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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貞孝坊
時間
1848年06月
地點
臺中
相關人物
劉獻廷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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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林氏貞孝坊位於臺灣臺中市大甲區,於民國74年(西元1985年)8月19日公告為古蹟。該牌坊是為了表彰清代淡水廳大甲街余榮長妻子林春娘(文獻多記為春娘,而娘字為舊時對單名婦女的通稱,故應名為「林春」,而櫟社詩人蔡子昭所撰碑記即寫有「諱春」二字)的貞孝事蹟而立。
林氏除貞孝事蹟外,於地方還有禱雨的事蹟,大甲居民奉為貞節媽。其神像供奉於大甲鎮瀾宮內為大甲三神之一。
事件背景:
林春娘為大甲中莊人,生於清乾隆44年(西元1779年),同治3年(1864年)去世,年86歲。
林春娘七歲時成為余家童養媳,但未婚夫余榮長在乾隆54年(西元1789年)赴鹿港經商時溺斃,此時林氏只有十二歲,尚未正式結婚,而余榮長之父已逝,余榮長為家中獨子,但林氏不打算改嫁,留下來侍奉婆婆。她曾撫養兩名過繼來的族子為子嗣,但一位早逝,後來撫養者則在娶巫氏為妻後不久去世,而後林氏與媳婦一同撫養幼孫。
道光12年(西元1832年),本地士紳劉獻廷呈請旌表,隔年臺灣知府周彥與淡水同知李嗣鄴頒賜旌額,而到了道光16年(西元1836年)朝廷才下旨准許建坊旌表,但余家家境貧困,故直到道光28年(西元1848年)才在職吏張綱上呈淡水同知黃開基後由黃開基捐銀元五十元募捐,不久竹塹城門閥林占梅即捐助銀120元,隨後各方響應捐款後,共得銀1200多元。之後經過數月後,於大甲城南門外建成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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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臺灣日治時期,昭和8年(西元1933年)發生旱災,大甲地區供奉林氏神像禱雨得應,而此時牌坊已年久失修,地方人士遂有重修之議,於是便用祈雨募捐餘款另購坊地,於昭和10年(西元1935年)重修。
二次大戰後,大甲鎮瀾宮曾於民國40年(西元1951年)整頓環境,於周圍建有矮牆,大門位於順天路,後來在民國68年(西元1979年)大甲鎮公所重修,拆除舊牆改建新牆,並將入口改到光明路,並添設一對石獅。
民國83年(西元1994年),由內政部、省民政廳、臺中縣政府補助經費再次重修,相關工程於民國91年(西元2002年)4月17日完工。
林氏貞孝坊為四柱三間形式,而或因下旨准許建章時間到實際建坊時間有差,牌坊北邊是刻道光28年(西元1848年)的職官,南面卻是道光13年(西元1833年)的職官,此外坊柱四面皆有楹聯而不同一般牌坊只刻於正反面,亦為此牌坊的特色之一。
歷史影響:
林氏生前就文獻可考者而言,最早於道光30年(西元1850年)留有禱雨事蹟,此後尚有禱雨數次,而在同治元年(西元1862年)的戴潮春事件時,大甲被圍,林氏曾三出禱雨,適時化解水道被斷的缺水危機(林豪《東瀛紀事》一書有記載)。民間電視臺將此事蹟改編為古裝劇,收錄為《台灣奇案》中,分為三集播出,由白冰冰飾演林婦,也順帶介紹華南到台灣的傳播者—報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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