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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杞埔事件
時間
1912年03月22日 ~ 1912年03月22日
地點
台灣南投
相關人物
林啟禎、劉乾
資料來源:青年日報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林杞埔事件為發生於台灣日治時期的抗日事件。遠因是台灣總督府把嘉義、林杞埔(今南投竹山)、斗六等15000甲的竹林劃歸為「模範竹林」,強行收歸為國有地,並由日本三菱造紙株式會社掌握所有權,供其使用經營,且不准附近居民隨意進入,導致原依靠山林生活的20000餘竹農與地主的生計陷入困境。
近因則是受到日本警察欺壓林啟禎與佛教在家居士劉乾兩人,導致兩人心有不滿,合作在山中開設神壇,煽動前來的信徒抗日。1912年3月22日,劉乾率領約12名竹林莊莊民,於攻擊位在林杞埔地區頂林駐在所(今竹山鎮頂林里),造成三位員警死亡。
數日後遭日警逮捕,包含林啟禎與劉乾,總計十餘人為事件參與者,1人被當場槍斃,劉乾、林啟禎等8人被判死刑,1人判無期徒刑,3人判有期徒刑,僅存1人獲判無罪釋放。
事件背景:
1895年總督府公佈了「官有林野取締規則」,該規則:「凡無所有權証件或足夠証明所有權的買賣契約的山林土地,一律收歸官有。」 而依據滿清據台時期,台灣山林從來未丈置賦課,對山林業主權未曾掣發地契之物,而僅以口頭約定而已。
依日人新規則所以大部份的台灣山林土地以無人所有為藉口而把數百年來眾人公共擁有的台灣的山林土地一一收歸官有,而後再放領于日本資本家以獨家佔有的方式享用。
日本人又有土地調查將土地上的資源也十分了解。對原始森林,天然寶藏成了總督府及日本資本家的囊中物。
1908年日本三菱株式會社對台灣在嘉義、竹山、斗六等一萬五千甲的竹林所有權,經由總督府以無主山林為由沒收歸為官有。 然後再以「委託經營」的方式,將土地山林由三菱株式會社經營。三菱同時在林內庄設立「三菱製紙廠」,採伐竹林成為製紙的原料。
但原本依靠山林生活的5500戶貧農、小農及小地主約有二萬餘人不知緣由,百年來共同擁有的山林剎那間變成有警察保護的日本人所擁有。自然地生活上立即受到極端的壓迫。這種日本人所謂的「林野調查」的結果,被總督府編入於「官有」的舊屬台灣農民共同使用的山林竟達18萬七7000甲。
台灣的山地竹林的所有權,自清國時代就從未有過所謂確定性。山林附近的庄民從沒有人想去擁有山林,對山林的認識如同河川如何去擁有它,只是要取其林木僅繳少許稅金即可自由上山採伐,也就是共有財的觀念。然而台灣總督府將山林編入官有林並放領於三菱株式會社後,據為私有。三菱製紙廠即在警察的庇護下,侵佔該山地並大舉採伐竹木。
三菱也知共有財的掠奪,可能引起居民反彈。故也開放一小部份放給該地方的地主及御用紳士使其獲利,來壓制本地居民。並同時成立了所謂的「竹林組合」讓御用紳士頂住居民,又可對外顯示本地人亦可自由進入採伐。事實上卻嚴格的禁止原本使用的的住民進入採伐,違反者都被捉到警察派出所,受盡曲辱及毆打,並以竊盜罪打壓。
這些竹林將賴以為生的住民生活頓失憑據,問題十分嚴重,所以眾人向「總督府林野調查會」提出抗議。並要求總督府當局收回該山林而改為放領於從舊時就具有聯帶關係的附近住民。
