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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懿德逝世
時間
1861年04月 ~ 1861年04月
地點
河南
相關人物
王懿德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王懿德,字紹甫,河南祥符人,清朝官吏。
道光3年進士,授禮部主事,再遷郎中。出為湖北襄陽知府,擢山東兗沂曹濟道。歷山東鹽運使、浙江按察使,調山東。30年,擢陝西布政使。
咸豐10年,以病乞罷。咸豐11年,卒,諡靖毅。
事件背景:
咸豐元年,護巡撫,奏請豁免積年民欠常平倉糧八萬馀石,擢福建巡撫。
咸豐2年,奏言:“漢患錢乏,造幣贍國;宋有交引、錢引、交鈔;元、明製鈔法,或直千文、五百不等。我朝準歲入為出,因民利而利,帑項夙充,奚庸過慮?自海防多事,銷費漸增,粵西軍務,河工撥款,不下千數百萬,目前已艱,善後何術?捐輸雖殷,僅同勺水。督催稍迫,且礙閭閻。與其籌畫多銀,不若改行鈔引。歷考畿輔、山左以及關東,多用錢票,即福建各屬,銀錢番票參互行使,便於攜取,視同現金,商民亦操紙幣信用。況天下之主,國庫之重,飭造寶鈔,尤易流轉。惟鈔式宜簡,一兩為率,頒發藩庫,通喻四民,準完丁糧關稅,自無窒滯。或疑庫銀溢出,悉成鈔引,銀日以少,鈔日以賤。豈知朝廷不蓄為寶,以天下之財供天下之用,能收能發,自能左右逢源也。”疏入,諭軍機大臣同戶部議行。兼署閩浙總督。
咸豐3年,奏福建匪徒糾結滋擾,請寬地方官失察處分,俾獲盜自贖,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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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王懿德(1798年-1861年,即嘉慶3年-咸豐11年),字紹甫,河南祥符(開封)人。清朝官員。
道光3年(1823年)進士,授禮部主事,再遷郎中。出為湖北襄陽知府,擢山東兗沂曹濟道。歷山東鹽運使、浙江按察使,調山東按察使。30年,擢陝西布政使。
咸豐元年,護理陝西巡撫,奏請豁免百姓積年所欠常平倉糧八萬餘石,擢福建巡撫。
2年,兼署閩浙總督。
3年,福建會黨四起,海澄、同安、廈門、安溪、仙遊相繼失陷。王懿德令參將李煌、都司顧飛熊破賊,收復尤溪縣城。水師提督施得高、金門鎮總兵孫鼎鼇又於金門破賊。廈門、仙遊皆復。
4年,實授閩浙總督。
7年,太平軍自江西入境,陷光澤、汀州,但不久又被清軍先後收復。王懿德遣福建總兵饒廷選進援浙江、江西。
8年,太平軍再從江西入境,陷浦城、松溪、政和等縣,邵武、光澤、連城亦被擾。周天培軍赴援福建,迫太平軍退回江西,清軍收復福建各地。
咸豐10年,以病乞罷。11年,卒,諡靖毅。
歷史影響:
道光4年,上游以次定,賊首林俊尚焚斃,實授閩浙總督。戶部議限制行鈔,奏言:“鈔之能行,不在於發而在於收。內自部庫以及各關稅務,外則丁耗錢糧、鹽典契紙各稅,果能悉收鈔票,不限成數,且示以非鈔不用,則百姓爭相買鈔。有銀之家,以鈔輕而易藏;納課之氓,以率定而無損;貿遷之商,以利運而省費。部臣見未及此,惟恐解鈔而不解銀,故限以成數。夫以為無用,則鈔、銀均非可食可衣;以為有用,則鈔、銀不能畸輕畸重。今於領鈔之時,區以一省,由部知照,方能行用。己不自信,人豈可強?徒開藉端漁利之門。請飭部臣及各省督撫,以此發即以此收,無論各項度支,示天下非鈔不用。新收買鈔銀兩,積於部庫、藩庫,以為母金。行鈔不分畛域,則銀日豐而本源厚。”疏入,下部議,格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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