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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寧鐵路
時間
1909年04月20日 ~ 1939年02月14日
地點
廣東
相關人物
陳宜禧、余灼、陳延炆、陳延炆
新寧鐵路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新寧鐵路(Sunning Railway),又名寧陽鐵路,曾是位於中國廣東省新寧和新會境內的一條鐵路。建於清光緒年間,由廣東新寧(今台山)旅美華僑陳宜禧主持建造,1909年通車。此路是繼潮汕鐵路之後,中國第二條商辦鐵路。它亦是全部不用外國資本和技術人員建造的鐵路。

籌建之時,陳宜禧向美國華僑集資,曾是華僑在中國最成功的投資事業。1939年日本入侵廣東時,該鐵路由國民政府下令拆毀。

鐵路由沿線十里之內的居民分段拆毀,車頭、車廂、鐵軌拆毀掩藏,路基被掘爛,枕木則作為拆鐵路的居民的酬勞。1939年2月14日,新寧鐵路公司正式結束並遣散員工。一個月之後,江門淪陷。鐵路沿線共值三千萬港元的設備、車廂、鐵軌大部分遭到日軍洗劫運往海南島建鐵路或散失於民間,到了1942年,國民政府僅收集到33782條鐵軌用來修建黔桂鐵路。至今,新寧鐵路僅剩下北街火車站遺址。

事件背景:

清光緒三十年(1904年),在美國從事鐵路工作長達四十餘年的陳宜禧回國,為了繁榮家鄉的經濟和解決當地人的就業問題。提出建築新寧鐵路的計劃,在家鄉民眾和華僑的大力支持下,當年六月就成立了修築新寧鐵路籌備處,陳宜禧出任總辦,余灼為協理,議訂《籌辦新寧鐵路有限公司草定章程》,提出不招洋股,不借洋款,不雇洋工,工程由本縣人自辦的原則。

九月,陳宜禧先到香港集股。翌年二月自費去美國舊金山、西雅圖;加拿大溫哥華等地進行集股宣傳,他提出:「勉圖公益,振興路權」的口號。號召大大激發了海外華人的愛國熱情,在當地的同鄉會組織支持下。到八月回國時,已集股150萬銀元。另外再加上余灼等人在新寧及省、港、南洋等地亦籌到股本幾十萬銀元;到年底,超額4倍招得股本共2758412銀元。當時,省港及美國的中文報紙都讚揚新寧的紳商「能合群,能圖公益,能挽回一邑之利權。」

1905年3月,余灼、黃毓棠等人將鐵路籌辦的情形向新寧縣知縣陳益報告,並且請他向商部立案,陳益卻欲將鐵路作為「縣官倡辦」據為己有,另擬一份章程呈文兩廣總督岑春煊,但由於章程過於簡略,不獲批准。四個月後,廣東商務提調余乾耀另外草訂《寧陽鐵路有限公司詳細章程》二十二條,搶先向商部立案。為了尋求對策,陳宜禧再到香港,剛好遇到慈禧太后委派商部右丞王清穆到香港考察商務,遂向王清穆提出申訴獲得支持。

光緒三十年十月,陳宜禧正式成立新寧鐵路公司,為公司總理兼總工程師,余灼為副總理。並起草公司章程。規定不收洋股,不借洋款,不雇洋人,亦不准將股票、股份轉售或抵押于洋人;遇有爭執,不得請洋人干預。如違,即將股份扣除註銷,送官究辦。隨後,陳宜禧向岑春煊上報商部申請立案。但岑春煊以「無礙田園廬墓,始得築路」為由,不獲批准。陳宜禧只好上京向商部求助,途經上海時得知商部署右丞王清穆在此,立即請求引見。當時,美國華人又爭取到清國駐美大使梁誠致電商部,力陳陳宜禧籌辦新寧鐵路「確有把握,應責成專辦,勿聽阻撓。」才由商部向清廷上奏。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正月廿一日,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對上奏作出批示:「依議,欽此。」准予新寧鐵路先行立案。為了令工程能順利完成,清廷賜予陳宜禧尚方寶劍,如修路有違抗者可先斬後奏。四月初二,商部又批准《新寧鐵路章程》,其中關於路線方面,根據陳宜禧作出改動,幹線由新昌經水步至斗山;支線由水步至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