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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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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浦港
時間
1921年02月 ~ 1934
地點
江蘇
相關人物
周馥、光緒皇帝、沈雲霈、許鼎霖、范旭東侯德榜、李燭塵
大浦港
資料來源:每日頭條
簡介:

大浦,現位於連雲港市海州區猴嘴街道,舊稱大浦港,兼有海、河運輸之便,為淮鹽集散地之一,曾經是上世紀二三十年代興盛一時的碼頭。

背景:

《馬關條約》、《辛丑合約》的簽訂,是帝國主義對中國侵略政策的根本轉變,中國由一個商品輸出國變為一個資本輸出國,富了外國,窮了中國。《馬關條約》第四條:“日本臣民在中國通商口岸城邑,任便從事各項工藝製造,又得將各項機械任便裝運進口,只交所訂進口稅。”由於“利益均沾”,各殖民國家都可照此辦理,中國民族危機日益加重。為保護本國利益,中國新生的資產家要求政府制定政策,挽回利權。新浦的發展和繁榮,臨洪口的自行開放,大浦港的建設正是在這一政治背景下產生的新生事物。

促成新浦、大浦自行開放的是時任兩江總督的周馥。

1905年9月22日,周馥在海州紳商的籲請下,向清光緒帝上奏:“海州居膠州上海之中,為航路往來必經之道。本地商人早欲自雇商輪試行販運,惟築壩疏河需費甚巨,應俟部議作為自開商埠後,將應辦各項工程料理粗妥,再行奏明訂期設關收稅。現在各工未興,關員未設,尚無開關之期。該州紳商迭來陳請,擬自雇小輪裝運貨物來往行駛。查與內港行輪章程相符,自應照準。”奏摺上朱批“欽此”,得到了皇帝的同意,這一自開的商埠港口就是臨洪口的大浦港和新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