然而林野調查會向御用紳士調查,而御用紳士言論一向偏向日人,無台灣人的立場,故判定認為有本地人可自由進入山林採伐的事實,因此對抗議置之不理。總督府則更為理直氣壯,強硬的答覆必得依照所發命令執行,且命令當地警察從嚴取締。因此庄民的憤恨到了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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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10年4月,南投廳大坑庄中心崙居民林啟禎上山砍竹時,遭三菱製紙廠巡視員發現,當場抓到警察派出所並毆打成重傷,激起當地民眾的憤慨,林啟禎也將此事向當地頗受敬重的人士劉乾訴苦。劉乾為南投廳沙連堡羌仔寮庄人(現為南投縣鹿谷鄉),家道清寒以占卜為生,曾被日警侮辱,並沒收卜筮工具,因而對日本警察四處欺壓庄民恨之入骨。
劉乾為閃避日人,遷居於大安山居住,結庵禮佛;下山時則常住於信徒林逢家中,同時集眾宣傳信仰神佛,期間常討論日人的種種惡行,並向大眾灌輸民族思想。
劉乾聽聞林啟禎受日警欺凌的事件後,認為抗日時機已然成熟,遂積極招募附近庄民,準備伺機起義。
1912年3月23日拂曉,劉乾率領林啟禎、林慶禎、劉賜、蕭知、蕭溪、黃邱、張祿、楊振添、張桂、林助等起義庄民襲擊頂林(現為南投縣竹山鎮頂林里)警察派出所,距離林杞埔(現為南投縣竹山鎮)約有5公里,駐在此地的2位日警飯田助一、川島與川及一個臺灣人巡查補皆當場被殺害,頂林派出所已告全滅。
劉賜、蕭知等庄民消滅頂林派出所後,信心大增,劉乾想乘勝襲擊林杞埔支廳,於是指派劉賜率一隊義民直奔林杞埔。但這些無組織、無訓練的起義庄民,由庄人林玉明告知日本的武力遠遠超過所了解後,在尚未到達林杞埔前就閃避與日軍正面交戰,隊伍因而瓦解失散。劉乾得知後,自知無法再組織庄民,也匿入山中躲藏。
不久後,林杞埔支廳接到頂林派出所遇襲消息,立即派遣警察隊並發動保甲壯丁團在頂林庄中心崙展開逐家逐戶的嚴密搜索,地方成年男子有鑑於可能遭魚池之殃,全數逃離,當日即在頂林庄捕捉到沒有逃亡的劉賜及蕭知二人。同時,南投廳也派出警察大隊及壯丁團入山搜索,至30日被捕抗日義民共12人,1人當場被殺。同年4月7日,總督府於南投支廳開設臨時法院審理本案,4月11日宣判劉乾等8人死刑,1人無期徒刑,3人有期徒刑。
歷史影響:
劉乾等人被日本殖民政府所武力鎮壓,但日人侵占臺灣天然林地的問題亦未解決,甚至將這樁結合十餘人的抗暴事件簡單為視「愚昧農民之暴動」,而不從「官逼民反」上檢討,也導致之後又一再發生其他的民族反抗事件。
甚至延續到1925年,激起竹山當地庄民的另一波強力對抗,包括拒絕繳稅、保甲長拒絕執行公務、公學校兒童拒絕上學、庄民代表前往臺中廳及總督府請願等。
當時日本昭和天皇的二弟秩父宮親王來台巡察,庄民準備召集成千的農民跪在林內車站,同時派代表在林內車站等待秩父宮路過此地而上書訴苦,以期日本皇族替他們討回公道。但日本警察聞風而來在車站前將代表九人拘捕入獄,總督府當局得知台民的舉動,就乾脆把該山林地正式過戶于三菱財閥。
次年七月鳳山農林組合長簡吉,即與竹崎庄的林巃等取得連繫、並親自前往當地指導抗爭,並邀請來台的日本勞動農民黨幹部-麻生久到竹崎舉行「農民演講會」,鼓勵當地 農民設立組合並堅持為自己的利益抗爭到底。
農民此後也不管是否有禁令,紛紛上山採竹。所以多次與日本警察發生流血鬥爭,許多被捕農民們在放出後又加入下次的抗爭,所以本地在後來即成為台灣農民運動中最為堅強的革命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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