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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花園
時間
1853年09月
地點
板橋
相關人物
林國華、林國芳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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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林本源園邸(英語:Lin Family Mansion and Garden)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為板橋林本源家族興建的房舍,仿蘇州留園設計,是目前臺灣僅存最完整的園林建築。
事件背景:
該居可追溯至1847年,當時為林本源家族北上屯租的租館,後經林國華、林國芳兩兄弟擴建,成為林本源家族之居所。1977年,林本源家族將庭園部分捐給當時的臺北縣政府(即今新北市政府),並於1982年開放大眾參觀。目前林本源園邸由文化部、內政部、觀光局以及新北市政府共同負責保護與整修的工作,並為園林類二級國家古蹟。行政單位隸屬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科,以一股的人力及預算維持日常運作。
林本源園邸總面積約6054坪,可分成「園」和「邸」兩個部分:園又被稱作「板橋林家花園」,指的是住屋之外的庭園部分,其中包含來青閣、月波水榭、定靜堂等多處房舍與人造山水;邸指的是林本源家族居住處,即庭園西側的三落大厝。目前三落大厝仍屬於「林氏祭祀公會」,需專人帶領才能入內導覽。
林本源家族始祖林應寅於1778年來台,早先定居於新莊一帶,後其子林平侯販白米與食塩為業,林爽文事件以後,民生必需品缺乏,導致米塩大漲,獲利無數,林家於是大量收購土地,大抵奠定日後林本源家族的巨額財富。
1818年林平侯因新莊的泉州人兵聲猛烈,舉家遷居大科崁(今日桃園市大溪區)。
到了1846年至1848年之間,為了方便屯放收來的租榖,林平侯的三子林國華與五子林國芳在板橋一帶興建弼益館作為「租館」。該館面積約150坪,為特殊形式的四合院,並於前後設有涼亭,以作為點收租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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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851年,林本源家族遷居至板橋,並於同年興建三落大厝以作為家族居所。這時由於漳州人與泉州人對峙,擁有龐大財力的林本源家族自然成為當地漳州人的主要領袖,而三落大厝也成為當時漳州人的主要指揮所,因此該厝不但在建築時加上諸多防禦設計,平日亦有數百壯丁在此戒備,並維持至日治時期初期。
1949年後,林家花園被林家主人借給國民政府,暫時安置無處容身的外省人軍民,園林被民眾自行增建的違建佔據,1986年底才完成重建。
「林本源園邸」歷經朝代更迭,園邸遭受嚴重破壞,後來林家將五落大厝改建大樓,三落大厝改為林氏祠堂,花園部分則捐給台北縣政府。1982年底,園邸的修復工程開始,經歷四年終告完成,共動支新台幣一億五千多萬元,由文建會、內政部、觀光局及台北縣政府共同負擔。
「林本源園邸」分成「園」和「邸」兩個部分,「邸」指的是林本源家族居住處,即庭園西側的「三落大厝」,其建築格局嚴謹、比例優美,建材包括來自大陸以及取材自台灣珍貴的樟木,內部裝修極為富麗堂皇,工藝也十分精美,屋頂則是以燕尾式為造形,為台灣清代住宅建築中之傑作。
「園」即是一般稱為「林家花園」的地方,庭園仿林家故里「漳州龍溪」的山水建構,融入思鄉情懷,內部的亭、台、樓、閣,皆精巧雅致,迴廊環繞,益顯清幽曲折,搭配假山、水池,園景變化多端,勝景處處,有「園林之勝冠台北」之美譽,1985年經內政部核定為國家二級古蹟。
歷史影響:
今日台灣的古蹟保存觀念已有很大的進步,除了建築本體價值之外,林家花園的保存與修復經驗,在台灣古蹟保存運動的意義上有其一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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