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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瑤灣事件
時間
1871年10月18日 ~ 1871年10月18日
地點
八瑤灣
相關人物
鄧天保、楊友旺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八瑤灣事件,或稱八瑤灣琉球人事件、琉球漂民被殺事件、宮古島民臺灣遇害事件,發生於公元1871年,是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末期,從宮古島到首里上繳年貢的船隊於歸途時,在臺灣東南部高士佛社、牡丹社、竹社之交界處遇害的事件。船上69人當中3人溺死,54人因故被臺灣排灣族原住民判以處決,僅12人生還回國。事件引起日本帝國出兵攻打臺灣南部原住民部落,即牡丹社事件,也是清朝與日本在近代史上第一次的重要外交事件。
事件背景:
同治10年(1871),琉球漁船遇到颶風漂流至台灣,高山族民眾誤殺船民54人,另外12人由清政府送回琉球。當時,琉球是中國屬地,所以此事原與日本無關,而日本卻以此作為侵台借口。
同治13年(1874)2月,日本政府設「台灣番地事務局」,任命大隈重信為長官,在長崎設立侵台軍事基地,派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率兵三千,進攻台灣。
3月23日 ,日本侵略軍在琅喬強行登陸,受到高山族人民的英勇反擊。日軍在琅喬地方燒殺搶掠,並在龜山設立都督府,意圖久踞。清政府派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到台灣部署防務,先後調集1萬多軍隊到台灣。
同治13年(1874)8月,日本特使大久保利通等抵達北京,對清廷大肆恐嚇威脅。清政府代表開始時據理力駁,後來在英國公使威妥瑪的「調停」下妥協。九月,奕訢與大久保利通訂立中日《台事專約三款》,中國賠銀50萬兩,承認日本侵台為「保民義舉」;日本從台灣撤兵。這樣,給日本正式吞並琉球提供了口實。
光緒5年(1879)3月,日本侵占琉球,改置沖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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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在琉球國時代,宮古島、八重山群島等外島要把征集到的年貢上繳首里王府。1871年(清同治10年,日本明治4年)10月18日,兩艘載着宮古島人員與兩艘載着八重山人員的船上繳年貢後從那霸出發歸航,途中在慶良間島停留十日後,在靠近宮古島前碰上突發性之台風,其中一艘船下落不明,一艘漂至台灣水域。該船漂至台灣東南部八瑤灣(今屏東縣滿州鄉九棚一帶),其中兩人溺死,一人失蹤,其餘66人上岸,並約定要一起行動,他們所乘之大帆船被巨浪打上岩石而損壞,無法再啟航。
船已經毁壞,他們暫時無法回鄉,隻好深入異域求生。他們先碰見兩名漢人,彼此用手語溝通,該兩名漢人向他們表示向西方前進有“大耳之鬼”(原住民)居住,並指原住民生性凶猛,建議他們向南方前進。於是他們就跟那兩名漢人向南前進,走了約一里路程,該兩名漢人臉色一轉,搶走他們的衣服物品等。他們害怕出事,任由兩人蒐掠。兩名漢人把一些搬運不便之物件匯集一處,以木牌爲記,方便日後來取。此時日暮,兩人就指示宮古島人到一石穴過夜。但該石穴面積不大,琉球人恐怕不足66人留宿,就和兩人爭辯起來。兩人就恐嚇他們,說不聽話就不管他們死活。宮古島人認爲此二人不可信任,就不依他們指示南行,改爲西行。
