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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謹逝世
時間
1849年06月08日 ~ 1849年06月08日
地點
河南
相關人物
曹謹
曹謹逝世
資料來源:河南日報
簡介:

曹謹(1787年11月5日-1849年6月8日),原名瑾,字懷璞,後改為謹,字懷樸,號定庵,清朝政治人物,河南省懷慶府河內縣(今沁陽市)人。歷任直隸、福建、台灣等地知縣。在擔任福建台灣府鳳山縣知縣時,開鑿了曹公圳,擔任淡水同知時,亦曾率領士兵鄉勇擊退英國船艦,此外還有不少政績,但後遭英方控訴台灣鎮道冒功殺戰俘,因而被奪花翎,註銷所升官階。

道光25年(1845年)10月因病乞歸,返回故里,於家中去世,享年63歲。其事蹟收入《清史稿》循吏傳中。

事件背景:

曹謹出生於乾隆52年9月26日(1787年11月5日)。成長過程鮮為人知,只知師友記載他“早孤”、“其母孀守”。二十歲時參加懷慶府的童試科考,為河南學政鮑桂星所賞異,並帶往學使院讀書。

嘉慶12年(1807年)高中丁卯科河南鄉試解元,但於禮部會試屢屢挫敗。

嘉慶22年(1817年)“大挑”,曹謹列一等,候補知縣簽分直隸。歷官直隸平山、曲陽、饒陽、寧津等地知縣,署饒陽知縣時,當地正因水旱相繼,曹謹不經胥吏之手,親自訪查災情並視受災情況給予救濟,為當地民眾稱道,而在署寧津知縣時,又能整頓當地治安、照顧孤貧無依者,遂得直隸總督蔣礪堂賞識。

道光5年(1825年)補威縣知縣,任內頗有政績,被評為決獄如神,且曾整修文廟與城隍廟。

後於道光12年(11832年)調任豐潤知縣,任內曾解決有無賴打算趁當地因欠收米價翻騰時囤積糧食的事件,因威縣失察邪教,被議在京,與摯友李棠階、王𨱅談論理學,修養身心。

道光14年(1834年)捐復原官,揀發福建,委署將樂知縣,又因平山知縣任內,失察邪教被議去職。署將樂知縣共八十餘日。離去時“民遮道挽留不可數計”。送部引見降二級留任,著仍以知縣用,發回福建。臨行前摯友李棠階勸勉曹謹雲:“此番赴閩,益當堅持初志,勿嫌清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