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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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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商業銀行
時間
1905年06月05日
地點
臺北
相關人物
臺灣總督府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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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彰化商業銀行(英語譯名:Chang Hwa Commercial Bank),簡稱彰化銀行(Chang Hwa Bank)、彰銀(CHB),為台灣大型商業銀行之一,創設於1905年6月5日,因總行初設於彰化而得名。在精省之前,與第一銀行、華南銀行並稱為「省屬三商銀」。
事件背景:
彰化地區在清代時一田二主現象嚴重,日治時代為了清理租權,日本政府交付龐大公債,明治38年(1905年)以吳汝祥為首的中臺灣地方士紳,為解決此公債事宜,而集資22萬日圓作為資本額組織設立「株式會社彰化銀行」,設總行於彰化廳,當時鹿港名人辜顯榮亦被選為監察人,是最早由台灣人自行籌資設立的銀行。
1910年,彰銀總行遷至台中廳。
1936年興建新總行(即今臺中總行),1938年9月完工,由白倉好夫與畠山喜三郎設計,為一古典主義式建築。
二戰後的1946年10月16日,彰銀成立「彰化商業銀行籌備處」,由當時霧峰林家家主林獻堂擔任籌備主任,並由國民政府接收彰銀原日籍股東之股份。
1947年2月,彰化商業銀行舉行創立股東大會,由董事會推選林獻堂為董事長;3月1日彰銀正式改組為彰化商業銀行,資本總額定為舊臺幣壹仟伍佰萬元;至此,彰銀變成官民合股的省屬行庫。
1950年2月,彰銀資本總額調整為新臺幣貳佰肆拾萬元。1962年2月15日,彰銀成為臺灣第一家股票上市的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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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97年12月,台灣省政府將其持有之彰銀普通股股票進行公開招募,以執行公營事業民營化之政策。
1998年1月1日,彰銀的官方持股降至50%以下,達成名義上的民營化;同年12月21日,中華民國政府實施精省,彰銀官股代表由臺灣省政府改為財政部,但企業經營仍由霧峰林家的成員繼續負責。精省後,彰銀主要單位與經營幹部遷往位於臺北市中山北路二段的台北分行,即今之臺北總行;原臺中總行則仍為公司登記之所在地。
2005年10月3日,中華民國政府為了彰銀呆帳問題發起增資,台新金控因此購入彰銀股權22.5%,成為彰銀最大單一股東,也成為台新彰銀案的開端,此後,台新金控一直推動旗下的台新銀行與彰銀合併。2014年12月,財政部蒐羅小股東支持,於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時,在6個一般董事、3個獨立董事席次中各取得4席與2席,重新取得彰化銀行經營權。
歷史影響:
配合國家金融政策、促進經濟發展、提供社會大眾綜合性的金融服務、維護公共利益、發揮經營效益、增進股東權益為宗旨,自創立以來,本著「堅實經營、服務大眾」的傳統精神,歷經艱困的日治時代、臺灣光復及國民政府遷臺後之經濟轉型,對於活絡經濟,促進產業升級、提高國民生活水準及國際地位等均發揮了舉足輕重的影響力。
在政府推動金融自由化、國際化及發展臺灣成為區域金融中心之政策下,本行以「服務」、「效率」、「創新」的經營理念,致力於行務之興革,提高服務水準,擴大服務範圍,以期能對工商企業及社會大眾提供更便捷及更周延的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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