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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借商款
時間
1894年09月08日 ~ 1895年04月
地點
北京
相關人物
李鴻章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清政府發行的第一次公債也是中國最早發行的國家公債。
在辦法中舉債總額並無規定僅規定分兩年半還本付息以六個月為一期第一期還利不還本自第二期起本利並還每期還本四分之一併頒發銀票票以一百兩為一張作為以後還本付利的憑據。
事件背景:
光緒20年(1894年),甲午戰爭爆發。
日本蓄謀已久,氣勢洶洶。這年恰逢慈禧太后六十大壽,清廷將更多資金投入慶典籌備,對於這場突如其來的戰爭,清廷只寄希望於列強調停,戰爭準備不足。等到炮聲打響,才慌忙籌錢。戶部和海軍衙門費了很多周折,才籌了500多萬兩銀子的軍餉,但只維持了一個月就花光了。8月9日(國曆9月8日),戶部在《酌擬息借商款章程折》中指出,"海防吃緊,需餉浩繁"。誰都知道,打仗打的是銀子,沒銀子寸步難行。
戶部提出,"伏查近年以來,帑藏偶有不敷,往往息借洋款,多論鎊價,折耗實多"。所謂"多論鎊價",就是借款以英鎊為單位,折算成銀兩,還款時仍需折成英鎊。當時英鎊進入升值周期,會給清廷帶來高額匯兌損失。既然借外債太虧,那就不如"以息借洋款之法,施諸中國商人,但使誠信允孚,自亦樂於從事"。戶部認為,"中華之大,富商巨賈,豈無急公好義之人"。與其找洋人舉債,不如找自己人借錢。民間資金充裕,只要國家講誠信,這些商人自然會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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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894年(光緒20年),中日甲午戰爭爆發。為了籌集巨額軍費,李鴻章聯合戶部招集京城銀號票號等巨商,決定向他們藉款,並希望以此來帶動其他各省的官紳、商民湊集資本,借給官用。為此,戶部於9月8日(甲午年8月9日)擬定了六項辦法,面呈光緒帝。
清政府發行的第一次公債,也是中國最早發行的國家公債。
在“辦法”中舉債總額並無規定,僅規定分兩年半還本付息,以六個月為一期,第一期還利不還本,自第二期起本利並還,每期還本四分之一,並頒發銀票,票以一百兩為一張,作為以後還本付利的憑據。
為了刺激富商巨賈踴躍借款,清政府把行息酌定為七厘。如果有人情願藉款的,可以到藩司關道衙門呈明,按照戶部的辦法,議定行息,填給印票,印票上必須用藩司關道印信,填明歸還本利限期,要求官府按期歸還,不得絲毫掛欠,是謂“示人以信”。如集款一萬兩以上者,給予“虛銜封典”獎勵;集款一百萬兩以上者,其善堂會館,可贈送匾額,以示表彰。
這次舉債共計借銀1102萬兩,這對於龐大的軍費開支來說,只是一個小數目。由於清政府的腐敗,借款成了官紳的變相捐輸和對人民的變相勒索,甚至發生篡改息借商款章程的事情。戶部也認識到息借商款和信用已很難維持下去了,被迫於光緒21年4月正式宣布,“未收者一律飭停,毋庸再行議借”。
歷史影響:
這次息借商款,雖沒有具備現代公債的形式,但可以說是中國舉行內債的濫觴,揭開了中國政府舉行國家公債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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