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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時間
1946年04月29日 ~ 1948年11月04日
地點
日本東京
相關人物
東條英機、
板垣征四郎
、木村兵太郎、
土肥原賢二
、廣田弘毅、
松井石根
、
武藤章
、
梅汝璈
、永野修身、松岡洋右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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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英語: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for the Far East;日語:極東国際軍事裁判)又稱東京國際軍事法庭、東京審判、東京大審,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設在日本東京,以審判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日本戰犯。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的戰犯分為三類,甲級罪行專為參與或謀劃開戰的罪犯而設,而相關國家的最高決策機關的成員也會被定甲級罪行。乙級罪行就是為有「計劃、命令、允許、或在指揮機關的上層未有盡力防止類似罪行」的罪犯而設。丙級罪行是為犯下傳統暴行或違反人道罪的罪犯而設。
最後共有28個被告被審判,大部分是軍事或政治的領導者。兩個被告(永野修身、松岡洋右)於審判期間自然因素死亡。大川周明在審判期間因為精神衰弱而沒有被起訴。另有七個人因為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而判決絞刑,分別為東條英機、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賢二、廣田弘毅、松井石根、武藤章。
事件背景:
1946年1月19日,當時遠東協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與受降同盟各國磋商後,頒布一項《設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特別通告》(亦稱《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或《東京憲章》),正式宣布於東京成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今自衛隊市谷駐屯地)。
1946年2月25日,盟國最高統帥部根各盟國政府提名,任命11名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法官。由美國、中華民國、英國、蘇聯、加拿大、法國、澳大利亞、荷蘭王國、印度、紐西蘭和菲律賓這些勝利的同盟國共同任命法官審理,其中中華民國代表為梅汝璈。
4月29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正式接受盟國最高統帥部國際檢察處對東條英機等28名日本甲級戰犯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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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46年5月3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展開審判程序,最後共有28個被告被審判,大部分是軍事或政治的領導者。兩個被告海軍元帥永野修身、前內閣外務大臣松岡洋右於審判期間自然因素死亡,日本極端民族主義者大川周明在審判期間因為精神衰弱而沒有被起訴。
另有七個人因為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而判決絞刑,分別為前內閣總理大臣東條英機、前中國派遣軍參謀長板垣征四郎、前駐緬甸日軍總司令木村兵太郎、日本陸軍參謀本部軍官土肥原賢二、前內閣總理大臣廣田弘毅、前華中派遣軍總司令松井石根、前陸軍省軍務局局長武藤章。
據法官梅汝璈回憶,當時以6票對5票的微弱優勢通過了死刑判決。他們於1948年12月23日在東京都豐島區池袋巢鴨監獄執行死刑。
同時有16人被判決終生監禁,包括荒木貞夫、梅津美治郎、大島浩、岡敬純、賀屋興宣、木戶幸一、小磯國昭、佐藤賢了、嶋田繁太郎、白鳥敏夫、鈴木貞一、南次郎、橋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騏一郎、星野直樹。其中小磯國昭、白鳥敏夫、梅津美治郎三人死於獄中,而其他的於1950年代陸續假釋出獄。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也引起許多爭議,包括許多人認為日本天皇裕仁亦應受戰犯審判,澳大利亞法官威廉•維著作為軍事法庭的審判長也認為:「如果不審理天皇,戰犯一個也不能處以死刑。為了維護法律的公正,他應在國內或國外受到拘禁。」甚至裕仁本人也感到理虧,難以面對憤怒的世人,他覺得應理所當然地負起戰爭的所有責任。在通盤考慮美國國家利益和盟軍面臨的形勢後,麥克亞瑟在向總統杜魯門的彙報中聲稱,「不能把日本昭和天皇作為戰犯逮捕」。因為基於長久以來天皇在日本的特殊地位及對日本民眾的影響,保留天皇有利於幫助盟國佔領控制日本。根據麥克亞瑟的建議,並考慮到政治上的需要,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員以表決的形式作出了裁決:凡涉及到日本天皇的各類起訴,均不予受理。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美國基於國家利益及全球戰略的考慮而給日本天皇的一塊「免死牌」。
第二年4月3日,遠東委員會決定對天皇不予起訴。6月18日,遠東審判首席檢查官基南在華盛頓宣布對天皇不以戰犯論處。與華盛頓相呼應的遠東審判日本辯護團一致通過決議:「不追究天皇及皇室。」
著有《真相-裕仁天皇與侵華戰爭》賓厄姆頓大學歷史及社會學名譽教授赫伯特.P.比克斯認為「實際上,裕仁天皇絕不是一個傀儡。1931年,他沒能阻止日軍侵略滿洲,導致日本退出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但他在1937年批准了日本全面侵華的行動,使得日本進入全面戰爭狀態。他嚴格控制著日軍在中國使用化學武器的行動,並批准日軍於1941年襲擊珍珠港。」當然負有戰爭責任。
歷史影響:
日本軍國主義支持者認為遠東軍事法庭會批評審判草率,證據不足就定罪、尚未審問重要問題就處死;日本軍國主義支持者認為更認為有些判決甚至批評為公報私仇,部分被判刑者並沒有違反人道等罪行或根本是替死鬼。
日本將領岡田資以濫殺罪被處死,但是岡田資被指控的濫殺行為是他以濫殺罪起訴並處死一架美國海軍B-29轟炸機所有成員,該機確實受到美軍命令無差別轟炸名古屋,造成許多名古屋平民死亡。
日本軍國主義支持者認為蘇聯紅軍的戰犯行為超過德日(德日及中國平民為受害者),但相關將領未被審判。
日本軍國主義支持者認為最大問題在於處罰甲級戰犯,處罰涉及濫殺虐待乙級丙級戰犯是應該的,但訂定甲級戰犯作法是為戰勝國對戰敗國不當審判,他們完全不認為日本侵略亞洲各國有何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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