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中國文化大學
IP:
140.137.101.202
首頁 -> 民國事件 -> 烏石山教案
烏石山教案
時間
1878年08月30日 ~ 1878年08月30日
地點
福州
相關人物
胡約翰
烏石山教案
資料來源:360圖片
簡介:

面對帝國主義的侵略,為了維護國家主權,福州人民進行了英勇的鬥爭。道光24年至28年,福州爆發了反對英國人強佔烏石山積翠寺的鬥爭,憤怒的百姓搗毀不法英商的洋行,並狠狠打擊鴉片販子。光緒2年(1876年),烏石山彌陀寺被英國傳教士以長期租賃的形式強佔。翌年,洋教士藉勢欺侮福州市民,激起民憤,全城奮起反抗。在人證、物證俱在的壓力下,英方被迫將彌陀寺、積翠寺等地退還。

事件背景:

光緒4年8月3日(1878年8月30日),福建福州士紳與群眾強拆並火燒教會在烏石山之建築物,共毀壞新建洋樓三座,另有一座舊洋樓受損。

1850年英國基督教聖公會傳教士札成(R.D.Jackson)和溫敦(Wii1ianWe1ton)至福州傳教時,即看中這塊寶地,他們請英國駐福州領事的翻譯金執爾代向烏石山神光寺僧人租屋二間,原說明是堆放行李,但實際上作為住處。這一舉動引起福州民眾的強烈反對,起而要求將傳教士逐出城外。當時咸豐皇帝及閩浙總督劉韻珂和福建巡撫徐繼畬均有排夷同感,於是照會英國駐香港總督文翰(S.G.Bonham)和英國駐福州領事星察理(Chas.H.Sinc1air),要求傳教士退租。 1851年春,札成和溫敦被迫將神光寺房屋退還,但以“城外一時難得住處”為辭,暫遷至離神光寺僅半里遠的道山觀居住,仍舊賴在烏石山。福州人民見傳教士作出讓步,又因涉外交涉艱難,未予深究。但傳教士競無意遷出城外,長期在道山觀居住,甚至人數不斷增加。

1855年,溫敦和勞理(Fearn1ey)想方設法向道山觀道人陳圓成租下道山觀的一塊空地,建造房屋。 1866年,傳教士胡約翰(W01fe)到福州主持教務,力圖擴充教會地盤。他引誘以抬轎為業的王上升及其兒子叫“和尚”的偽造道山觀的文昌宮公地白契,將地私自賣給胡約翰。胡約翰將空地高築圍牆,建造房屋,開辦學堂。當地士紳對此深表憤慨,聯合奏報府縣。經府縣會同勘察,拒絕承認偽造白契,官府還照會英代理領事卡農(Carr011),陳述道山觀系公產,不能永久出租。後雙方經過協商,商定租期為二十年,每年地租銀元一十五元,准許傳教士蓋房,但必須按舊式起蓋,不得越界和增高。此案就此了結。 1867年(同治6年),胡約翰又與道山觀業主立契續租,並使教會租佔的房地範圍進一步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