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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神甫事件
時間
1856年02月29日 ~ 1856年02月29日
地點
廣西、西林
相關人物
馬賴、路易·波拿巴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馬神甫事件又稱“西林教案”,是法國為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而製造的藉口。
1853年(清咸豐3年)法國天主教神甫馬賴非法潛入我國廣西西林縣,披著宗教外衣,進行侵略活動。
1856年(清咸豐6年),西林知縣張鳴鳳根據村民控呈,調查據實後,將馬賴及不法教徒共26人逮捕歸案,依法判處馬賴及不法教徒2人死刑,其餘分別論罪處罰。法國政府,藉口挑起侵華戰爭。
1857年聯合英國出兵侵華。
事件背景:
1854年, 英國串通法國、 美國憑藉中美《 望廈條約》、中法《 黃埔條約》中有“恐不無稍有不變更之處,應俟12年後兩國派員公平酌辦”的說法,以利益“一體均霑”為藉口,要求清政府修改《 南京條約》,法、美亦趁機提出修改《黃埔條約》《望廈條約》的要求,遭到清政府拒絕。當時因英、 法正陷於同 俄國爭奪 黑海出海口的 克里米亞戰爭,無暇以武力東顧中國, 美國因兵力有限,也無法對華單獨一戰,三國權作暫時容忍。
當時因英、法正陷於同俄國爭奪黑海出海口的克里米亞戰爭,無暇以武力東顧中國,美國因兵力有限,也無法對華單獨一戰,三國權作暫時容忍。
1856年,《望廈條約》屆滿12年,美國再次提出修約要求。此時,克里米亞戰爭已以英、法的獲勝而告結束。當美國新任駐華公使伯駕提出的修約要求再次遭到清政府的拒絕時,英、法就毫不猶豫地分別以“亞羅號事件”和“馬神甫事件”為藉口,發動了新的侵華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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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856年,《 黃埔條約》《 望廈條約》12年屆滿, 美國再次提出修約要求。此時, 克里米亞戰爭已以英、法的獲勝而告結束。當美國新任駐華公使伯駕提出的修約要求再次遭到清政府的拒絕時,英、法就毫不猶豫地分別以“亞羅號事件”和“馬神甫事件”為藉口,發動了新的侵華戰爭。
在此之前, 法國正藉口“馬神甫事件”(又稱“ 西林教案”)與中國交涉,進行詐索。所謂“馬神甫事件”,是指 法國天主教神甫 馬賴非法潛入非 通商口岸的 中國內地—廣西 西林縣傳教,因其胡作非為,1856年2月在當地被地方官處死。此案當時未議結。法國為了換取英國支持它在越南的“自由行動”,並取得天主教在中國傳教的“合法”保證,便接受英國建議,派葛羅為全權專使,以“馬神甫事件”為藉口,與英國聯合出兵。
清咸豐3年(1853) 法國天主教神甫馬賴(1814-1856)非法潛入我國廣西西林縣,披著宗教外衣,進行侵略活動。他吸收地痞流氓入教,勾結當地官府和土豪,欺壓人民,強姦婦女,無惡不作。並縱容包庇教徒馬子農、林八等無故在鄉間起釁,進行搶擄姦淫,肇事多起。他們作惡多端,而又逍遙法外長達3年之久,激起當地人民極大憤慨,上控省大吏。
清咸豐6年1月24日(2月29日),新任西林知縣張鳴鳳根據村民控呈,調查據實後,將馬賴及不法教徒共26人逮捕歸案,依法判處馬賴及不法教徒2人死刑,其餘分別論罪處罰。法國皇帝拿破崙三世(即 路易·波拿巴)及其政府,為了進一步取得天主教的支持,鞏固軍事獨裁及擴大資產階級的海外權益,遂抓住這個事件,藉口挑起侵華戰爭。8月29日, 法國通知 英國政府,準備派一支法國 遠征軍到中國。次年聯合英國出兵侵華。
歷史影響:
法國以這個事件為藉口答應 英國政府共同出兵中國的決定,派葛羅為專使率領一支 遠征軍到中國, 同英國一起發動了侵略中國的第二次鴉片戰爭。
1857年10月, 額爾金和葛羅先後率領艦隊到達香港。 12月, 英法聯軍5'600餘人(其中法軍1'000餘人)在珠江口集結。美,俄兩國也派專使到達香港,與英法合謀侵華。 28日, 英法聯軍砲擊 廣州城,次日失守, 兩廣總督 葉名琛被俘。此後, 英法聯軍一直打到 天津和北京等地,迫使請政府簽訂了喪權辱國的《 天津條約》和《 北京條約》,進一步破壞了中國的主權,加深了 中國社會的 半殖民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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