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中國文化大學
IP:
140.137.101.202
首頁 -> 民國事件 -> 文孚逝世
文孚逝世
時間
1841年07月 ~ 1841年07月
地點
滿州
相關人物
文孚
文孚逝世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簡介:

文孚(—1841年)博爾濟吉特氏,字秋潭,滿洲鑲黃旗人,清朝大臣。

嘉慶間,授內閣學士,歷山海關副都統、馬蘭鎮總兵、錦州副都統。

20年,召授刑部侍郎。

24年。命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

道光4年,仁宗實錄成,加太子太保。

8年,回疆底定,首逆就擒,晉太子太傅,賜紫韁,繪像紫光閣,御製贊有“和而不同,公正以清”之褒。

11年,以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14年,拜東閣大學士,管理吏部。

15年,轉文淵閣大學士。以疾請解職,優詔慰諭,許罷直軍機。

16年,致仕。

21年,卒,贈太保,諡文敬。

事件背景:

文孚,字秋潭,博爾濟吉特氏,滿洲鑲黃旗人。由監生考授內閣中書,充軍機章京。

嘉慶4年,從那彥成赴陝西治軍需。

8年,隨扈秋狝,校射中四矢,賜花翎。

11年,以在直勤,擢四五品京堂,授內閣侍讀學士。歷鴻臚寺卿、通政司副使。命履勘綏遠城渾津、黑河鹼地改徵,及大青山牧廠馀地招墾事。

13年,予副都統銜,充西寧辦事大臣。疏言:“青海蒙、番,重利輕命。自來命盜諸案,一經罰服,怨仇消釋。若必按律懲辦,不第犯事之家仇隙相尋,被害者心反觖望,相習成風,不可化誨。溯蒙、番內附以來,雍正11年大學士鄂爾泰等議纂番例頒行,聲明俟五年後始依內地律例辦理。乾隆年間疊經展限,茲复奉命詳議。臣以為番、民糾結滋擾,或情同叛逆,或關係邊陲大局,自應從嚴懲辦。若其自相殘殺及盜竊之案,向以罰服完結,相安巳久。必繩以內地法律,轉恐愚昧野番,群疑滋懼,非綏服邊氓之道。”疏入,下軍機大臣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