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中國文化大學
IP:
140.137.101.202
首頁
年表
民國人物
人物年表
民國事件
期刊文獻
專書
照片
資源共享
全部
民國人物
民國事件
期刊文獻
專書
照片
首頁
->
民國事件
-> 柏葰逝世
柏葰逝世
時間
1859年03月 ~ 1859年03月
地點
北京
相關人物
柏葰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柏葰(?—1859年)巴魯特氏,原名松葰,字靜濤,蒙古正藍旗人,清朝大臣。
道光6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遷內閣學士,兼正紅旗漢軍副都統,兵部尚書。尋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8年,典順天鄉試,拜文淵閣大學士。柏葰素持正,自登樞府,與載垣、端華、肅順等不協,因“戊午科場案”而被殺。著有《薜菻吟館詩鈔》、《奉使朝鮮日記》。
事件背景:
柏俊(?—1859)巴魯特氏,原名松俊,字靜濤,蒙古正藍旗人,清朝大臣。
道光6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遷內閣學士,兼正紅旗漢軍副都統。
18年,出為盛京工部侍郎,調刑部,兼管奉天府尹。
20年,召授刑部侍郎,調吏部,又調戶部。
23年,充諭祭朝鮮正使,例有餽贐,奏卻之。
25年,充總管內務府大臣。
26年,典江南鄉試。疏言:“徵漕大戶短欠,取償小戶,劣紳挾制官吏,大戶包攬小戶,畸輕畸重,旗丁需索,加增津貼諸弊,請嚴禁。”如議行。尋偕倉場侍郎陳孚恩盤查山東藩庫,劾布政使王篤濫用幕友及地方官縱盜,巡撫崇恩以下議譴有差。
28年,擢左都御史。
30年,遷兵部尚書,授內大臣。尋調吏部,管理三庫,兼翰林院掌院學士。
咸豐3年,命偕侍郎善燾赴盛京按協領塔芬布輕聽謠言,調兵護宅,幾至激變,得實,論遣戍。將軍奕興坐袒護,革任。尋以前在鑲白旗蒙古都統任揀選承襲有誤,罷內務府大臣,降授左副都御史。未幾,出為馬蘭鎮總兵。
5年,擢熱河都統,搜捕山匪。疏言:“熱河將惰兵疲,州縣不諳吏治。行使大錢,民皆罷市。礦匪佔踞山場,委員侵蝕商款。”詔嚴切查辦。召授戶部尚書,兼正黃旗漢軍都統。
6年,命在軍機大臣上行走,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尋以戶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Top
發生過程:
咸豐8年,典順天鄉試,拜文淵閣大學士。柏俊素持正,自登樞府,與載垣、端華、肅順等不協。會御史孟傳金疏劾本科士論未孚,命覆勘試卷,應議者五十卷,文宗震怒,褫柏俊等職,命載垣等會鞫,得柏俊聽信家人靳祥言,取中羅鴻繹情事,靳祥斃於獄。
9年,讞上,上猶有矜全之意,為肅順等所持。乃召見王大臣等諭曰:“科場為掄才大典,交通舞弊,定例綦嚴。自來典試諸臣,從無敢以身試法者。不意柏俊以一品大員,辜恩藐法,至於如是!柏俊身任大臣,且系科甲進士出身,豈不知科場定例?竟以家人幹請,輒即撤換試卷。若使靳祥尚在,加以夾訊,何難盡情吐露?既有成憲可循,即不為已甚,就所供各節,情雖可原,法難寬宥,言念及此,不禁垂淚!”柏俊遂伏法。
歷史影響:
咸豐11年,穆宗即位,肅順等既敗,御史任兆堅疏請昭雪,下禮、刑兩部詳議,議上,詔曰:“柏俊聽受囑託,罪無可辭。惟載垣、端華、肅順等因律無僅關囑託明文,比賄買關節之例,擬以斬決。由載垣等平日與柏俊挾有私仇,欲因擅作威福,竟以牽連蒙混之詞,致罹重闢。皇考聖諭有'不禁垂淚'之語,仰見不為已甚之心。今兩宮皇太后政令維新,事事務從寬大平允。柏俊不能謂無罪,該御史措詞失當。念柏俊受恩兩朝,內廷行走多年,平日勤慎,雖已置重典,當推皇考法外之仁。”於是錄其子候選員外郎鍾濂賜四品卿銜,以六部郎中遇缺即選。鍾濂後官盛京兵部侍郎。
Top
回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