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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屋范姜祖堂
時間
1855年08月
地點
桃園
相關人物
范姜
新屋范姜祖堂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新屋范姜祖堂是位於臺灣桃園市新屋區的市定古蹟。清初乾隆年間,范姜一氏來臺拓墾,取得墾照,建立「姜勝本墾號」後,逐步向內地開拓廣大土地:南以社子溪為界,東至營盤腳(今楊梅區上田里),西抵石牌嶺(今新屋區石牌里),北達大堀坑(今觀音區大堀里)。經過百餘年的努力,范姜一族不但使荒野變田園,而且吸引了拓荒者遷入此地。

在范姜先祖胼手胝足,耕墾得法之下,范姜家族短短數年已有田產處處。開墾有成的范姜族人於咸豐4年(西元1854年)興建祖堂,其後陸續起造不少新屋,當地人引為盛事,以客語稱其為「起新屋」。因此「新屋」便成為當地的地名,沿用至今。而此「新屋」(五棟范姜老屋群中的范姜公廳)於1985年(民國74年)8月19日經內政部評定為第三級古蹟,是新屋區最珍貴之古宅。(註:客語「公廳」指祭拜祖先的祠堂。)

事件背景:

1762年(乾隆27年),四房范姜殿章基於祭祖需要,曾獨資興建一座小公廳。當時公廳構築簡樸,僅為土牆茅屋,大致如草堂之規模。

1854年(咸豐4年),歲次甲寅,動工整建公廳。

1855年(咸豐5年),整建完成,將公廳改建為大木結構磚造屋身,覆瓦頂,具翹鵝(即燕尾)。因公廳形式優美華麗,當時人稱之為「起新屋」,並成為當地地名「新屋」的由來。

1906年(明治39年),族人到廣東省陸豐縣請回祖先牌位來臺奉祀。

1911年(明治44年),增築後堂,翌年完成後將祖先牌位供奉於後堂。

1985年(民國74年),內政部民國74年8月19日第338095號公告指定列為三級古蹟。

2005年(民國94年),文化資產保存法94年2月公布後,改為縣定古蹟。

2007年(民國96年),文建會和桃園縣政府撥款1900萬元,3月1日動工整修。

2008年(民國97年),6月底整修完成,7月6日舉辦修復工程完竣落成及范姜祖牌登龕大典。