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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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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威船案
時間
1946年07月19日 ~ 2014年04月24日
地點
上海、東京
相關人物
陳順通、張靜江、陳洽群、陳震、陳春、陳乾康
中威船案
資料來源:now新聞
簡介:

中威船案,是指上世紀30年代,‘中國船王’陳順通將兩艘輪船借給一家日本公司,輪船在日本侵華戰爭中沉沒,抗戰勝利後,陳順通請求國民政府向日方索賠,開啟長達70年的四代人接力訴訟。

背景:

1930年,浙江鄞縣人陳順通向張靜江提交辭呈,辭去輪船招商局上海分局副局長職位。張靜江得知他欲獨自創業,打算將其所有的「東豐輪」無償贈予陳順通。陳順通堅決不收;幾經討論,兩人達成共識:「東豐輪」先過戶於陳順通,並更名為「太平輪」,船款按市場價格的50%定於兩年後付清。就這樣,陳順通在張靜江的大力幫助下,於1930年9月,投資30萬銀元,在上海四川路開辦了個人獨資的中威輪船公司。

在其後的幾年裡,陳順通先後從英國、澳大利亞等國購進「新太平」、「順豐」等4艘輪船,其中「順豐號」為當時中國最大的貨輪;中威公司船隻總噸位達到2萬噸,在中國籍航運企業中排名第12,陳順通亦擔任上海市輪船業同業公會執行委員,成為赫赫有名的「中國船王」。

1936年6月16日,在華北水域的中國籍航運企業受到日本航商勢力壓迫的大環境下,中威輪船與日本航運公司大同海運會社簽約,以整船包租(charter)的方式將6000餘噸的「順豐」號交予大同海運營運一年。10月14日,中威公司又將5000餘噸的「新太平」號以相同的方式租給大同海運,專營中日間的不定期貨運船班。

1937年,日本大同海運株式會社的租船合同已經期滿,「順豐」與「新太平」兩輪卻下落不明。受此影響,以及日本全面發動侵華戰爭等因素,中威公司的海運業務全面停止。

1939年春,陳順通親赴日本東京找到大同海運株式會社,要求對方給予解釋,並且要求日方履行兩輪的租船合同,支付租金,歸還兩輪。

1940年9月,大同海運株式會社給中威公司復函,稱兩艘輪船於1937年8月被日本海軍在海上‘依法捕獲’,日本政府在取得兩輪的所有權後,又將兩輪返租於大同海運株式會社,大同海運株式會社因此還一直向日本政府交納租金。

事實上,早在1938年12月,「新太平號」就已在大同海運株式會社的營運中,在日本北海道觸礁沉沒,日方卻刻意隱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