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中國文化大學
IP:
140.137.101.202
首頁
年表
民國人物
人物年表
民國事件
期刊文獻
專書
照片
資源共享
全部
民國人物
民國事件
期刊文獻
專書
照片
首頁
->
民國事件
-> 烏石山教案
烏石山教案
時間
1878年08月30日 ~ 1878年08月30日
地點
福州
相關人物
胡約翰
資料來源:360圖片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面對帝國主義的侵略,為了維護國家主權,福州人民進行了英勇的鬥爭。道光24年至28年,福州爆發了反對英國人強佔烏石山積翠寺的鬥爭,憤怒的百姓搗毀不法英商的洋行,並狠狠打擊鴉片販子。光緒2年(1876年),烏石山彌陀寺被英國傳教士以長期租賃的形式強佔。翌年,洋教士藉勢欺侮福州市民,激起民憤,全城奮起反抗。在人證、物證俱在的壓力下,英方被迫將彌陀寺、積翠寺等地退還。
事件背景:
光緒4年8月3日(1878年8月30日),福建福州士紳與群眾強拆並火燒教會在烏石山之建築物,共毀壞新建洋樓三座,另有一座舊洋樓受損。
1850年英國基督教聖公會傳教士札成(R.D.Jackson)和溫敦(Wii1ianWe1ton)至福州傳教時,即看中這塊寶地,他們請英國駐福州領事的翻譯金執爾代向烏石山神光寺僧人租屋二間,原說明是堆放行李,但實際上作為住處。這一舉動引起福州民眾的強烈反對,起而要求將傳教士逐出城外。當時咸豐皇帝及閩浙總督劉韻珂和福建巡撫徐繼畬均有排夷同感,於是照會英國駐香港總督文翰(S.G.Bonham)和英國駐福州領事星察理(Chas.H.Sinc1air),要求傳教士退租。 1851年春,札成和溫敦被迫將神光寺房屋退還,但以“城外一時難得住處”為辭,暫遷至離神光寺僅半里遠的道山觀居住,仍舊賴在烏石山。福州人民見傳教士作出讓步,又因涉外交涉艱難,未予深究。但傳教士競無意遷出城外,長期在道山觀居住,甚至人數不斷增加。
1855年,溫敦和勞理(Fearn1ey)想方設法向道山觀道人陳圓成租下道山觀的一塊空地,建造房屋。 1866年,傳教士胡約翰(W01fe)到福州主持教務,力圖擴充教會地盤。他引誘以抬轎為業的王上升及其兒子叫“和尚”的偽造道山觀的文昌宮公地白契,將地私自賣給胡約翰。胡約翰將空地高築圍牆,建造房屋,開辦學堂。當地士紳對此深表憤慨,聯合奏報府縣。經府縣會同勘察,拒絕承認偽造白契,官府還照會英代理領事卡農(Carr011),陳述道山觀系公產,不能永久出租。後雙方經過協商,商定租期為二十年,每年地租銀元一十五元,准許傳教士蓋房,但必須按舊式起蓋,不得越界和增高。此案就此了結。 1867年(同治6年),胡約翰又與道山觀業主立契續租,並使教會租佔的房地範圍進一步擴大。
Top
發生過程:
1876年5月,閩江發生水災,福州受澇嚴重。當時,聖公會傳教士胡約翰在道山觀正在建造洋樓,林應霖為首的當地士紳認為破壞了省城的風水,因此導致水災,要求官府出面制止建造。總理衙門授意福建巡撫丁日昌協調,提議用南台下渡樓房與道山觀對換。對換事宜尚未有結果,而丁日昌請假回廣東原籍養病。1878年,傳教士史犖伯在院內創辦榕城兩等小學,建造道學院和三座樓房。當地士紳群起反對,8月,福州官府驅逐工人,工程停建。8月30日上午,福州官府會同當地士紳和英國領事到現場查勘。下午,林應霖率眾撬門衝進院內,拆毀三座新建成的洋樓,並放火焚燒。
教案發生後,英國公使向總理衙門施加壓力,要求懲辦兇手。10月,閩浙總督何璟將彈壓不力的侯官知縣劉恩第,烏石山汛千總蒲大典革職。1879年2月,丁日昌奉旨赴福建查辦此案。3月17日開庭審判,星察理觀審,判決毀屋武生董經銓等人流放,教官林應霖摘去頂戴,停委三年。4月30日,英國駐華最高裁判長傅蘭治(George French) 主持開庭審判道山租地糾紛案,判決道山觀可以討回烏石山租地。於是烏石山女學堂遷至南台下渡電線局(後來的陶淑女子中學)。1880年3月,史犖伯也遷出烏石山道山觀,遷往倉前山施埔。
歷史影響:
清光緒初年發生的福州烏石山教案是福州人民長期反洋教鬥爭的結果,也是近代中西方文化衝突的典型例子。共歷時三年多,影響較大,是近代中國人民反帝鬥爭的組成部分。對這一教案的研究,既可總結歷史經驗教訓,又對中外文化交流具有借鑒意義。
Top
回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