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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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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酒樓
時間
1870年06月 ~ 1899年09月
地點
天津
相關人物
清政府
戒酒樓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簡介:

戒酒樓(英語:Temperance Hall)又稱禁酒樓或規矩堂,始建於十九世紀中後期,坐落於當時天津英租界的海大道(Taku Road)和寶士徒道(Bristow Road)交口處,今和平區大沽北路和營口道交口南側,原建築在庚子事變中被火焚毀,現已不存在。

事件背景:

清末自從簽訂《天津條約》以後,傳教士開始在各地進行傳教工作。傳教士享有建造教堂、治外法權、以及「寬容條款」所賦予的特權。外國傳教士獲得了在中國任何地方租買土地和建屋的特權,有些不肖的外國傳教士在中國內地霸佔地產,成為後來各地發生民教糾紛及引起教案的嚴重隱患。

治外法權問題,亦使傳教士不受中國法律的制裁。「寬容條款」賦予教會特權。中國基督教信徒可以不受中國法律的制裁,因此,許多地痞流氓也混入教會,卻只是要橫行鄉里。許多衝突由此產生。

1870年,天津教案發生之後,由於當時各國的軍艦經常駛入海河,經常有一些水兵上岸後在租界內酗酒滋事,給租界治安帶來很大隱患也給租界的管理者帶來了很多麻煩,因此,當時要求減少供應酒精的呼籲給了天津租界的飯店和娛樂業經理們很大的壓力。

為了避免這類事件的發生,當時租界內的一些教會組織特意為這些水兵安排了戒酒會和茶會等一些娛樂項目。而當時的活動場所一開始多集中在一些私人房屋和合眾會堂裡進行。後來,一些飯店股東們共同集資自願捐助,在當時的天津英租界的海大道(Taku Road)和寶士徒道(Bristow Road)交口處(今和平區大沽北路和營口道交口南側)循道公會附近捐修了一座二層的戒酒樓,當時定名“規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