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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盛辦館毒麵包案
時間
1857年01月15日 ~ 1857年01月15日
地點
香港
相關人物
張亞霖
裕盛辦館毒麵包案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裕盛辦館毒麵包案是指1857年,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在香港發生的一宗食物中毒案。

事件背景:

由香港開埠初期至19世紀末的數十年之間,在英國的殖民統治下,香港從一個地瘠山多、水源缺乏的小漁村,逐漸發展成一個轉口港,成為歐洲各國向中國進行鴉片及其他商品貿易的樞紐。現在香港已成為國際金融中心之一。

1854年,英國政府援引中法《黃埔條約》第三十五款:「雙方若有應行更易章程條款之處,當就互換章程年月,核計滿十二年之數,方可與中國再行籌議」以及中英《虎門條約》中的「最惠國待遇」條款,希望續十二年之約,以簽訂對英國更為有利的新約。見英國人要求修約,而美國和法國也要求修約。但清朝官員一味搪塞敷衍,互諉其事。見續約無望,三國公使憤懣。同時,通商口岸中國官民和「洋人」間的摩擦,也一直是清廷和西方列強衝突的根源之一。

成為中英衝突導火線的亞羅號是由香港籍華人蘇亞成所有,於1854年在中國內地製造的中西混合式帆船,一日船隻被海盜劫去珠江,之後拾獲的民團交給廣州一家船公司。後來賣給香港居民方亞明。1855年向英屬香港政府登記,取得一年的執照並雇用愛爾蘭籍船長,船上水手都是中國人。

1856年,因阿羅號船事件,英軍藉口進攻廣州,炮轟廣州城並火燒民房,廣州民眾亦燒毀多間洋行報復。香港很多華人及華商紛紛離開香港。與此同時香港的市面上經常可以看到一些警告那些繼續賣糧食給英國人的商人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