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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邦慶逝世
時間
1848年03月 ~ 1848年03月
地點
霸州
相關人物
吳邦慶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吳邦慶(1765—1848)字霽峰,順天霸州人,清朝官吏。以拔貢官昌黎訓導。
嘉慶元年,成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遷御史。巡視東漕,奏請重浚運河,並複山東春兌春開舊制。數論河漕事,多被採用。
嘉慶19年,擢鴻臚寺少卿,命偕內閣學士穆彰阿督濬北運河。累遷內閣侍讀學士。
嘉慶20年,出為山西布政使,調河南,護理巡撫。
事件背景:
吳邦慶(1768年-1848年),字霽峰,順天霸州人。
嘉慶元年進士。累遷內閣侍讀學士。歷任山西布政使、河南布政使、湖南巡撫、福建巡撫、安徽巡撫等職。
道光12年,授河東河道總督。
道光15年,因金應麟參劾,告老歸鄉。
道光28年,卒。著有《畿輔水利叢書》,《渠田說》等。
嘉慶23年,擢湖南巡撫,調福建,未之任,湘潭土客民群鬥,死傷甚眾。侍郎週系英面陳與邦慶疏奏有異,命總督慶保往按。邦慶亦發系英私書,系英獲譴;邦慶鐫級,以三品京堂用,補通政使。
嘉慶25年,擢兵部侍郎,調刑部,尋授安徽巡撫。黃水注淮,鳳、潁被災,而皖南苦旱,親赴災區賑撫。涇縣民徐飛瀧傷斃,邦慶誤聽承審官謂由於徐孝芳捏傷圖賴,奏捕之,激眾拒捕。命兩江總督孫玉庭鞫治,得其狀,詔斥邦慶幾釀冤獄,部議革職,予編修。累遷少詹事。
道光10年,授貴州按察使,未之任,予三品卿銜,署漕運總督,尋實授。禁糧船裝載蘆鹽,請緝拿沿河窩頓。
道光11年,調江西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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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道光10年,授貴州按察使,未之任,予三品卿銜,署漕運總督,尋實授。禁糧船裝載蘆鹽,請緝拿沿河窩頓。
道光11年,調江西巡撫。
道光12年,授河東河道總督,以不諳河務辭,不許。初,嚴烺在東河,多用碎石拋護,歷年歲料未有節省,詔飭覈減。邦慶疏請:“酌改舊章,每年防料經費四成辦稭,六成辦石。蘭儀、商虞、下北三廳現工險要,仍專案請辦碎石。所議六成之石,積儲數年,使各廳皆存二千,方緩急可恃,則專案之石亦可逐年遞減。”從之。武陟攔黃堰民築民修,嗣歸廳管,工段歲增。
道光13年,奏定畫界立石,官民分守,如有新生埽工,先借帑辦理,按河北三府攤徵歸款。以山東運河全賴泉源灌注,請複設泉河通判,以專責成。壽東汛滾水壩外舊有土堰,為蓄汶敵衛,以利漕運,大水鄉民私開釀事,奏立志椿。濟運之水以七尺為度,重運過竣,啟堰以利農田,如議行。
歷史影響:
初,邦慶著《畿輔水利叢書》,後在官,考河南通省志乘所載有水田處,臚列其水之衰旺,溉田多寡之數,為《渠田說》。修防之暇,率道廳捐貲造水車,就馬營壩北及蔡家樓大窪積水地七千馀畝試行墾治。先是,邦慶因碎石工劾嚴烺,罷之。既而給事中金應麟亦劾邦慶保舉過濫,動撥過多,15年,命大學士文孚、山東巡撫鍾祥按之,坐違例調地方人員改歸河工,及以屬員為幕僚,廳員饋銀不奏參,褫職。詔复斥其參劾嚴烺遲至三年之久,亦屬取巧,念在任三屆安瀾,加恩复予編修。年已七十,遂告歸。二十八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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