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中國文化大學
IP:
140.137.101.202
首頁 -> 民國事件 -> 藍蔚雯逝世
藍蔚雯逝世
時間
1857年02月 ~ 1857年02月
地點
浙江
相關人物
藍蔚雯
藍蔚雯逝世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簡介:

浙江定海人,字子青,監生。 1849年任松江府海防同知,1854年8月繼吳健彰署理上海道台,1855年2月,面對大量華人因小刀會起義湧入租界的現實,與英、美、法三國領事議定華人在租界內租佔土地及房舍居住章程,明令華人在租界居住須經外國領事和地方官審查批准,並須遵守新訂的《土地章程》,向工部局納稅,實際上承認了工部局對租界內中國居民的管轄權。 1855年4月署松江府,同年底又護理上海道台。

事件背景:

藍蔚雯出自定海藍氏家族,字子​​青,號蔗生。一說祖籍廣東大埔,寄籍浙江定海。早年以諸生援例捐得知縣官銜,先後擔任江蘇丹陽、新陽、吳縣、常熟、昭文等縣的知縣。

道光23年(1843年)秋,署理上海知縣。

道光27年(1847年),再次署理上海知縣。

1849年,署理松江府海防同知。

咸豐3年(1853年),署理松江府知府,同年8月,率領地方政府武裝進攻小刀會起義軍。

咸豐4年(1854年)7月,署理蘇松太道。

咸豐4年(1854年)8月,署理蘇松太道。

咸豐5年,清軍收復上海縣城後,藍蔚雯改革恢復上海海關,宣布上海南、北兩關正式恢復徵收關稅。同年,護理蘇松太道。

咸豐5年(1855年)4月,藍蔚雯署松江知府。同年底,又護理蘇松太道。咸豐七年,離任,編制為候補知府。後奉命赴天津,聽候朝廷差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