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廓藏戰爭
時間
1855年04月 ~ 1856年03月
地點
尼泊爾、西藏、
相關人物
赫特賀、江格·巴哈杜爾·拉納、邦姆巴都爾、赫特賀
資料來源:武林軍事網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廓藏戰爭,尼泊爾方面稱之為尼泊爾-西藏戰爭(尼泊爾語:नेपाल-तिब्बत युध्द),是清咸豐年間尼泊爾(廓爾喀)入侵西藏的戰爭。
事件背景:
1814年,英國發動了英尼戰爭入侵尼泊爾(廓爾喀)。次年,尼泊爾向駐藏大臣喜明求援,清廷以「大皇帝撫育萬國,一視同仁」為由拒不發兵。尼泊爾戰敗求和,此後逐步成為英國的保護國。
1846年,拉其普特人江格·巴哈杜爾·拉納在英國的支持下掌握了尼泊爾的軍政大權,成為世襲首相,史稱拉納王朝。廓爾喀族沙阿王朝的君主完全成為拉納家族的傀儡。
從1792年到1846年期間,尼泊爾與西藏相安無事,雙方爭議透過駐藏大臣調解或與談判解決。咸豐年間,清廷正忙於鎮壓太平天國,英國則在克里米亞戰爭中與俄國作戰,都無力介入喜馬拉雅山地區。西藏六世班禪喇嘛於咸豐二年去世,十一世達賴喇嘛年幼,攝政的哷徵呼圖克圖並不強勢,達賴喇嘛的下屬與噶廈的關係不協。
親英的拉納家族乘中國內部之亂局,企圖在西藏攫取更多的權利。咸豐4年(1854年),尼泊爾致書清廷,提出派兵助剿太平天國,且軍費由西藏地方承擔,清廷未予應允。尼泊爾又指責西藏官員違約向尼泊爾人徵稅,搶劫、斃傷尼泊爾商民。次年,清廷諭令駐藏大臣赫特賀秉公查辦,「毋得偏袒,致該國有所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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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咸豐5年(1855年)3月,尼泊爾派兵佔據濟嚨(今西藏吉隆縣吉隆鎮)、聶拉木、補人宗(今普蘭縣)、絨轄(今定日縣絨轄鄉)。時值內地官兵全力與太平軍等作戰,清廷無暇調兵入藏,只得依靠西藏本地番兵抵抗。咸豐5年(1855年)10月,藏兵一度收復聶拉木,尼泊爾派兵增援,再度奪回。咸豐5年(1855年)年底,清廷令駐藏幫辦大臣滿慶調集內地官兵兩千人入藏增援,尼泊爾遂趁勢提出議和。
此時十一世達賴喇嘛凱珠嘉措圓寂,清廷亦不願拖延戰事。
咸豐6年(1856年)3月,雙方在尼泊爾的塔帕塔利(Thapathali)訂立和約。條約共十條,要點為:
1.西藏每年向廓爾喀王室支付一萬盧比。
2.廓爾喀、西藏共同尊奉中國大皇帝。西藏為佛教聖地,若遇外國入侵,廓爾喀須派兵援救。
3.西藏不得對廓爾喀人徵收貿易、過境等稅。
4.廓爾喀向拉薩派駐官方代表。
5.廓爾喀人可在拉薩開設商鋪,並得自由貿易。
6.西藏、廓爾喀商人在對方境內犯法,由兩方官員會同審訊,一方不得自行斷決。
7.西藏將在以前的衝突中俘獲的英屬印度錫克族士兵交給廓爾喀。
歷史影響:
曾記載,中國曾經用穀物食鹽換取他方物品,1788年,對方以食鹽里摻雜泥沙,稅重,發動戰爭,清政府為了平定,派兵支援。當清軍集結與拉薩的時候,有人私自議和,連續三年以每年元寶一千錠作為交易以謀求安定,然後就是這樣的行為反而助長了廓爾喀更大的野心。
1791年,廓爾喀以索求賠銀之名,二次侵入。次年2月,清政府再次支援西藏,5月,收復失地,解救了西藏。而這一次是清政府維護了祖國統一的唯一一次。
好景不長,1855年,廓爾喀第三次入侵,簽訂了西藏歷史上第一個不平等的條約《藏尼條約》,歷史上記載頗少,不過翻閱資料,還是可以知道這與英國有不可斷絕的關係。
印度一直受著英國掌控,與中國有著密切的商業來往,然而眼紅中國越來越富有的生活,企圖從中國獲得些許利益。1840年以後,中國更是內憂外患,無心顧慮邊疆,西藏此刻也是內外交困,這個時候的廓爾喀也已經在英國控制之下,廓爾喀侵藏戰爭也不過是英國藉機想要打開中國商業大門,從中國竊取更多利益的手段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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