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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生逝世
時間
1852年10月28日 ~ 1852年10月28日
地點
東川
相關人物
李德生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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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李德生(1782年2月25日-1852年10月28日),字仲惠,號培階,河南南陽鎮平縣石佛寺李營人,清朝政治人物,嘉慶乙卯進士。歷官雲南定遠縣、大姚縣、易門縣知縣,鎮雄州知州加同知銜、巧家廳同知兼攝東川府、東川府知府。
事件背景:
嘉慶18年(1813年)鄉試中舉,嘉慶24年(1819年)登進士,出自民族英雄林則徐門下,敕授文林郎,誥授朝議大夫。
道光13年2月(1833年3月),吏部選派雲南省定遠縣知縣(民國3年改稱牟定縣至今),道光13年8月15日(1833年9月28日)仲秋節到任,題其署衙大堂名曰:“與民相見”,楹聯爲:“早座堂,早結案,早完國稞,勤勤慎慎,從此地做去;不想錢,不生氣,不縱家丁,安安祥祥,向其中討來。”每次出門,不用威儀,僅一二僕人相隨,路遇百姓爭執,每置座而勸解之。勤政愛民,清廉奉公,無日不以興利除弊為急務。裁減童生考試費用,捐增文龍書院津貼以發展教育;精簡吏役剔除徵稅中間環節,替山區窮苦農民完稅,減輕底層人民負擔;積極響應林則徐禁煙運動,查禁地方罌粟;在深山密林形勢險峻要道關隘處築路建哨,維護地方治安,利於商賈行旅;建平成閘以興修水利;逢農事節令必到鄉間視察農民耕種豐欠,李德生有《午日賞農》詩一首:“寒煙連樹子規啼,田野爭趨雨一犁。人向忙中過節令,我乘霽後踏新泥。榴花結艷輝紅陌,菖葉分光映綠畦。獨恨此行忘載酒,慰伊力作遍招攜。”明年政通人和,申請修《定遠縣志》,獲雲南布政使司批准,由李德生任纂修,於道光15年冬成書。李德生在《定遠縣志》凡例中強調:“惟實實有關於此地民生大事始錄之,恐其一字之誣誣全書,因理正之以成信志。《定遠縣志》自天文、地理、山川、建制、暨學校風俗,靡不詳載。類分三十六目,共成八卷,以卷領目,名目為志。詳而不冗,簡而不漏。採訪節孝百三十人予以旌表,表彰貞節,維持風化。倉儲一志,內容詳備,防災救災,可見一斑。《定遠縣志》最早用文字記錄了中國西南邊疆彝族傳統左腳舞等民族風俗;最早用文字記錄了定遠縣銅礦生產和鹽井生產。後人采之,即據為千秋之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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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道光17年(1837年)署大姚縣知縣三個月,時間雖短暫,但任事實心,行政幹練,裁汰規費,減免童試卷價,夫人教姚民紡織,造福大姚百姓,姚民竟立長生祿位,禁弗能止,其政績被道光《大姚縣志》撰文永記。 三個月後復任定遠縣知縣,在任六年定遠大治,立大功五次。
道光18年(1838年)調任易門縣知縣加五級,紀錄二十一次。初抵任時頗繁難,前任多名循吏皆因銅政被議,李德生有《易門即事詩》雲:“宦跡蓬飛兩鬢殘,笵甑褚笠守儒寒。學為廉吏談何易,博得循聲稱亦難。才短愧無新雨露,事忙懶換舊衣冠。何時閒散償歸志,平子台前把釣竿。”[5][6]經過深入細緻調查研究銅務(開採、冶煉、儲運、銷售)著《銅政論》 ,決心革除之前各級官吏諸多攘公肥私弊端,改進銅礦管理辦法,銅產量增加。
道光20年6月(1840年7月)升鎮雄州知州(加一級),10月丙子(10月13日;11月6日),又以辦銅逾額加同知銜。
道光22年(1842年)以辦銅有功升東川府知府。李德生以民生為執政首要,體恤民苦,仁政惠民,向上請準減免繁重礦稅,捐置義地,使眾多失業礦工得以復業,為惠尤巨,深受各族百姓愛戴。
道光24年(1844年)東川府城垣坍塌,禀請重修,照前規模加高三尺,內皮改用方石扣砌,另用淨土築填牢實。垛口排牆,一律拆砌,添用新磚。石帽樓櫓,砲台柵門,重新建造,較前堅固。城身高二丈一尺,周圍垛口一千三百七十二個,李德生帶頭捐銀並勸官紳士民富戶捐銀,共籌捐銀一萬六千三百六十六兩,並未報請帑。事俊題奏,蒙議敘在案。
道光27年正月13日(1847年2月27日),東川府巧家廳湯丹廠突發回漢百姓聚眾持械鬥毆傷斃案,史稱“湯丹案”,李德生聞信,從一老奴,單騎走山徑中,越兩晝夜達難所,處置審理“湯丹案”強調:“同系赤子,但分良莠,不問漢回”。判別曲直,分清首從,只誅首犯,從者不問。調撥糧款對難民給糧築屋予以救濟,並拿自己的俸銀安慰撫卹難民,民怨釋然。 [9][10]受到時任雲貴總督林則徐的高度讚賞:“汝之為官,可謂不負所學,亦不負吾所知矣!即如湯丹一案,誰能如是,肯如是,敢如是者!”林則徐親書“太守第”匾額贈與李德生,深加獎勵卓異列上考,李德生在東川府四續其任。
道光30年(1850年)因年老請辭,朝廷未批准,且以助永昌軍需功繼續留任東川知府(道光30年5月至10月任巧家廳同知兼攝東川府),咸豐2年9月16日(公元1852年10月28日)以疾終於東川府官邸,享年七十一歲。
歷史影響:
李德生雲南為官二十載,由定遠、大姚、易門、鎮雄、巧家、至東川,每到一地都能整頓吏役,興利除弊,發展生產,親民惠民。 《東川府志·循吏篇》[8]記載:知府李德生,性仁愛,教民勤儉,捐置義地,廠欠有逃亡者禀請豁免,硐戶子孫得以復業,為惠尤巨。李德生一身正氣,慷慨捐助,病故後運送其靈柩回家鄉的資費拮据不夠,只能暫厝於江右人之鄉堂,夫人先回原籍籌措資費,兩年後(咸豐4年10月19日;1854年11月8日)靈柩才運回故里安葬。光緒二年鎮平縣誌編纂者及李德生傳作者王翊運(舉人出身、85歲)在撰寫李德生墓碑文時萬分感慨:“張恭人先歸兄弟拮据歸櫬之資仍由原籍所措置......令人敬仰之餘又為長太息唉,嗚呼!音容雖隔模範匪遙。”李氏家族中流傳,李德生在官場曾遇一贓官,那贓官譏諷李德生所穿馬靴破舊,李德生當面回敬贓官:“幫破底子好”。直揭贓官的痛處,那贓官頓時面露尷尬無言以對,並懷恨在心伺機陷害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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