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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芳事件
時間
1940年05月27日 ~ 1940年05月27日
地點
台灣台北
相關人物
李建興、李建炎、李建川、李建和
資料來源:網頁博覽會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瑞芳事件(又稱為五二七事件、五二七瑞芳思想案),發生於昭和十五年1940年5月27日台灣日治時期台北州基隆郡瑞芳(今新北市瑞芳區),日本方面下令逮捕瑞芳仕紳李建興等人而造成嚴重的流血事件。
有人誣告礦業鉅子李建興與重慶國民政府方面有所聯繫,意圖在瑞芳招兵買馬,實行反日叛變,進攻臺灣總督府。日本憲兵隊於是搜捕瑞芳礦山,共得李建興一族及員工五百餘人,皆收獄,建興三弟李建炎與其他廿餘人死於獄中。
據說事件成因是,李建興兄弟因得罪某位日本籍警察,該警察為圖報復,乃羅織罪名,向層峰舉發。
由於事過至今已七十多年,只有住在當地老一輩的居民都還記憶深刻,但新一輩或移民則從無聽過此往事,但近年來已開始有地方文史工作者對此案加以研究。
事件背景:
瑞芳李家是北臺灣的望族之一,由礦業鉅子李建興與其弟李建炎、李建添、李建成、李建川、李建和等人與後裔組成,李家眾兄弟皆是礦業名人,是為瑞芳李家,與基隆顏家並稱,礦業界稱為「愛生理,找顏李」(要生意,找顏李)。
李家祖籍福建省泉州安溪縣廣孝鄉,先祖因避太平軍,遷臺。1919年李建興開設公司,承包基隆炭礦會社的礦區,1934年創辦瑞三炭礦,在瑞芳、基隆各地開礦,承包了許多基隆顏家與三井集團的礦業,聲勢大振。
七七事變後,中日開戰,日本擔心殖民地的台灣人會與中國大陸串聯一氣進行反抗,以配合中國軍隊的作戰,所以對台灣人民的行動都加以嚴密的監視。
1940年(昭和十五年)戰爭期間,日軍更積極策劃南進,強力推行皇民化運動,作為九份地方領袖的李建興態度不甚積極,不學日語,也拒改姓名,加上李家與日本人關係欠佳,一直被特務懷疑與重慶的蔣介石通謀,成為日方的眼中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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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40年5月27日,瑞芳仕紳李建興因被檢舉誣陷與中國合謀抗日,再加上中日戰爭愈趨於白熱化,總督府對於台人的不信任感逐日上升,遂下令拘捕以李建興本人為首,及其「瑞三礦業」事業之員工,共約五百餘人。
誣告內容為礦業鉅子李建興與重慶國民政府方面有所聯繫,意圖在瑞芳招兵買馬,實行反日叛變,進攻臺灣總督府。
本案因被搜獲廖進興由廣州寄來明信片一紙,「烏雞白鳳丸託余辦濟」一語,日吏遂將「白」字解為白崇禧,「余」字解為余漢謀,「濟」字解為陳濟棠等暗號,而認為本案鐵證。
日本憲兵隊於是搜捕瑞芳礦山,共得李建興一族及員工五百餘人,皆收獄,事件造成包含李建興本人判刑十二年,其弟李建炎與二十餘人歿於獄中、李建川因刑而失聰。
另有說法是被釋放的只有一百多人,其餘三百多人,都在獄中死亡或消失,家族也領不到屍體。
據說事件成因是,李建興兄弟因得罪某位日本籍警察,該警察為圖報復,乃羅織罪名,向層峰舉發。
二戰結束後,台灣光復,李建興出獄後,曾於1945年末在瑞芳鎮(當時他已做了該鎮的鎮長)開了一個悲壯的追悼會,全島各界人士都有參加。據聞因東港事件曾被日本人關了數年的郭國基,也發表了激烈演說,提議組織對日復仇會,向尚在台的日本官吏和軍人,進行復仇的行動,但由省政府官員勸止。
歷史影響:
由於事過至今已七十多年,只有住在當地老一輩的居民都還記憶深刻,但新一輩或移民則從無聽過此往事,但近年來已開始有地方文史工作者對此案加以研究。
1945年後台灣光復,在政權移交的狀況下許多資料文獻都已喪失,光復兩年後又爆發二二八事件,剩餘的檔案更是遺失殆盡。造成多數鄰人都未聽說有此往事,少有文史提及這段歷史,縱有提及也是輕描淡寫,不像二二八事件在部份政黨的努力營造雰圍下,二二八的史料記載詳細的有如顯學,瑞芳的五二七事件,卻乏人關懷。
近年來有地方有志之士籌組「瑞芳五二七網路考證團隊」,邀集瑞芳當地人加入,也期盼願意敘述往事的家鄉父老可以走出來,讓大家多知道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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