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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委員會
時間
1932年11月01日 ~ 1952年08月
地點
南京、重慶、台北
相關人物
翁文灝
、
蔣中正
、
錢昌照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資源委員會係國民政府時期發展工礦業的專責機構,前身為1932年11月1日設立之「國防設計委員會」,1935年4月1日,政府為強化抗日準備,充實國防力量,將該會與「軍事委員會」所屬兵工署資源司合併,易名「資源委員會」,1952年8月,行政院為簡化機構,正式將該會撤銷,其原辦之業務等統由經濟部接管。
資源委員會由1932年至1952年期間負責重工業發展與管理相關工礦企業的政府機構。它實際上是抗戰時期國民政府的最高經濟領導部門,它不但支撐了中國的抗戰,而且為戰後的中國工業現代化打下了基礎。
事件背景:
國民政府北伐後初期,中國當時僅有些許現代工業,主要掌握在外國資本手中,進入黃金十年建設期後,有了明顯的進展。
當時中國針織、絲織、染織、印染、毛紡織等輕工業發展長足,產生了一批新興行業,如電器用具工業、電機工業、染料工業、酒精工業、酸鹼工業等等。
不過,當時中國處於農業社會到工業社會過渡階段,占中國當時GDP很大比重還是靠龐大農業人口進行農業和手工業,中國現代工業僅占GDP一成左右,面對日益嚴峻的中日緊張關係,戰爭一觸即發,工業資源發展更是重中之重,特別是與軍事相關的鋼鐵、動力、機電、化學等基本工業領域,急需統籌管理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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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資源委員會的前身,是於1932年11月成立於南京的參謀本部國防設計委員會。1935年4月,國防設計委員會與兵工署資源司合併易名資源委員會,隸屬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資源委員會主要任務為負責資源的調查研究和動員開發,後來逐漸發展成為重工業的主管部門。其產業活動主要集中在與軍事工業相關的鋼鐵、動力、機電、化學等基本工業領域。
資源委員會及其前身曾一度由蔣介石兼任委員長,翁文灝、錢昌照分任正、副主任秘書長,負責實際運作。1938年3月,資源委員會改隸經濟部,由經濟部部長翁文灝兼主任委員,錢昌照任副主任委員。
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李學通將資源委員會的主要工作按時序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從「九一八事變」到「七七事變」,這一階段是備戰,主要是進行調查;第二階段,特別是1937年「八·一三」事件之後到1938年之前的半年,主要是做抗戰初期的經濟轉移,或者叫經濟內遷;第三階段,是1938年之後到抗日戰爭結束,主要是進行大後方經濟建設。」
資源委員會於1936年3月制訂了一項重工業發展計劃。該計劃要求5年內投資2億7千餘萬元,興建鋼鐵、有色冶金、機械、電力、電器、化工、燃料等工業的30餘座大、中型廠礦。並制定了儘量利用外國資本,引進國外技術的方針。
1936年,在湖南湘潭下攝司籌建重工業基地,共購地10022.5畝建設中央鋼鐵廠、中央機器製造廠、中央電工器材廠以及為其服務的湘江電廠,其中4083.54畝為中央機器製造廠和中央電工器材廠用地,鋼鐵廠占地5938.97畝。並興辦湘潭煤礦、四川龍溪河水電廠等二十餘家重工業廠礦。
1946年3月,資源委員會改直屬行政院而成為行政院資源委員會,後由孫越崎任主任委員。抗日戰爭結束後,第二次國共內戰再起,經濟建設無法進行,到1948年底,資源委員會無法活動,業務停頓。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資源委員會在大陸的各廠礦被政府接收。1952年8月,遷往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宣布撤銷資源委員會。
歷史影響:
1945年中央電工器材廠與美國簽訂技術合作合約,派出80多名工程師和經濟管理人員赴美實習。以後,資源委員會又直接派遣和利用租借法案助學經費派遣各級考察和實習人員數百人。
這些人後來都在中國的電器工業和電力工業的發展中發揮了作用。1945年抗戰勝利後,資源委員會選派尹仲容、孫運璇等一批技術經濟人才赴台灣接管電力、石油、造船、水泥、化工、機械等行業,這些人成為台灣經濟發展中的重要領導人才。
從1937年開始到1948年底,先後由國庫投資於資源委員會電器工業的資金,折合成1936年幣值共計882萬元,占資源委員會總投資的12.3%,10年間產品銷售的收入按同樣方式折算約為27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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