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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政長官公署
時間
1948 ~ 1950年03月31日
地點
台北、蘭州、重慶
相關人物
馬步芳
、
張治中
、陳誠、
張群
、
顧祝同
、
胡宗南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軍政長官公署是第二次國共內戰後期,中華民國政府設立的統轄地方軍政事務的高級機構。從1948年起,國民政府分別設立西北軍政長官公署、華南軍政長官公署、東南軍政長官公署、華中軍政長官公署、西南軍政長官公署,分區負責對共作戰與地方管理,隨著戰局不利,國府掌控的土地日益縮減,軍政長官公署於1949年後陸續裁撤。
位於台北的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原計劃下轄江蘇、浙江、福建、臺灣四省及海南特別行政區;但海南始終未受東南軍政長官公署管轄而改入華南軍政長官公署,故最終實際下轄江蘇、浙江、福建、臺灣四省。東南軍政長官公署於1950年3月31日裁撤,人員與業務多轉移總統府及行政院,也是最後被裁撤的軍政長官公署。
事件背景:
國共內戰期間,國民政府宣布動員戡亂,動員戡亂體制由來已久,最初來自於綏靖體制。綏靖的本義是指維護地方治安。第一次國共合作期間,在1926年廣東南路行政委員公署下,行政委員甘乃光,報告當時的廣州國民政府。因陽江地區土匪和流民太多,所以成立綏靖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並附上了組織法等。
綏靖委員會主席由中國共產黨員,毛澤東同學陳章甫擔任。陳章甫在報告中匯報了派軍剿匪,組織農會,安置流民等成果。廣東南路行政委員公署在回文中予以了充分肯定,並上報廣州國民政府,希望照此經驗來成立綏靖委員會。
1930年,國民政府為圍剿中國工農紅軍,開始將全國劃為若干綏靖區,在綏靖區中心城市設立綏靖公署,負責指揮區內軍事和控制區內政治、經濟及社會生活。全國共設綏靖公署十餘處。綏靖公署設主任一人,一般為上將軍官,由國民政府特任,隸屬於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並受軍政部部長和參謀總長指揮。根據規定,綏靖區內部隊、地方縣政府及水陸公安警察,保安隊和民團,綏靖主任可隨時指揮調動。綏靖公署內設參謀長和參謀、經理、軍法等處,承綏靖主任指揮,分管各項事務。
抗戰結束後,內戰再起,國府將抗戰時期的各地軍區,陸續恢復改編為綏靖公署,隨著戰局越演越烈,又再設立軍政長官公署,以統籌地方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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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行營」、「行轅」、「綏靖公署」及「長官公署」都是國民政府和國防部在中國各地區之派出機關,對各省市地方軍政機關是指導關係,不是隸屬關係。對轄區內部隊省督練、命令、指揮、調遣之權,但無人事和經理之權。對部隊人事管理直屬於國防部。
最早成立的軍政長官公署為西北軍政長官公署,抗戰期間原為第八戰區,1946年3月後改為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西北行營,以張治中為主任。1946年10月改為國民政府主席西北行轅。1948年後改為西北軍政長官公署,駐蘭州,主要戰鬥區為河西、青海及新疆,長官張治中。1949年7月更換長官為馬步芳。指導之最重要戰役為蘭州戰役,以失敗收場。後酒泉起義而終結。
1949年5月,重慶綏靖公署改稱西南軍政長官公署。西南軍政長官公署長官為張群,副長官為錢大鈞,隨後鄧錫侯、楊森、賀國光、王纘緒、潘文華、孫震、唐式遵等先後增加為副長官。
1949年8月29日,蔣中正在重慶主持西南軍政人員會議,會中決以隴南與陝南為決戰地區。議認為人民解放軍不一定會立即進軍西南;如欲入川,必從川北而來,因為鄂西、湘西、川東一帶地形險阻,交通不便,行動困難,而川北則交通便利。蔣據此分析,「決定拒匪於川境之外,即以隴南與陝南為決戰地帶,而不在川境之內與匪周旋。」蔣自知「兩廣勢難保持,在華南丟掉後,在大陸上必須保有西南地區」,將來才能與台灣及沿海島嶼相配合,進行反攻。
國民政府遷往成都後,於12月7日改派顧祝同為西南軍政長官,胡宗南為副長官兼參謀長。12月底,由胡宗南代理西南軍政長官,移駐西昌縣。1950年3月,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西昌,西南軍政長官公署潰散。3月27日,華中軍政長官公署及西南軍政長官公署撤銷。
1949年6月21日,已下野的中國國民黨總裁蔣中正為檢討過去軍事、政治、經濟何以失敗的總因,作為今後軍事與復興大業之依據,乃於臺北召開東南區軍事會議,與會者包括東南區陸海空三軍將領與各黨政要員,陳誠任會議主席。該會歷時七日,會中一項重要決議,乃正式確定組織「東南軍政長官公署」,統一指揮轄區內軍事政治,確立臺灣為復興基地,將嵊泗列島、舟山群島、福州、廈門及臺灣組成一個攻守整體。
7月18日,經行政院政務會議通過,落實設置「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再經中國國民黨中央非常委員會追認。8月15日,東南軍政長官公署成立,新任長官陳誠就職,由臺灣省政府(今行政院廳舍所在地)遷入趕工修復完成的介壽館辦公。
9月1日,陳誠正式就任東南軍政長官,林蔚、郭寄嶠、羅卓英、郭懺、孫立人、湯恩伯等六人則分任東南軍政副長官。東南軍政長官公署設於臺北介壽館,原計劃下轄江蘇、浙江、福建、臺灣四省及海南特別行政區;但海南始終未受東南軍政長官公署管轄而改入華南軍政長官公署,故最終實際下轄江蘇、浙江、福建、臺灣四省。
歷史影響:
國民政府遷台後,由於在大陸上幾乎無立足之地,除西南軍政長官公署外,各地軍政長官公署名存實亡,真正發揮功用的是位於台灣的東南軍政長官公署。
東南軍政長官公署以及中國國民黨中央非常委員會第二分會(轄東南區)成立,增加臺灣省主席陳誠原有的東南區黨、政、軍、財大權。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在整建中國大陸撤臺軍隊(為當時臺灣省防衛司令孫立人整編)與指揮東南區戰事(金門戰役與舟山登步島之役)上,更反映作用。1949年12月7日,行政院遷臺搬入介壽館後,公署與行政院角色及功能日益融合。
1950年3月1日,蔣宣布復行視事,並發表文告,說明進退出處,一惟國民之公意是從,當此危急存亡之日,受全體軍民同胞責望之切,已無推諉責任之可能,乃決定復職,繼續為反共復國而奮鬥。蔣於復行視事後首次與中央委員及民意代表交換完成戡建事業之意見,揭示施政重點。3月15日,蔣核定國防機構系統,撤銷東南軍政長官公署。3月31日,東南軍政長官公署正式撤銷,人員與業務多轉移總統府及行政院,軍政長官公署也全部結束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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