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中國文化大學
IP:
140.137.101.202
首頁
年表
民國人物
人物年表
民國事件
期刊文獻
專書
照片
資源共享
全部
民國人物
民國事件
期刊文獻
專書
照片
首頁
->
民國事件
-> 黃德濂逝世
黃德濂逝世
時間
1849年04月08日 ~ 1849年04月08日
地點
湖南
相關人物
黃德濂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黃德濂(1786年-1849年),字劭懷,號惺溪、一都。湖南省長沙府安化縣(今屬益陽市)龍塘人,清朝政治人物、翰林。
事件背景:
嘉慶18年(1813年)舉人。
22年(1817年)丁丑科第三甲第四十七名同進士出身。選翰林院庶吉士。
24年(1819年):閏四月散館,授檢討。
道光2年(1823年):翰林院檢討。改官河南道監察御史。上任御史不久,就彈劾了貪官數人。
6年(1826年):掌四川道監察御史。此時用兵西北迴亂,急需軍餉,吏部、戶部決議擴大推行捐納,在常例之外增添滿漢蔭生世職以及中央官、外任官各正途出身的子孫弟侄都能捐資授官。10月,黃德濂條列疏陳捐納的容易滋生流弊,奏摺遞入後部議將黃德濂降級調職,但道光帝認為黃德濂剛正直言,留任原官。
7年(1827年):掌四川道監察御史。2月,條列奏陳漕糧由通州到大通橋、由大通橋入糧倉,請飭倉場嚴密稽查、革除積弊。奏為漕糧由通到橋入倉請飭倉場各員嚴密稽查革除積弊事。
8年(1828年):掌四川道監察御史,充巡視北城巡城御史。11月授山西朔平府知府。朔平接鄰邊疆,居民習慣山林、原野的農牧生活。黃德濂興建學校、禮遇士人,文風逐漸興盛。姦吏李朝陽玩弄文字、擾亂法紀、收受賄賂、擅長掌握其他官吏的是非把柄,黃德濂將其治罪如律。朔平當地民俗盛行天葬,人死後就將屍體棄置在山谷中,任憑狼群殘食。黃德濂嚴厲禁止之,風俗於是轉變。
10年(1830年):山西朔平府知府,12月署理冀寧道。歷署汾州府知府、太原府知府。改蒲州府知府。此時蒲州爆發鹽案,人民與官吏內鬨。黃德濂上任後安撫吏民,安定如舊。署理河東道,兼管鹽務。黃德濂改革鹽法,鹽戶、鹽商遵循到清末仍稱許其便利。
Top
發生過程:
道光13年(1833年):正月以父親年老請求終養告歸。趙城縣縣民曹順謀逆,中央以黃德濂之前署理河東道時失察亂民,議處降一級。後丁父憂。服闕,拜謁吏部。道光帝某一日突然回想起黃德濂,詢問大學士湯金釗:“故御史黃德濂素能其職,今何官?”湯金釗全部據實回答。旋即分發雲南以同知或直隸州知州用。
19年(1839年):署理雲南開化府同知。開化府轄下的儂人部落性格蠻橫無禮,時常有人白晝搶劫;黃德濂諭示府縣居民互相團結、遇賊格殺勿論,於是盜案數量遞減。
20年(1840年):補沾益州知州。在沾益州任上四十天,大得民心。民政才幹被上級官員讚賞,但未能進一步發揮長才,凡是邊境州府有險惡難以處理的事情就派黃德濂前往。
23年(1843年):署雲南永北直隸廳同知。7月,上諭黃德濂辦事效率謬著,立即解任。後改開化府安平廳同知。頻繁調職,黃德濂仍安適自如,所到任之處必有實際政績。
25年(1845年):安平廳同知。7月升順寧府知府要缺,署永昌府。此時永昌府回民叛亂,雲貴總督賀長齡檄命黃德濂署理永昌府,回民隨即接受安撫。亂平,回任順寧府。
26年(1846年):順寧府知府。緬寧州回民張富等人再度反叛,勢力大幅擴張;黃德濂率兵討伐,迅速擊敗並斬殺張富,叛亂首領馬效青、海老陝也就擒。道光帝降旨優敘,賞戴花翎。
27年(1847年):6月14日擢陝西督糧兼西幹鄜道。
29年(1849年):西幹鄜道。4月8日送吏部引見離任,不久後病卒。
歷史影響:
開化府轄下的儂人部落性格蠻橫無禮,時常有人白晝搶劫;黃德濂諭示府縣居民互相團結、遇賊格殺勿論,於是盜案數量遞減。
Top
回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