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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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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國之爭
時間
1920 ~ 1920
地點
中國
相關人物
張士一
京國之爭
資料來源:王朝網路
簡介:

1920年,教育部正式通令從該年起公立小學「國文科」一律改為「國語科」,教學白話文、「國音」和「注音字母」。由於《國音字典》語音標準與北京語音標準產生的矛盾,當年立刻爆發了「京國之爭」。

南京高師英文科主任張士一於1920年發表《國語統一問題》,認為注音字母連同國音都要做根本的改造,不承認「國音」,主張以北京音為國音標準,響應者眾。全國教育會聯合會和江蘇全省師範附屬小學聯合會相繼做出了定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決議,並開始在學校推廣。

1923年國語統一籌備會第五次大會決定兼採二者,使用標準國音中的京音聲系,是為「國音京調」。1924年至1926年,增修國音字典委員會修訂了老國音,將漢字讀音改為以北京的普通讀法為標準,即新國音。

1928年國民政府改為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1932年5月,教育部正式公布並出版《國音常用字彙》,為確立國語的標準提供了範本。1932年之後的國語廣播,都採取了以《國音常用字彙》為標準的形式,各地的國語標準一致化。1949年以後的國語系統、普通話系統、華語系統,均源於這個時期的國語系統。

事件背景:

1909年(宣統元年),清政府設立了「國語編審委員會」,將當時通用的官話正式命名為國語。這是漢語標準語歷史上首次得到官方命名。

1910年,將官話定名為「國語」的提議者、資政院議員。江謙再次在《質問學部分年籌辦國語教育說帖》中提出「用合聲字拼合國語,以收統一之效」的主張。1911年學部召開「中央教育會議」,通過了《統一國語辦法案》。自清末以來的國語制定運動,主要確定了標準語音的制定和國音符號(第一式)。在標準語音的制定方面,以北方官話(京音)為基礎。

中華民國建立後,中華民國教育部於1913年2月在北京召開了讀音統一會,用每省一票的多數票方法審定了以「京音為主,兼顧南北」的6500多個漢字的國音,決議融合各地方言製作出標準國音,即老國音。它的特點是:聲母和韻母95%左右與北京音相同;保留入音。會議還通過了注音字母。

1916年,北京教育界人士組織了國語研究會。1919年4月21日,北洋政府教育部成立了國語統一籌備會,1919年9月編輯出版了《國音字典》。

1920年,教育部正式通令從該年起公立小學「國文科」一律改為「國語科」,教學白話文、「國音」和「注音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