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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洲頭咀抗英鬥爭
時間
1847年05月
地點
廣州
相關人物
耆英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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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廣州洲頭咀抗英鬥爭,指的是1847年5月,廣州河南四十八鄉紳民,堅決反抗英國侵略者企圖強行租佔河南洲頭咀一帶地方的鬥爭。
事件背景:
1840~1842年的中英鴉片戰爭,以中國失敗、被迫簽訂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而告終。英國侵略者得寸進尺,千方百計擴大其在華特權;清朝當權派腐朽集團,為維持建立在不平等條約基礎上的屈辱的“撫局”,不惜“抑民奉夷”,對侵略者一味妥協退讓;中國人民,特別是處於反侵略鬥爭前線的廣東人民,不甘當“撫局”下的“順民”,不願過奴隸式的“安定”日子,繼續堅持維護國家民族尊嚴和獨立的愛國鬥爭。並且,在以林則徐為代表的抵抗派遭到打擊排斥以後,在割讓香港的《南京條約》簽訂以後,把這場愛國鬥爭推進到新的階段:從追隨抵抗派抗英,發展為獨立開展反侵略反投降鬥爭。
廣州洲頭咀抗英鬥爭,就是鴉片戰爭時期,廣東人民掀起的一浪高一浪的、人民大眾獨立開展反侵略反投降鬥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繼三元里抗英之後的又一場具有重大影響的抗英鬥爭。基於英國侵略者在鴉片戰爭後,從1843年起,通過簽訂“附粘和約”即《虎門條約》,攫取了“租地”的特權,從此開始了在中國建立“租界”的罪惡活動。因此,1847年洲頭咀抗英,取得反租地鬥爭的勝利,又成為中國人民在鴉片戰爭後,堅決反對西方侵略者企圖進一步在中國建立“租界”而鬥爭的重大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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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英國侵略者企圖在廣州租地建立“租界”,並非1847年才開始;早在1843年,英國公使璞鼎查就企圖租用今海珠區的黃埔村,設市建署,清朝廣東當局業已屈從,只是迫於黃埔群眾堅持反抗,英國侵略者的租地行為才被迫中止。然而,就鬥爭的規模和影響而論,把1847年洲頭咀抗英,稱之為“中國人民反對資本主義國家在中國建立租界的第一次鬥爭”,也是說得過去的。
英國侵略者企圖強行租佔洲頭咀一帶地方,以不平等條約為護符,本身業已具有不平等的侵略的性質;而且,他們還超越條約關於“英商不許強租”的規定,先是吸取1843年以來圖租黃埔村、十三行洋館附近和新豆欄街口,均未能得逞的教訓,改用“我責官而官責民”的策略。英國公使德庇時親自率軍由香港進入廣州,以武力威脅兩廣總督耆英,派府縣官“頻傳業主,勒令議價”。迨“該處紳民,皆不願意”,英國侵略者竟“不待業主允議”,於5月15日~17日三天“到河南洲頭咀地方丈量,插旗志界”,公然“恃強硬佔,有背和約”。因此,英國企圖強行租佔洲頭咀一帶地方,與一般商住租地性質完全不同,純屬侵略與掠奪性質;廣州河南四十八鄉紳民的反租地鬥爭,則是一場維護民族利益、維護家室田廬的“保衛家園”的正義鬥爭。
歷史影響:
在群眾鬥爭的巨大壓力下,清朝政府亦不能不重視“紳民眾論”,福建官吏受到懲處,英國侵略者終於被迫退出神光寺。這場胜利的鬥爭,直接受到廣州洲頭咀抗英鬥爭的影響,有力地駁斥了妥協投降勢力散佈的所謂“閩省民氣民心,皆非廣州可比”的讕言,表明福州人民和廣州人民一樣不可欺,福州人也同樣“能為廣東人之所為”。偉大的愛國者林則徐,則是這場正義鬥爭的英勇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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