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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天津條約
時間
1858年06月18日
地點
天津
相關人物
桂良、花沙納、衛廉
資料來源:互動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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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中美天津條約》原稱《中美和好條約》 。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美國以調停爲名誘迫清政府訂立的不平等條約。1858年(咸豐八年)6月18日清欽差大臣桂良、花沙納與美國駐華公使列衛廉在天津簽訂。共三十款。
主要内容:
(1)清政府倘准許其他國家公使駐北京,應准美國一律照辦;
(2)增開潮州、台灣(台南)爲通商口岸(後來開埠時潮州口岸設在汕頭);
(3)耶穌教教士得自由 傳教;
(4)擴大片面的最惠國待遇,即:清政府給其他國家的特權,“無論關涉船隻海面、通商貿易、政事交往等事情”,美國得“一體均沾”;
(5)確定領事裁判權。
事件背景:
19世紀40年代後,西方侵略者通過堅船利炮打開了中國的大門,迫使清政府簽訂了第一批不平等條約,攫取了大量的特權。但到了50年代,美國等國對原有特權不再滿足,於是在1854年、1856年兩次向清朝政府提出“修約”,要求中國開放內地,以便使美國產品更順利地進入中國,並擴大《望廈條約》已規定的各項權益。這實際上是另訂新約。清朝政府對美方的要求,均予以拒絕。 1856年底,英國、法國悍然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美國雖然表示中立,但這一中立僅限於不直接出兵中國,而在其擴大在華侵略權益這一點上,與英、法的利益完全一致。美國充當了可恥的幫兇角色,參與了侵華戰爭的謀劃。
1858年4月,已經佔領廣州的英法聯軍進逼大沽口,美國駐華公使夥同英、法、俄三國公使聯袂到達大沽外,照會清政府,提出侵略要求。美國公使列衛廉與清政府直隸總督譚廷襄開始談判,討論了美國所提出的草約。 5月19日,因英法聯軍即將於次日發動進攻,美國應英國的要求,不動聲色地中止了正在進行中的談判。英法聯軍攻占大沽後,清政府派桂良、花沙納等人與英、法談判。雖然清朝官員並不信任美使,但還是一再懇求美使與俄使居中調停。列衛廉以“調停人”的偽善面孔欺騙清政府。 6月7日,列衛廉恢復了與清朝官員的會談,並同意就美方所提出的條約草案再度進行談判。 6月18日,美國搶先英、法與清政府簽訂了《中美天津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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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八年四月初八(5月20日),英法聯軍攻陷大沽砲台,溯白河而上,進逼天津。直隸總督譚廷襄嚇得魂飛魄散,主張徹底投降。
十二日,他向咸豐帝奏稱:“統觀事勢,細察夷情”,“不能戰,不易守,而不得不撫。”
十四日,英法聯軍駛抵天津城下,英、法公使通知清政府另派頭品大臣二員速來津共議,否則先取天津,再攻北京,兩日以內,聽候回音。
十六日,清政府急忙派大學士桂良(1785—1862)、吏部尚書花沙納(1806—1859)為全權大臣,馳往天津向英、法求和。
十八日,額爾金、葛羅乘砲艇抵天津,普提雅廷和列衛廉乘俄船“亞美利加”號同至。當即照會清政府,欽差大臣必須有“全權便宜行事”銜名,否則仍需進京。
二十日,清政府命桂良、花沙納便宜行事,從權辦理。
二十三日,前此兩天趕到天津的桂良、花沙納就和額爾金在城南海光寺初次會見。
此後在談判過程中,額爾金和葛羅分別委派隨員威妥瑪(1818—1895)、李泰國(1832—1898)和馬吉士辦理實際交涉,以李泰國為主。他是上海海關的英籍職員,同中國官員曾有頻繁接觸,此次充當英法聯軍的中文翻譯與謀士。在談判過程中,他以戰勝國發言人自居,恃強要挾,態度蠻橫,對桂良、花沙納耍盡了威嚇流氓手段。
在談判中最使清朝最高統治者頭痛的是外國公使駐京、增開通商口岸、外國人得入內地遊歷傳教等條款。因為這些將會影響到清朝封建君主專制統治。所以,咸豐帝一再討價還價,不肯讓步。有時甚至想到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勢須與之用武”。桂良、花沙納對咸豐帝的苦衷雖然十分了解,但他們畏敵如虎,向咸豐帝奏稱:“戰之不可”,“戰則必敗”。由於此時清朝封建統治者最害怕的是太平天國起義,而不是外國侵略者。因此在對外戰爭中所調動的兵力,不是主力,而是邊遠的軍隊。既然如此,那麼在英、法聯軍的脅迫下,最終不得不屈服投降。
歷史影響:
《中美天津條約》的簽訂,是美國對中國主權的進一步破壞。在該條約的簽訂過程中,美國利用英、法武裝侵略給清政府造成的困境,不費一兵一卒最大限度地實現瞭自己的侵略要求。通過這個條約,美國獲得瞭遠比《望廈條約》更廣泛的侵略權益,同時以周詳嚴密的片面最惠國條款,坐享英、法等國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攫取的一切特權。《中美天津條約》既是美國對中國主權進行粗暴踐踏的歷史罪證,也是美國推行合作侵華政策的典型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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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雜誌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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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外交使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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