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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發號事件
時間
1867年03月 ~ 1869年02月
地點
屏東
相關人物
亨特·漢特、李仙得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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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羅發號事件》是一場發生於清同治1867-1869年間,因美國船難者誤闖臺灣原住民族領土而被視為侵略者,遭屏東排灣族出草捍衛家園,繼而引發的外交事件;事後美軍並自行前往報復臺灣原住民部落,史稱《福爾摩沙遠征事件》,惟此趟報復遠征並未成功,是美國海軍史上敗戰的一次紀錄。
史載1867年3月(同治6年),美國商船羅發號(Rover)由廣東汕頭開往東北牛莊,途經台灣海峽時,遇暴風漂至南岬(鵝鑾鼻)南方七星岩觸礁沉沒,遇難船員在獅龜嶺海岸(推測是龍坑至風吹沙間)上岸,即遭到龜仔角社(社頂)的原住民攻擊,船長亨特(J.W.Hunt)夫婦等十三人慘遭殺害。
事件背景:
1867年(同治6年)3月(陽曆),美國商船羅發號(Rover,又譯羅妹號)自汕頭開往牛莊,途經臺灣海峽時,遭風浪漂流至屏東七星岩觸礁沉沒,遇難船員於獅龜嶺海岸一帶登陸(位於恆春半島,今墾丁附近),於「龜仔甪社」(今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旁社頂部落)上岸,誤闖排灣族領地,被認為侵略者,故遭到原住民阻止,船長亨特·漢特(J. W. Hunt)夫婦等十三人遭「出草」。唯一倖免的粵籍華人水手逃至打狗一帶(今高雄),並向當地清廷官府報告,惟一開始清廷以枋寮至鵝鑾鼻是不載版圖(及此區為「排灣族領土」),而消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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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又譯李讓禮)聞訊後赴台,希望能與原住民直接聯繫,但被拒絕上岸。
1867年6月,美國爰派兵艦二艘,兵員181人入侵,在英國商人畢麒麟(W.A.Pickering,又譯必麒麟)前導下,美軍成功登陸,惟仍遭臺灣原住民伏襲,「麥肯吉上校」(A.S. MacKenzie)戰死,美軍撤退,美國政府態度轉趨強硬。清廷唯恐開罪美方,命台灣總兵劉明燈率兵士500員進發,至柴城一帶(今屏東車城鄉)也受阻,排灣族原住民捍衛家園、頑強抵抗。
李仙得見清廷方面亦不得要領,爰自偕同「通事」六人於9月4日扺臺,後於10月10日在「琅𤩝」(今屏東縣恆春鎮)與臺灣方面、排灣族十八社總頭目卓杞篤直接交涉,雙方達成口頭協議,美臺雙方同意歸還船長亨利夫婦的首級及所劫物品,並允諾將來海事受難者皆以「紅旗」為信號求援,表示對臺灣頭目的友好,也希望不再殺害船難者。
同治8年(1869年)2月,李仙得再度來台確認原住民是否遵守該條約,2月28日與卓杞篤再度會面,正式簽訂了「親善盟約」的書面協議,羅發號事件始告落幕。
歷史影響:
由於李仙得在此事中獲得大量有關臺灣的珍貴資料,之後在臺灣牡丹社事件(屏東)中,受到了日本政府的器重,獲日本聘任為「外交顧問」,協助日本交涉、對付臺灣人,特別是屏東原住民。
在「親善盟約」中,李仙得要求在「番界」中建築砲台、住紮守軍,讓原住民感到「威壓」的存在。然而此砲台後遭清廷所廢棄。終於,在同治10年(1871年)又發生琉球國人民船難事件,甚至進而引發史上著名的牡丹社事件。
受船難事件頻傳之影響,以及美國與日本等國際壓力,清廷在恆春設立燈塔(即今著名的鵝鑾鼻燈塔),保障臺灣海峽東南部與巴士海峽之海上運行及作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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