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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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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維權案
時間
1928年06月 ~ 1928年09月05日
地點
上海
相關人物
盛愛頤、盛恩頤、盛重頤、盛升頤、盛毓常、盛毓郵
資料來源:必應搜索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前清郵傳部大臣盛宣懷的七女兒盛愛頤把三個哥哥(恩頤、重頤、升頤)及兩個侄子(毓常、毓郵)告上法庭。
背景:
盛宣懷1916年過世,繼室莊德華夫人當家十多年之後,1927年因病去世。
次年,五房子孫欲瓜分屬於慈善基金的公有產,把尚在閨閣裡的七小姐盛愛頤、八小姐盛方頤排除在外。盛愛頤決定維護自己的權益,在全國第一個打起關於女權的官司。此案在報界一經曝光,即刻引起極大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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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27年秋天,莊夫人去世,遺產‘頤養費’的剩餘部分按照盛氏愚齋義莊的規矩,應當一分為二:一半歸盛家五房子孫,另一半歸盛氏義莊。
11月26日,盛老四(恩頤)具狀向上海臨時法院提出要求,將早已歸入愚齋義莊的屬於慈善基金的部分,提出來由五房分掉,在家族內部引起了軒然大波。
首先七小姐不服氣,按照民國的法律,未出嫁的女子也有繼承權,那麼就應該分成七份。於是,七小姐向四哥提出要十萬銀元出洋留學。盛老四不同意,七小姐雖是高牆深院裡的大家閨秀,更是上海灘的新女性,決定維護自己的權益。
1928年6月,盛愛頤把三個哥哥及兩個侄子告上了法庭。
9月5日開庭之日盛況空前,不僅引起社會上的廣泛關注,還引起法律界的高度重視,到庭旁聽的人極多。
一個月後,法院的判決書下來了,宣告盛七小姐勝訴,可以分得遺產五十萬元。
歷史影響:
盛愛頤敢於在全國第一個打起女權官司,充分說明她的膽識和氣概。
這是民國以來第一例女性繼承權案件,其社會意義遠遠超出了盛氏家族內部的矛盾,成為一個公眾所關注的傳統制度的改革問題,因而頗為轟動。
中國女性的地位和財產繼承權,從此邁向了一個新的時代。
(資料來源,參考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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