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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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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天津條約
時間
1858年06月13日
地點
北京
相關人物
普提雅廷、譚廷襄、桂良、花沙納
中俄天津條約
資料來源:360圖片
簡介;

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沙俄乘英法聯軍攻陷大沽,進逼津、京之際,以調停為名,誘迫清朝與其簽訂不平等條約。

1858年6月13日(咸豐八年五月初三日),清朝欽差大臣桂良、花沙納與俄駐華公使普提雅廷在天津簽訂《中俄天津條約》12款。

主要內容有:

(l)俄國在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廣州、台南、瓊州等7處口岸通商、停泊兵船,若別國在沿海增開口岸,準俄國一體照辦;

(2)俄國在原定中國陸路通商地點擴大貿易,對俄國商人我目及所帶貨物、本銀多寡,不加限制;

(3)俄國在中國各通商口岸設立領事館,俄國人享有領事裁判權;

(4)俄國東正教士人內地自由傳教;

(5)中俄兩國派員查勘“從前未經定明邊界”;

(6)俄國享有片面最惠國待遇。

事件背景:

第一次鴉片戰爭後,沙俄力求在中國獲得與英、法等國同等的侵略權益。

1856年,第二次鴉片戰爭爆發後,在爭奪中東、近東地區霸權的克里米亞戰爭中敗於英、法的沙俄,立即採取“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的策略,一面令東西伯利亞總督穆拉維約夫擴大武裝,佔領中國黑龍江地區,一面派遣侍從將軍普提雅廷出使中國,執行特殊的外交使命。

1857年8月,普提雅廷由海路趕到天津白河口外,向清政府提出“復行商定(兩國)界址”等無理要求,被一一駁回。普提雅廷未遂所欲,徑行南下,開始與英國、法國及美國公使接近,密商聯合侵華之計,試圖借助英法聯軍之力,向清政府施加壓力,達到與英、法、美共同的以及只涉及俄國一國的目的。同時,沙俄政府繼續標榜中立,以示與英、法有別。 12月,英法聯軍攻占廣州,乘勢北上。行前,普提雅廷與美、英、法公使密商,向中國發出與英、法、美三國內容相同的照會,要求立即指派全權大臣赴滬談判。同時,俄使鼓動英法聯軍從速北上,在最利於作戰的四、五月份(即雨季與夏季來臨前)進攻大沽口,並表示俄國對英、法向清政府提出的“代表一切共同利益的要求,願給予道義上的支持”。至於沙俄在照會附件中向中國提出的“分界”要求,普提雅廷對英、法、美三國公使始終秘而不宣。

1858年4月,英法聯軍艦隊進抵白河口外,直接威脅京、津。清政府被迫派直隸總督譚廷襄為欽差大臣,負責交涉。普提雅廷一面代表本國政府與譚談判,一面以“調停人”身份活動,聲稱如中國答應俄方的各項要求,俄國願向中國提供槍械,派員教練,幫助清政府“抵禦”外來侵略和助剿太平天國運動。普提雅廷目的未達成,又向英、法獻策,慫恿聯軍攻打大沽。 5月20日,大沽砲台陷落,北京震動。清廷驚慌失措,於29日另派大學士桂良、吏部尚書花沙納趕赴天津議和。英法兩國代表態度強橫,聲稱必須答應其全部要求,否則立即進軍京津。普提雅廷乘機要挾,表示如能速按俄國條款定議,即可代向英、法“說合”。清政府擔心英、法進攻京、津,被迫同意俄方條件。 6月13日,俄國搶在美、英、法三國前面,同清政府簽訂了《天津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