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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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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天津條約
時間
1858年06月26日 ~ 1943年01月10日
地點
天津
相關人物
桂良、花沙納、額爾金
資料來源:講馬港歷史
簡介:

又稱《中英續約》。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英國強迫清政府訂立的不平等條約。咸豐八年 (1858年)六月二十六日,清欽差大臣桂良、花沙納與英國全權代表額爾金在天津簽訂。共56款,附有《專條》。

主要內容有:

(1)英國公使得駐北京,並在通商各口設領事官,增開牛莊、登州、台灣(台南)、潮州、瓊州、漢口、九江、南京、鎮江為通商口岸;

(2)耶穌教、天主教教士得自由傳教;

(3)英國人得往內地遊歷、通商;

(4)英國商船可在長江各口往來;

(5)中英兩國派員在上海舉行會議,修改關稅稅則;

(6)中國給英國賠款銀400萬兩;

(7)確定領事裁判權和片面最惠國待遇。

事件背景:

19世紀40年代後,西方侵略者雖然通過《南京條約》等第一批不平等條約打開了中國的大門,但是,對華貿易並沒有出現所設想的持續性的增長。因此,西方侵略者對已經取得的特權不滿足,企圖向清政府索要更多的特權,進一步打開中國市場。 1854年、1856年,英國聯合美國、法國向清政府提出“修約”,要求開放中國內地、公使常駐北京、鴉片貿易合法化,皆被拒。 1856年10月,英國藉口“亞羅號事件”,挑起了第二次鴉片戰爭。

1857年,英國聯合法國,派出遠征軍到中國,攻占了廣州。 1858年4月,又北犯大沽。英、法、美、俄四國專使向清政府遞交了照會,限令於6日內答复他們的侵略要求。 5月20日,英法聯軍悍然攻占大沽砲台,26日進犯天津,威脅清政府速派大臣談判,否則將進攻北京。清政府正因太平天國農民起義而焦頭爛額,因此決定對英、法妥協議和,並派出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為全權代表赴天津談判。談判中,英方態度蠻橫,不斷以進攻北京相威脅,對其所開列的條款根本不容磋商,連一個字都不允許更改,否則將中止談判。在英方代表的一再威逼下,桂良等人終於屈服,被迫接受英國的條件。 6月26日,桂良、花沙納與英國代表額爾金正式簽訂了《中英天津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