國外交部、殖民地部和英國駐華大使館內部意見分歧,加上中國政局驟變,英國保守黨政府1951年10月重新上台執政後,由於香港問題的關係於1950年,英國的工黨政府與剛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中共高層決定對香港採取「長取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針,中國隨即向英國表示,中國政府短期內都不會急於收回香港也反對給英國人的地方自治計劃。
英國當局遂認為香港沒有急切需要成立市議會或政治改革的動機了「如果香港走向獨立式的自治,反而會刺激中國,提高收回」。二戰後,香港人口增長的衝擊,總人口急遽增加,當局認為維持香港社會穩定較政治改革更為有逼切性。基於當時香港與鄰近地區局勢不穩,再加上香港前途不明朗,東亞又爆發韓戰,英國擔憂國共兩黨互相派人滲透香港,影響英國在港統治,於是「楊慕琦計劃」被一再拖延。
1952年10月,英國及香港兩地政府同時宣布「香港不會推行大規模的政制改革」。之後的三十年,香港政治制度一直並沒有進行任何改革。直至1980年代港英政府才逐漸發展代議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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