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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瑤灣事件
時間
1871年10月18日 ~ 1871年10月18日
地點
八瑤灣
相關人物
鄧天保、楊友旺
八瑤灣事件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八瑤灣事件,或稱八瑤灣琉球人事件、琉球漂民被殺事件、宮古島民臺灣遇害事件,發生於公元1871年,是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末期,從宮古島到首里上繳年貢的船隊於歸途時,在臺灣東南部高士佛社、牡丹社、竹社之交界處遇害的事件。船上69人當中3人溺死,54人因故被臺灣排灣族原住民判以處決,僅12人生還回國。事件引起日本帝國出兵攻打臺灣南部原住民部落,即牡丹社事件,也是清朝與日本在近代史上第一次的重要外交事件。

事件背景:

同治10年(1871),琉球漁船遇到颶風漂流至台灣,高山族民眾誤殺船民54人,另外12人由清政府送回琉球。當時,琉球是中國屬地,所以此事原與日本無關,而日本卻以此作為侵台借口。

同治13年(1874)2月,日本政府設「台灣番地事務局」,任命大隈重信為長官,在長崎設立侵台軍事基地,派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率兵三千,進攻台灣。

3月23日 ,日本侵略軍在琅喬強行登陸,受到高山族人民的英勇反擊。日軍在琅喬地方燒殺搶掠,並在龜山設立都督府,意圖久踞。清政府派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到台灣部署防務,先後調集1萬多軍隊到台灣。

同治13年(1874)8月,日本特使大久保利通等抵達北京,對清廷大肆恐嚇威脅。清政府代表開始時據理力駁,後來在英國公使威妥瑪的「調停」下妥協。九月,奕訢與大久保利通訂立中日《台事專約三款》,中國賠銀50萬兩,承認日本侵台為「保民義舉」;日本從台灣撤兵。這樣,給日本正式吞並琉球提供了口實。

光緒5年(1879)3月,日本侵占琉球,改置沖繩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