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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稅務司設立
時間
1854年06月
地點
上海
相關人物
李泰國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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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官名。掌全國關稅行政及海關人員任免。清咸豐4年(1854),上海道吳健彰與英、法、美領事簽訂協定,組織海關稅務委員會,三國各派一人為稅務司,徵收關稅。名義上由清廷派司稅管理,實際由英、法委員主持。
總稅務司是清政府管理海關稅務的最高行政官員。根據1858年訂立的《中英通商章程善後條約》規定“各口劃一辦理”,列強遂強行要求將中國各海關都仿照上海海關管理辦法,實行“統一辦理”。 1859年,清政府在上海設立總稅務司署,按照英國建議,任命英人李泰國(Hor-atio Nelson Lay)為首任總稅務司。各口稅務司及海關高級職員,均由外國人擔任。 1863年,英人赫德(Robert Hart)繼任總稅務司,他佔據這個位置一直到1909年。
事件背景:
太平天國占領天京後,清朝政府實際無力控制上海海關。在此情況下,1854年,英國、法國和美國三國駐上海領事館聯合與蘇松太道(上海實際行政長官)吳建彰談判,決定由三國各派稅務司一個“協助”清朝政府徵集關稅。很快,這個委員會的職權擴充到了海關、航運甚至郵政管理方面。 1859年,英國稅務司李泰國(Horatio Nelsoa Lay,1832~1898)被清朝兩江總督何桂清任命為總稅務司,成為了中國海關的最高領導。 1861年,這個職位得到清朝中央政府的確認。所屬各海關、各置正、副稅務司,亦由洋人擔任。中國海關管理權從此完全由外人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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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清咸豐4年(1854),上海道吳健彰與英、法、美領事簽訂協定,組織海關稅務委員會,三國各派一人為稅務司,徵收關稅。名義上由清廷派司稅管理,實際由英、法委員主持。
光緒32年(1906)成立稅務處,總稅務司及各海關稅務司皆改屬稅務處。但實權仍在洋員手中,況稅務司依然主宰一切。任總稅務者,以英人赫德(Robert Hart,1835-1911)在任最久,自同治2年(1863)繼李泰國任職,至光緒34年(1908)回國,前後四十八年,除海關大權外,對中國的內政外交,亦加干涉。總稅務司的實際權勢,在他身上表現得最為明顯。 《清會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總稅務司為總理衙門所派,其各關稅務司則由總稅務司酌設,及各項辦公外國人等均責成總稅務司管理,凡關稅由稅務司經徵。” 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五編第一章第四節:“ 奕欣掌握了總理衙門以後,與外國侵略者有了更多的交往,而且任命英國人為總稅務司。”
1865年,總稅務司遷往北京,1929年遷回上海,1949年4月隨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台灣。
1949年5月在中國大陸被中國共產黨下令中止職權。
1950年,末任外籍總稅務司李度退休,海關總稅務司改由本國籍人士擔任。
1991年,中華民國政府將海關總稅務司署改制為關稅總局,“海關總稅務司”一職正式走入歷史。
1929年後,中國本土官員開始進入總稅務司上層領導職位。
歷史影響:
總稅務司以“通令”作為行政形式,統管中國境內的所有海關,各海關設稅務司一人,向總稅務司匯報。總稅務司的工作語言為英語。總稅務司機構初期為英國人掌控,辛亥革命後美國、德國、法國和日本官員也逐漸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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