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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拉薩動亂
時間
1911年11月 ~ 1912年12月
地點
西藏拉薩
相關人物
十三世達賴喇嘛、擦絨‧達桑占堆、聯豫、鍾穎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辛亥拉薩動亂,所指宣統辛亥年(1911年)因為中國內地發生武昌起義,進而引發的駐西藏拉薩地區的清朝軍隊譁變和民族衝突。
當時印度的英國殖民當局,和流亡印度原被清廷解除稱號的十三世達賴喇嘛藉機策動事變,擦絨·達桑占堆承達賴之意組成一萬名「西藏民軍」,圍攻江孜、亞東、日喀則等地的清軍。
一時間,漢族人在西藏地區遭到藏族極端分子不分青紅皂白的亂殺,達賴喇嘛乘機排除清朝中央政府的官員影響,單獨執政。最後駐拉薩清軍敗於印度的英國軍隊和西藏地方軍,經過尼泊爾駐拉薩代表調停,清軍被解除武裝。
也由於此一事變發生,辛亥革命後,西藏地區等於事實獨立,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解放軍進入西藏後,西藏才又失去獨立事實。
事件背景:
1720年代以來,清朝開始在西藏地區駐軍並設置駐藏大臣,有學者認為這是實現了對西藏的直接管理。1751年乾隆帝頒佈由領兵入藏的四川總督策楞制訂的《西藏善後章程》十三條。西藏建立噶廈政府(西藏的說法是由第七世達賴喇嘛建立噶廈政府,中國的說法是由乾隆帝建立),長官為噶倫,秉承達賴喇嘛、駐藏大臣旨意辦事。
1793年,清政府再次頒佈由平定廓爾喀的大軍統帥福康安跟達賴與班禪等制訂出的《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整頓西藏各項事務,確立駐藏大臣與達賴喇嘛和班禪喇嘛平等的權力。到18世紀末清朝在西藏的權威達到頂峰,但隨後由於自身的衰落而逐漸削弱。
1904年,英國軍隊從英屬印度入侵西藏,十三世達賴喇嘛土登嘉措(1876年-1933年)逃離西藏。駐藏大臣有泰沒有代表清廷在拉薩條約上簽字,聲稱中國無權代表西藏簽訂有關條約,此舉被認為令中國對西藏的主權受到質疑,中國學者廉湘民對此作出反駁。此時英軍在西藏境內扶植親英國勢力,但最終於1906年與清政府簽訂了《中英續訂藏印條約》,英國同意不占並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而中國則應允不准他外國干涉藏境及其一切內治。
1910年2月,鐘穎統帥二千餘名清軍抵藏,加強對西藏的統治,十三世達賴喇嘛出走。清政府在1910年2月25日宣佈罷免十三世達賴喇嘛,並加強了對西藏的鎮壓。1910年3月14日,十三世達賴喇嘛與當時印度總督明圖伯爵會面,要求英國依守《拉薩條約》,協助西藏與清庭交涉,但是明圖遵照英國政府的指令加以婉拒。達賴也對明圖表示不承認西藏沒有參與的《中英藏印條約》與《中英續訂藏印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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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11年10月10日(宣統三年八月十九日,藏曆第十五饒迥鐵豬年)武昌起義爆發,辛亥革命開始,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黨人一度主張「驅逐韃虜」,排斥滿清貴族,建立漢族內地十八行省的政權(後來孫中山發現此議欠妥,遂改為「五族共和」)。邊疆非漢族地方產生動盪和騷亂,清朝建立的國家出現分崩離析的危險,尤其在尚未建省的蒙古和西藏等地紛紛出現分離傾向。
駐西藏地區的清軍軍隊是川軍,成分很多是四川哥老會成員。武昌起義爆發的消息傳播到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軍隊是發生了內訌、譁變,自相殘殺。有擁護共和,有主張勤王,也有自行返回內地以自保。各派自相殘殺,軍餉也斷絕了,清軍在西藏地區開始大肆搶劫。
清朝中央政府派駐的大臣聯豫、鍾穎等人只知道藉機謀取私利,西藏地區極度混亂。部分官兵囚禁了末代駐藏大臣聯豫,更有士兵乘機鈔略百姓,攻擊寺院。1911年冬天,清四川總督趙爾豐在成都被過激民眾處死,局勢劇變,西康地區也發生嚴重動亂。
印度的英國殖民當局和流亡印度原被清廷解除稱號的十三世達賴喇嘛藉機策動事變,達賴喇嘛發布《告民眾書》「(漢人)固當驅除淨盡……總期西藏全境漢人絕跡,是為至要」,擦絨·達桑占堆承達賴之意組成一萬名「西藏民軍」,圍攻江孜、亞東、日喀則等地的清軍。
一時間,漢族人在西藏地區遭到藏族極端分子不分青紅皂白的亂殺,達賴喇嘛乘機排除清朝中央政府的官員影響,單獨執政。
最後駐拉薩清軍敗於印度的英國軍隊和西藏地方軍,經過尼泊爾駐拉薩代表調停,清軍被解除武裝。至1912年12月底,聯豫、鍾穎等官員和在藏的清軍等全部離開了西藏,經印度由海路返回內地。
1912年12月中旬十三世達賴喇嘛回到拉薩,重掌西藏。原親漢勢力遭到排擠和鎮壓,丹吉林寺被解散,哲蚌寺規模最大的洛色林扎倉遭到鎮壓。
歷史影響: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正式成立後,中央政府先後在3月11日頒布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4月22日下達的《大總統袁世凱命令》和5月頒布的《中華民國約法》中強調對西藏的主權,而非英國所說的宗主權。
1913年初,十三世達賴喇嘛返回拉薩,隨即於2月13日發表聖地佛諭公告,宣布「藏區」獨立,但未得到世界上大國的認可,並被認為不具有任何的政治合法性。十三世達賴喇嘛宣布獨立後,時任中華民國大總統的袁世凱派遣軍隊收復對西藏的主權。
中華民國政府之西藏宣撫使陳貽範、十三世達賴特使倫欽夏托拉以及英國政府之英印殖民政府外交政務秘書亨利·麥克馬洪,於1913年10月13日在印度的西姆拉舉行會議。英國欲仿照蒙古分治的方法,將西藏分為自治的外藏和由中國管理的內藏,並使中國政府承認對西藏行使的只是宗主權而非主權。1914年7月西藏和英國簽署了西姆拉條約,而北洋政府拒絕簽署。此後歷屆中國政府都不承認「麥克馬洪線」。
1914年(民國三年)5月,中華民國總統袁世凱公布《中華民國約法》,規定「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從前帝國所有之疆域」。
從1912年至1949年,西藏雖不直接接受民國中央政府管治,但仍維持西藏地方與中央政府的關係,且中國未放棄對西藏的主權。但由於中國面臨許多內憂外患,中華民國政府無暇顧及西藏事務,雙方關係沒有進一步的發展,辛亥革命後,西藏地區等於事實獨立,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解放軍進入西藏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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