他們當晚露宿林中,沒有吃過任何食物,空腹摸黑前行。翌日早上偷挖田里的番薯充饑,再向西再走三里路,遇見路旁有四至五名耳朵垂肩的排灣族原住民正在圃圍内工作。宮古島民以手語跟排灣族人溝通,排灣族人就給他們飯和芋頭粥、番薯等充饑,又讓他們住宿在頭目的梯屋房間。依照高士佛社習俗,外人喝了族人家中的水就不再是敵人。但半夜卻有一人持柴火擕刀進入一房間搶走其中兩名宮古島人的衣服,天亮更有十多名持刀、矛、弓箭等武器排灣族年輕男子強逼他們脱下衣服、發簪,並把他們的隨身財物搶掠一空,其中五六名持鎗的排灣族人表示自己准備外出打獵,要宮古島人留在屋内等候,不得外出。宮古島人害怕排灣族人對他們不利,決定離開,卻被排灣族人阻止。於是他們以三、五人爲一組分開逃跑,然後會合。
由於宮古島人不辭而别,排灣族人認爲他們不尊重自己,又覺得他們可能是海盜集團的間諜,怕日後引來海盜攻擊,就出去追擊他們。宮古島眾人會合後於一處小溪旁喝水休息時,六至七名排灣族人從草叢中追趕過來,嚴厲質問宮古島人爲何誤入領地卻又逃離頭目家中,宮古島人就涉溪逃跑。不久見有人家,就到其中一房子窺探,鄧姓屋主知道他們是琉球人,用漢語和他們交談,他們就安心進去休息。鄧姓老翁的兒子鄧天保說可以幫他們記下姓名送到府城等候救援。另外有位在當地經營番產交易的商人凌老生也願意保護他們。當其中一名宮古島人仲本加奈正在填寫眾人姓名時,約三十名排灣族人追到,剝取宮古島人的衣服、發簪,凌老生正在與排灣族頭領交涉之際,排灣族人卻將找到的宮古島人分次帶出屋外殺死,這時其中一名被帶出去的琉球人新城朝憲全身赤裸地沖回院内叫其他人馬上逃走,以免被殺,說完後隨即被殺。而包括仲本加奈、島袋次良、島袋龜在内無法逃出的9人就躲在凌老生家。54人被殺後,牡丹社的排灣族人又趕到現場,繼續追查逃走的12人。
翌日,鄧天保趕到保力莊會見村長楊友旺,楊友旺得知屠殺事件,就和兒子楊阿才(一作楊阿告)、侄子楊阿和跟鄧天保回家。至石門雙溪口便見屍體累累,此時又有兩名宮古島人求救,楊友旺即答應保護。來到鄧家就見到多名牡丹社排灣族人逼迫老翁交人。
經過楊友旺一行人與牡丹社人協商後,以錢幣四五枚、布六疋、水牛一頭、豬數頭及酒十甕給予交換補償。又傳聞有一逃跑之宮古島人在竹社被捕,由鄧天保及楊友旺出面以酒肉交換才將他救出。牡丹社人返回四重溪上游的石門雙溪口時發現高士佛人已經離開現場,牡丹社人就將54名死者的人頭砍下(出草),弔掛在一棵大雀榕上(今牡丹鄉石門托兒所旁邊),祭拜後帶回牡丹社以及尼乃社的頭顱架上作爲祭品。
事件中被殺的54人當中包括仲宗根豐見親玄雅(忠導氏玄雅)十四世孫仲宗根豐見親玄安(忠導氏玄安),生還的12人逗留楊友旺家共四十餘日,到12月22日再由楊阿才陪同離開恒春到達鳳山,由鳳山官府的護送,至廿九日轉達台灣府城(今台南市),再由台灣府官船送達福州琉球館乘船歸國。至翌年六月才回到琉球那霸。54具無頭屍體則由鄧天保將集中葬在雙溪口河旁四座墓中,一座合葬十餘名,由保力莊人林阿九負責管理,後來又遷葬至統埔莊南郊,並供祀每年祭拜。頭骨由排灣族人依照他們的傳統習俗帶到部落的頭骨架中擺祀 。
島袋次良平安返回首里後曾托人帶兩百圓錢給事件中的救助者,以答謝救命之恩,但是大部份都被清廷的官吏剝削、貪污,送到他們手中的謝銀連二十圓都沒有。
歷史影響:
八瑤灣事件引起日本帝國出兵攻打臺灣南部原住民部落,即牡丹社事件,也是清朝與日本在近代史上第一次的重要外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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