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中國文化大學
IP:
140.137.101.202
首頁 -> 民國事件 -> 中德通商條約
中德通商條約
時間
1861年09月02日
地點
上海、天津
相關人物
崇綸、艾林波、薛煥
中德通商條約
資料來源:360圖片
簡介:

中德通商條約,有時簡稱為《布國條約》。

本條約於一八六一年九月二日(咸豐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在天津簽署。

一八六三年一月十四日在上海交換批準。

1861年3月普魯士派出以艾林波(德語:Friedrich zu Eulenburg)伯爵為團長的東亞外交特使團代表德意志關稅同盟的22個邦國的利益,抵達上海,聯絡五口通商大臣薛煥,要求與清政府按照中英中法《天津條約》簽訂通商條約。薛煥拖延敷衍,艾林波失去耐心,直接北上天津,找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清政府聞訊,命總理各國事務大臣崇綸充全權大臣,赴天津會崇厚酌辦。咸豐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1861年9月2日),崇綸、崇厚與艾林波簽訂《中德通商條約》,共42款。約文原典藏於中華民國外交部,現典藏於臺北外雙溪國立故宮博物院。

事件背景:

英法兩國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和《天津條約》的簽訂,也激發了德意志企求從中國攫取特權的慾望。普魯士派出了遠征隊,要在中國取得與英、法、美、俄四國在華同等的權利與地位,並不惜採用敵意的示威行動以脅迫清政府談判簽約。

1860年初,普魯士遠征隊出發,1861年(咸豐十一年)3月到達上海,不久又到達天津。

1861年5月,普方提出談判簽約事宜,既對清政府進行威脅,又對清政府進行誘騙。最後,清政府妥協讓步。 9月2日,清朝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崇綸與普魯士及德意志各邦的代表艾林波簽訂了《通商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