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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國的第一個出國考察團
時間
1866年02月07日 ~ 1866年04月19日
地點
英國、芬蘭、俄羅斯、德國、荷蘭、丹麥
相關人物
斌椿、奕訢、廣英
大清國的第一個出國考察團
資料來源:中國檔案資訊網
簡介:

同治5年(1866)2月7日,斌椿、廣英等人組成的考察團於歐洲考察,第一站是法國馬賽,之後到英國,待了五個星期後,先赴荷蘭、丹麥兩國,又赴北歐。在瑞典,考察團成員遊覽了北極圈內的小城,並看到極晝奇觀。隨後,考察團又前往芬蘭、俄羅斯、德國,4月19日啟程歸國。

事件背景:

清咸豐10年(1860),中國與英、法兩國簽訂了《北京條約》,不久,英、法、美、俄等國公使進駐北京。同年12月3日,恭親王奕等奏請在京師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簡稱“總理衙門”)。10日,咸豐帝批准,並諭令由奕、大學士桂良、戶部左侍郎文祥管理。咸豐11年(1861)3月9日,奕訢奏請,將東堂子胡同內一處民宅改建為總理衙門辦公之地,其東半部為京師同文館(北京大學外國語學院前身),西半部則是與各國使節進行外交活動的場所。

總理衙門設立後,其成為總攬洋務、外交的中樞機構,而奕訢卻感到力不從心。關於《北京條約》中互派使節一條,奕除考慮費用與人才問題外,最為擔心的還是禮儀問題。如果中國使節到西方行西方禮,外國使節就可能要求見中國皇帝時也行西方禮,這是清廷絕不允許的,所以奕一直不敢向皇帝提派使節的請求。就在這時,海關總稅務司赫德的出現讓奕訢不再躊躇。

赫德,英國人,曾在寧波英國領事館擔任翻譯,同治2年(1863)10月,正式擔任海關總稅務司,第二年加按察使銜,成為清政府的正三品大員。作為清政府的僱員,他讓中國海關迅速完善。赫德認為“如果政策改變了,中國可以成為各國的領袖;如果政策不改變,它將變成各國的奴僕”。同時,他還一直主張中國應派遣使節出國,為此經常勸說奕訢和文祥。

同治四年(1865)7月18日,赫德來到總理衙門,向奕訢請假6個月,準備回英國結婚並看望父母。他提出,總理衙門可以派一兩名同文館學生,隨他前往歐洲考察,費用則由海關先行墊付。

經過一番醞釀後,同治五年(1866)正月6日,奕訢給同治帝遞上了關於為擬酌派官生隨同赫德赴外國遊歷采風的奏摺。

奕訢選定斌椿帶隊,一是認為他辦事老成;二是因為他是內務府正白旗漢軍。而且赫德向奕訢請假前,早已與一些總理衙門的官員談過此事,大部分官員將此次出使歐洲視作“苦差”,只有斌椿樂於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