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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總督府
時間
1895年04月 ~ 1945年08月15日
地點
台北
相關人物
高島鞆之助
臺灣總督府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臺灣總督府(日語:台湾総督府〔臺灣總督府〕/たいわんそうとくふ Taiwan Sōtokufu )是臺灣日治時期的最高統治機關,設於1895年,首長為臺灣總督。其組織特色為「總督專制」,由臺灣總督總攬行政、立法、司法等大權。不管1896年發布的《六三法》及後來1906年《三一法》或1921年《法三號》,臺灣日治時期的地方政體皆採委任立法制度,總督府為當然之中央機關。而一般政策形成過程,通常是由總督府的技術官僚制定法律政策後,即授權臺灣總督以「總督府令」命總督府各級單位、所轄官署或地方政府執行政策。也因此,總督府轄下機關、尤其是地方行政機關的政策實行深具人治色彩,所有行政官員皆只以執行法律及管理行政為主要事務,各級地方行政機關缺乏自主。另外,地方行政基層係以警察為中心,除了一般治安維護外,舉凡政治思想、結婚生子、戶口管理,還有鴉片管理、公共衛生、徵收稅金、物資分配、地政調查等,均是警察的業務。

事件背景:

臺灣總督府的辦公廳舍位於臺北州臺北市文武町一丁目,即現在的中華民國總統府建築,現今已列為中華民國國定古蹟。該建物自1912年6月1日開工,歷時8年興建,於1919年3月完工,耗費281萬日圓;而對臺統治最重要的象徵「台字紋章」,當年則由莊頭北工業創辦人莊庚戌親自開模銅鑄。該建築完工前,臺灣總督府是使用清代原布政使司衙門西側籌防局為辦公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